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预案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实施有效的食品质量安全检验监督措施,保障公共安全,维护广大群众的利益和生命安全,确保食品检验工作的快捷、准确,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的食品检验工作。 三、组织机构
本公司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公司副总经理
副组长: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
组 员:实验室主任、各检验组长、客服主管、综合办公室主任、采样部主管、样品管理员
四、职责及分工
4.1组长:负责公司食品检验工作质量,详细了解检验工作的各个环节的情况,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检验、汇报工作,并负责及时与相关的政府食品管理部门做好沟通。
4.2副组长:技术负责人负责应急检测技术方案的确定和监督实施;质量负责人负责对各检验人员进行质量意识培训,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意识,并对突发质量问题制定相应的质控措施和应急措施。
4.3组员:负责对样品的采集、采样工具用具及车辆的准备,样品保存及运输,来样食品做好及时、准确、高效地检验,严格按照国
家标准及检验方法做好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检验工作,及时汇报检验结果,并能分析产生不合格的原因和其它工作。
5、操作程序 5.1应急预案启动
5.1.1接到上级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检验任务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5.1.2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各检验组长进行任务评价,确定本公司可以承担任务后,各相关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应立即按照预案的责任分工,投入应急检验工作:综合办公室做好检测所需的物品及用具、采样部准备车辆、实验室准备试剂、仪器等、技术人员编写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的计划及质控方案、质控措施等。
5.2 实施应急处理措施
5.2.1由组长负责,立即向主管部门及相关食品监管等职能部门进行反馈和信息沟通,便于问题能够在第一时间得到处理。
5.2.2派出相关的质量检验专业人员,或与职能部门专业人员一起,到事故发生现场,查看产品质量情况,事故发生状态及影响范围等情况,依照抽样程序进行抽样。
5.2.3 抽样人员应严格按照相关技术规范进行抽样,并按要求做好样品保存、运输工作。
5.2.4 抽样完成后,抽样人员与样品管理员进行样品交接,填写《样品交接记录表》。样品管理员负责样品的管理。
5.2.5 取回样品应及时办理样品登记等相关手续(特殊紧急情况
可直接交与相关检验人员进行检验,后续再补办相关手续)。
5.2.6 检验人员接到样品后,应对可能产生问题的项目进行第一时间检验,后再队其他项目进行检验。
5.2.7 检验人员应时刻汇报实时检验情况,发现不合格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对怀疑的项目和参数,进行至少两次或两次以上的重复性试验,再确定检验结果的正确性,并对检验数据进行处理,交相关部门出具检验报告。
5.2.8 检验完毕,样品管理员负责按时完成数据的汇总、报告的报送。
5.2.9 质量监督员负责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的监督工作,如实记录发现的情况。质量负责人负责组织质控工作,保证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检验工作的质量。
5.2.10 检验报告的编制、审核、批准和签发按公司程序文件执行。将所有检验记录按《记录控制程序》交相关部门进行存档。
5.2.11 应急小组应在检验工作完毕后及时召开座谈会,分析产生不合格原因,并提出解决不合格的措施,形成报告材料上报主管部门。为主管部门处理食品安全紧急事故提供处理依据。
5.2.12 实验室主任负责根据数据分析汇总情况,编写工作总结报告,最后由技术负责人审批。
6、相关记录
6.1食品安全事故应急记录表 6.2样品抽样单、任务通知单
6.3应急领导小组会议记录 6.4检验操作原始记录 6.5 质量监督检查记录
6.6 样品流转单、实验室样品接收登记表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