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制造2025》解读之: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激发制造业发展活力
【发布时间:2015年06月12日】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经历了由计划经济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进而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变。在这个过程中,国有企业效率不断提高,民营经济蓬勃发展。国家对国有企业先后实行了利改税、拨改贷、放权让利、承包制、股份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等改革,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并逐步扩大其准入范围,引进国外资本、技术和管理方法,促使企业融入国际经济大循环。2010年,我国制造业占全球比重达19.8%,再次成为世界制造业第一大国。然而,我国制造业发展在自主创新能力、资源利用效率、产业结构水平、信息化程度、质量效益等方面仍与世界先进水平有明显差距,转型升级和跨越发展的任务紧迫而艰巨。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是破解制造业深层次发展难题的关键,是实现制造强国战略目标和战略任务的有力保障。未来十年是建设制造强国的关键时期,也是制造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要以更大决心和勇气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决定性成果。
一、改革创新是我国制造业发展的动力源泉,实现制造强国目标需要不断深化改革
我国制造业一直是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改革的力度、广度和深度都很大,市场化和国际化进程较快,是改革开放的探索者和受益者。30多年来,我国工业增加值年均增速超过11%,占GDP比重和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保持在40%左右。实践充分证明,深化改革是我国制造业发展的动力源泉。总体上来看,当前有利于我国制造业发展的体制环境初步形成:行业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历经多次机构改革,形成了大部门管理体制和主要管战略、管规划、管政策、管标准的科学管理方式;政府职能进一步转变,从体制机制上给各类市场主体松绑,不断激发企业和企业家创业的积极性;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企业投资决策自主权进一步落实,用地、节能、环保、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和产业政策不断完善;国有企业活力进一
步增强,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经营权和所有权分离,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不断优化,国有企业发展活力不断增强;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制造业,为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竞争营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建立健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财税、金融、价格等相关领域改革进一步推进,财税体制改革不断调动了企业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有所增强,煤电油气市场价格机制初步形成。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改革也永无止境。随着发展进入新阶段,我国制造业发展的国内外环境正在发生广泛而深刻的变化,面临一系列突出矛盾和挑战,前进道路上还有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为制造业大而不强,发展方式粗放,产业布局不合理,核心技术缺乏,企业国际竞争力不强,部分行业产能严重过剩,“两化融合”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支撑作用尚未充分发挥等等。导致这些问题的原因很多,但深层次原因还是体制机制问题。改革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得以深化。实现制造强国的战略目标,关键在于全面深化改革,用改革的思路和办法推动解决我国制造业发展面临的一系列突出矛盾和问题,走中国特色新型工业化道路。
二、制造业领域深化体制机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风起云涌,国际产业分工格局加速重塑。随着资源环境约束日益强化,劳动力等生产要素成本不断上升,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制造业发展面临新挑战,结构性矛盾和瓶颈全面凸显,粗放式发展模式难以为继,调整结构、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刻不容缓。必须围绕制造强国建设,全面深化各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是提升政府治理能力,推动上层建筑适应经济基础的必然要求。有效的政府治理有利于保证制造业发展方向、增强制造业发展活力和动力。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都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中国制造2025》指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提高产业治理水平;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
一是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提高产业治理水平。进一步加强制造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标准等制定和实施,增强制定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狠抓落实,切实发挥其在引导技术进步、促进结构调整、推动产业转型升级方面的作用。强化行业自律和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在服务行业、服务企业方面的作用和优势,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公共服务力度,做好技术创新、中小企业等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在节能环保、安全生产、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实现产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是继续简政放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行政审批事项取消下放力度,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对确需设置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并向社会公开,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规范管理、简化程序、明确时限、提高效率,并依法全面公开行政审批信息,规范行政裁量权,实行“阳光审批”。按照“宽进严管”的原则,加强对市场主体、市场活动的监督管理,通过建立市场主体、政府和社会共治机制,违法违规经营重罚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适时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大幅减少投资项目前置审批,严格规范中介服务,推行项目核准网上“并联”办理,落实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