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文化馆江苏全省文化馆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大数据平台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JSZC-G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文化馆的委托,决定就其江苏全省文化馆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大数据平台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全省文化馆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大数据平台项目
标书编号:JSZC-G2020-058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江苏数字文化馆云平台(江苏公共文化云)运营2年来,平台共有520多家文化馆(站)入驻,超60万微信关注用户和近10万注册用户,发布在线活动2万余场,网上直播观看量2111万余次,累计服务人次超9千万,平台的运营使江苏省文化馆系统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得到大幅提升。但是,因各地信息化工作推进进度不一,全省文化馆(站)数字公共服务的建设主体、服务模式、归口管理单位不尽相同,除了应用江苏数字文化馆云平台的7个地市文化馆以外,还有以镇江、苏州、常州等为代表的近一半的文化馆、站数字公共文化服务采用的当地自建、第三方平台或者采用全省文化馆云平台与本地平台并行的双平台模式,这些平台涉及多家开发运营单位,造成我省没有涵盖全省文化馆系统的数字公共服务数据。同时,全省文化馆系统缺少统一规范的数据采集标准,相关服务数据颗粒过粗,难以实现多维度、多视角的大数据挖掘。为了打通全省文化馆系统公共服务数据,规范采集标准,细化数据采集颗粒,推进公共文化服务的大数据应用,进一步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改革,促进江苏公共文化资源科学化、合理化配置,提升全省文化馆系统数字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均等化、精准化。同时为省文化和旅游厅智慧文化和旅游平台提供业务数据支撑。拟建设全省文化馆公共数字文化服务大数据平台,对全省公共文化服务相关的海量数据进行采集、整理、存储、挖掘、分析和应用,动态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和服务效果,为科学决策、精准服务奠定基础。
项目最高限价200万元,投标总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三、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四、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五、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8年度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不得选用进口产品和服务参加本次投标(注:“进口产品和服务”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六、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请在邮寄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及投标人联系电话且字迹清晰,否则可能造成的投标无效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寄出后请主动、及时与采购中心联系人联系,且保持投标人联系电话畅通。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3007办公室。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送达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4:00-16:00,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C号电梯三楼电梯厅接收点。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4月28日16:00。
3.投标文件接收人:许滢,电话(略);(项目经办人 付钢),电话(略)。
八、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4月29日09:30
2.开标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不见面开标大厅”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人:江苏省文化馆 联系人:陈兵 咨询电话(略) 地 址:南京市中山南路89号 邮 编:210001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2、政府集中采购机构: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 邮编:210036 采购中心电话(略) 十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副本份数:4份。 十一、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二、其他应说明事项:
将设置系统演示环节,每家演示不超过15分钟。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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