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规模相适应的销售场所。营业场所应布局合理,与生活等区域分开。
7.3应有与经营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销售设施设备。食品销售有温度要求的应配备销售冷冻食品必备的冷藏库(柜)、冷冻(库)柜等设施设备。
7.4销售场所应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和消毒的设施设备。照明设备安装在食品的正上方应使用防爆型照明设备。
7.5与食品表面接触的设备与用具,应无毒、无害或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表面平滑且可承受重复清洗和消毒的材质制造。
7.6销售场所应进行定期卫生检查和清洁,冷藏、冷冻库(柜)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清洗、清除异味,温度指示装置应当定期校验。
7.7销售冷藏、冷冻食品应按食品标签明示的温度进行控制,超出温度、湿度规定应及时采取措施。
7.8应当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预包装食品。 7.9销售的食品应分类上架摆放或垫离,不应落地码放。
7.10上架销售的食品必须严格控制在保质期内,做到先进先出,并为消费者预留合理的存放和使用期。
7.11销售预包装食品不应延长原有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不应拆封后重新包装或散装销售。
7.22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应以破坏性方式处理销毁,并记录。 7.23应建立食品销售台账,记录销售食品的基本情况。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一、食品经营者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经营单位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二、食品经营者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处置,对病人进行救治,防止事故扩大。
三、食品经营者发现其经营的食品造成或可能造成公众健康损害的情况,要在2小时内向辖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对导致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原料、工具、设备等,立即采取封存等控制措施。
四、食品经营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应当积极配合食品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和样品,不得拒绝、阻挠、干涉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1、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或专门人员负责处理消费者对食品的投诉,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食品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2、确定受理后,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包括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3、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
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调查人员首先应将消费者投诉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的,耐心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4、对于投诉事件,工作人员能自行处理的,要及时处理并予以答复,不能处理的,要及时向负责人请示,待负责人做出决定后再作处理。
5、消费者直接投诉到消费者协会的,负责人应积极配合消协妥善处理,不留后患。
五、食品经营者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上述所有文件我已全部阅读知悉并严格遵守
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食品经营场所周围环境图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示意图由企业自行绘制,应包括四周的主要道路及相邻建筑用途及距离,有北向标记;2、应当标记出前后左右至少25米距离内的邻居。
食品经营场所平面布局图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申请人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注:本示意图由企业自行绘制,应标明室内各功能区域面积、用途、设施名称和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