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当井下汇报放水总水量或水压突然变大时,要立即通知地质部门派人赶赴现场观测,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13、 当井口汇报主要提升设备或其它配套装置发生故障时,要问明发生的部位和原因,立即通知机电部门派人前去检查处理,并向矿长总工程师汇报。如果处理时间超过1小时以上时,应通知采掘工作面有所准备。如果影响一个班或半个小班不能生产时要通知采掘工作面停止落煤和放炮爆岩,装运完工作面和顺槽刮板运输机上的浮煤,做好工作面支护后去做其它整修工作。 14、 当接到地面某处出现火灾等情况时,问清灾情组织人员进行处理或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生产区队交接班管理规定
为更好的深入开展“双基”建设,坚持安全生产以人为本的方针,保证职工的作息时间,使职工始终保持旺盛的精力,积极投身于我矿的安全生产,消除延点的不良习惯,确保我矿安全、稳产、高效的好势头,特别制定本规定,望各单位认真执行。 1. 各单位班前会后认真组织职工按照我矿规定的交接班时间,按时排队入井。早班:7:00~8:00,中班:15:00~16:00,夜班:23:00~0:00。
2、 入井后,在跟班队长(或班长)带领下,排队迅速到达工作地点,与上一班人员进行现场交接班。
3、 交接班时,跟班队长、班长要口对口、手对手交清工作完成情况和待处理的问题,应注意的问题交清后,上班跟班队长立即组织本班人员,排队撤离工作地点迅速升井。
4、 职工要积极发扬团队精神,互助互援,干得快的职工在完成自己的任务后,主动帮助干得慢的职工,决不允许谁先干完谁就走的行为发生。
5、 正常情况下,不准延点打疲劳战,影响职工的身体健康。确有特殊情况需延点的,向调度室汇报,批准后方可延点,但不得超过一小时。超过下列时间升井视为延点:早班:17:30,中班:1:30,夜班:9:30。
6、 处罚:调度室根据考勤结果,每有一人延点罚主管队长20元,跟班队长30元,每一人提前升井(特殊情况除外),罚
主管队长20元,跟班队长30元。
****上下井对人员的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提升效率,维护好正常的工作
秩序,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1、 为保证提升量,缓解井下供车紧张局面,下井人员按以下规定时间下井:(不按规定时间下井的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开具下井证明到调度室审批,否则不准 下井) 早班:7:00——8:00 中班:15:00——16:00 夜班:23:00——00:00
2、 凡升入井人员一律服从井口把钩人员的指挥,自觉排队,不得无理取闹。在等候室排队候罐,任何人不得强行入罐、无理取闹或聚众闹事,有聚众闹事和无理取闹者按三违处理。 3、 井口把钩人员要认真检查罐帘是否有工具外露及乘罐人员手扶位置等情况,确认无危险后,把钩人员方可发出提升信号。
4、 运行期间,罐内人员要自觉维护秩序,不得打闹起哄、相互拥挤,不得打起罐帘,要相互提醒及时制止违章人员,确保罐笼运行中的安全。
5、 运输队上下井口把钩工及上下井人员必须严格按照管理规定进行执行,违反管理规定者每次罚款30元。对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者每次罚款50元,对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者,按
严重“三违”处理,对情节严重的交保卫科,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山西陆合集团基安达煤业制度汇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