教师惩戒权运用的原则
惠阳一中实验学校 梁志军
教师惩戒权是教师依据教育法规和教育原理,对行为失范的学生采取恰当方式进行惩处,以达到教育和警示作用的权力。没有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但是,教师运用惩戒权时,由于缺少政策的明晰规范与界定,常导致滥用、错用惩戒权的现象,损害学生身心健康,影响教师职业声誉。部分教师忌惮惩戒学生可能背负侵犯学生权益的罪名,干脆放弃行使惩戒权,从而使学生缺乏对规章制度的敬畏,不利于学生的健康成长。
笔者认为,惩戒权是教师在教书育人过程中必须恰当运用的权力,只要把握好运用的原则,教师完全可以庄严地行使惩戒权。
教育性原则。惩戒学生的目的是教育学生更好地遵循集体的规范,教育学生按要求完成学习的任务。教师行使惩戒权必须明确基本的理念:为了教育而惩戒,避免为了责罚而惩戒。为了教育的惩戒是以教育为目的,它承载着具体而鲜明的教育内涵:不能这样做,否则要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一定代价;犯错误是要承担一定责任的;遵守规则有利于自己,也有利于集体等等。为了责罚的惩戒是只惩不教,劳学生体肤,伤学生心理,宣泄教师的怒气,显示教师的所谓尊严。为了教育的惩戒才能彰显惩戒的积极作用,为了责罚的惩戒只会减损学生对教育的认同度。因此,教师在行使惩戒权时,要充分考虑怎样才
能对犯错学生本人及集体中的每一个人起到教育和警示作用,选择好恰当的惩戒方式与内容。
尊重性原则。惩戒教育和尊重教育并非水火不容。尊重教育并不意味着不能惩戒学生,惩戒教育也不能说是不尊重学生。惩戒教育和尊重教育相结合,会增强惩戒教育的效果。比如,在惩戒学生的过程中,教师尊重犯错学生的人格与尊严,尽可能地呵护其自尊,学生会感觉到教师的惩戒是对事不对人,从而乐于接受惩戒,进而乐于改正错误。对犯错学生进行批评,并给予一定的惩处,是教师管理班级常用的手段。鲁迅说过,恐吓与辱骂绝不是战斗。同样,责罚和辱骂并不是惩戒教育。教师有对犯错学生进行批评、惩处的权力,但是,这一切必须建立在尊重学生人格且无损学生身心健康的前提下进行。任何不尊重学生的所谓惩戒都是要避免的。广州荔湾区谢姓教师让两名迟到小学生互打耳光,采用了损害学生身心及尊严的方式,造成了恶劣影响,严重违反师德规范,这种行为绝对是要受到谴责的。
平等性原则。教师拥有惩戒权,并不意味着教师在惩戒学生时可以唯我独尊,将教师的意识强行推加到学生身上,怎样惩罚,惩罚什么,全由教师说了算,完全不顾及学生的感受。好的惩戒制度和行为应该建立在平等基础上,即教师与学生共同协商,哪类错误行为应该受到怎样的惩戒,惩罚的方式有哪些。对学校教育而言,好的惩戒方式往往有多样性与选择性。因为学生错误类型多,学生个体有差异,惩戒制度与行为应该具有一定的弹性。比如,教师发现某学生抄袭作业后,除让学生补做作业外,可罚学生多做一点作业。做哪些作业?
做多少?教师可与学生沟通、商量。教师通过沟通,了解学生哪些知识需要加强,然后选择有针对性的题目让学生加练,不仅可对学生抄袭作业的行为进行惩处,也让学生借此在学习上查漏补缺,使惩戒产生双重良性效应。另外,惩戒的平等性原则的另一重要内涵是惩戒标准要一致,不能重(罚)此轻(罚)彼,让学生觉得老师戴着有色眼镜处理问题,使惩戒的信度与效度受到损害。
适度性原则。凡事过犹不及。惩戒必须把握分寸,不然会蜕变为体罚或变相体罚,甚至严重侵犯学生的权益。适度惩戒的一条重要标准是,受惩戒学生对教师的惩戒乐于接受,而且能够承受。不公平的惩罚,伤及身心的惩罚,学生是不乐于接受的。另外,惩戒力度过大,学生无法承受,这种惩戒往往是无效的,有时甚至会激化师生矛盾。有次,一名年轻班主任怒气冲冲地对我说,某同学迟到,罚他给班级抬水,但这名学生拒不完成。我问他,罚学生抬多少桶水?他说5桶。我又问这名同学抬了水没有?他说,这名学生抬了两桶水后不再抬了。我提醒他,从供水点到教室有200米的距离,学生迟到一次,罚抬5桶水,换位考虑一下,处罚是不是重了?这名班主任醒悟过来,找学生沟通教育,避免了师生间因惩戒而引起的冲突。实践证明,过重的处罚,学生很难做到,还要背负着拒不听从老师命令的“罪名”,实在不是一种教育的好方法。
灵活性原则。教师惩戒权的使用不是为了简单地昭示企业管理中的热炉法则:凡是触犯了规章制度的,必须受到惩罚。教育的对象不是冷冰冰的产品而是具有鲜活思想与个性的学生。学生的心理基础、
成长背景、性格气质等不一样,决定了惩戒应具有一定灵活性,如果一把尺子量到底,不肯变通,在实施惩戒教育时肯定会遇到麻烦。有一天,一名班主任来投诉,说某学生违反纪律,按班规该名学生要在班级公开做检讨,并且打扫班级卫生一次,但这名学生不肯做检讨,只愿意打扫卫生。班主任担心以后班规执行不下去,不答应他的要求。于是,师生就僵持着。我了解到这名学生比较内向,自尊心较强,平时表现比较好,建议班主任变通一下,让学生在办公室里向他做出检讨。这样,师生之间关于惩戒的僵局就破解了。
艺术性原则。艺术性地开展教育工作是一名教师应该终生追求的境界。实施惩戒教育,面孔不一定要严肃,方式不一定要严厉,手段不一定要强硬。相反,惩戒教育如果有和善的面孔,温和的方式,灵活的手段,甚至带着润物细无声的诗性,效果会更好。面对学生的错误,教师如果能达到“戒”的良好目的,不一定要用“惩”的手段。比如,学生上课讲话影响纪律,教师可以罚他站一会,以制止他破坏课堂纪律的行为。但是,教师也可即时设计课堂问题,让该名学生站起回答。学生意识到教师在提醒自己专心听讲,自会停止吵闹。这种戒而不惩的做法体现了教育学生要用爱与智慧的理念,是一种艺术性的惩戒。
“依法治校”主题征文
教师惩戒权运用的原则
作者:梁志军
工作单位:广东省惠阳一中实验学校 职务:政教处主任 电话: 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