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企业现金流量的分类
一.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① . 当期收回当期的销售货款和劳务收入款。
② . 收回以前期应收而未收的销售货款和劳务收入款。 ③ ?预收的销售货款和劳务收入款。
④ . 转让应收票据(如贴现)所取得的现金。
⑤ . 收回原已作为坏账核销的应收销售货款和劳务收入款所收到的现金。 ⑥ . 收到的与销售货款和劳务收入款相关的增值税款。 ⑦ ?代购代销存货所收到的现金。
不包括出口退税所收到的现金(列示在“收到的税收返还”中) 。企业发生的销售退回 而支付的现金、未履行合同退还预收账款而支付的现金应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 金”中扣除。
2 .收到的税收返还 企业收到的税收返还主要包括:出口退税,收到的所得税、消费税、关税
和教育费附加 返还款等。
3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①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收取的押金、租金或折损费,包括出租固定资产、周转材料等 向对方收取的押金、租金或折损费。
② . 根据合同条款向客户收取的定金。 (注意与预收账款的区别, 以免发生归类上的错误) ③ . 企业收到的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注:这里的罚款、违约金、赔偿金应该是与经 营活动相关的,如果罚款、违约金、赔偿金是因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引起的,则不能归属于 此小类。
④ 企业发生非常损失而向保险公司索取的保险赔偿金。注:与经营活动相关的非常损失 一般是指因自然灾害而导致存货等的损失。
⑤ 与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均不相关的特殊事项引起的其他现金流入。 工停薪留职期间的档案代管费) 。
(比如职
4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① ?当期支付当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价款。 ② . 当期支付前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应付账款。
③ . 购买商品而预付的货款。
④ 支付的与购买商品或接受劳务相关的增值税进项税。 ⑤ 支付的与购买商品相关的,且构成其采购成本的价外费用。
企业发生购货退回所收到的现金,以及因供应商未能履行合同而收回的预付账款等应从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中扣除。
5.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① . 企业以现金方式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以及各种津贴等。
② . 企业以现金方式为职工支付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各种款项。如企业为职工交纳的各种 社会保险、商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含应由企业负担的部分和职工个人负担但由企业统一 汇缴的部分)。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不包括支付给专项工程人员的工资、奖金以及各种津 贴;不包括为专项工程人员支付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各种款项(属于“购建固定资产、无形 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6. 支付的各项税费
主要包括当期以现金向税务机关交纳的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营业税、其他税金及 教育费附加。
对于有关投资项目发生的税金支出(如耕地占用税) ,不应归为本类现今流量,其归属于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
7.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① . 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因租入固定资产、周转材料等向对方支付的押金、租金或折损 费。
② . 根据合同条款向客户支付的定金。 (注意与预付账款的区别,以免发生归类上的错 误)。
③ . 企业支付的罚款、违约金、赔偿金等。注:这里的罚款、违约金、赔偿金应该是与 经营活动相关的,如果罚款、违约金、赔偿金是因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引起的,则不能归属 于此小类。
④ . 企业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以现金支付的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司经费、 董事会会费、研究与开发费(费用化支出) 、咨询费、聘请中介机构费、保险费、展览费、广 告费、包装费、产品售后服务费等。
⑤ . 企业日常发生的以现金支付的固定资产经常性修理、维护支出,无形资产后续支出。 ⑥ . 与经营活动、投资活动、筹资活动均不相关的特殊事项引起的其他现金流出。
二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① . 收回对外股权性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一般为收回的全部现金。而不论该项投资收回时是获得了收益还是发生了亏损,唯一的 例外是当该项投资收回时还有挂账的应收而未收的利润或现金股利,则应将其从实收的全部 现金中扣除(归类为“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② . 收回对外长期债权性投资的本金所收到的现金。 ③ . 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短期债权性投资所收到的本金。
本小类不应包括:收回现金等价物而收到的现金,收回债权性投资所收到的利息( “取得 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
2 .取得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① . 取得股权性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不包括收回股权投资时的资本利得现金收入(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也不包括投资 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取的现金股利的收回金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 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② .取得债权性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不包括中途处置债权投资时的利得现金收入( “收回投资所收到的现金” ),也不包括投资 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到付息期但尚未支取的利息的收回金额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 动有关的现金”)。
③ .取得的其他投资收益所收到的现金。
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收到的现金净额
① ?出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扣除为出售该资产而支付的 有关税费后的现金净流入(正差) 。
② ?清理报废、毁损固定资产所取得的现金扣除清理过程中支付的相关税费后的现金净 流入(正差)。
若清理、处置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产生的现金流量为净的现金流出 (负 差),则应归类为“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① ?企业收到的与投资合同或协议有关的违约金、赔偿金。 ② .企业收到被投资单位派发的清算股利所收到的现金。
③ .企业收回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的已宣告发放但尚未支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 付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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