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 安全操作规程
4.9.1 应建立健全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4.9.2操作人员应熟悉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 4.10 机电设备安全管理
4.10.1 采购主要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特种设备应是有资质的企业生产的合格产品。
4.10.2应建立主要机电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及台帐:
a设备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设备定期保养维修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c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4.10.3主要机电设备应按规定定期保养维修。 4.11 相关方安全管理
4.11.1 外来施工(作业)方应与企业应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安全职责;施工现场应有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4.11.2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的发包或出租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的规定
a 签定安全管理协议;
b 承包或租赁方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具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 4.11.3 对厂区内临时作业人员、实习人员、参观人员及其他外来人员应有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4.11.4 租用气瓶或外购气源应与相关方签订安全协议,供气单位应有相应的安全生产资质。 4.12 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4.12.1作业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12.2 作业人员应正确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4.12.3 特种作业人员应做到持证上岗。 4.12.4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完成。 4.13 危险源管理
4.13.1危险源的辨识和评估
a 危险有害因素应定期进行辨识和评估;重大危险源按《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进行辨识;
b 重大危险源和重大风险应建立档案,制订相应的防范措施。 4.13.2 重大危险源
a 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b 重大危险源及应急措施应上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c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4.13.3 应急救援预案
a 制定重大危险源、重大风险的应急救援预案;
b 应急救援预案中应有组织指挥机构,相关部门(人员)的职责和分工,潜在危险性评价,应急救援的组织、人员及装备情况,紧急救援措施,经费保障,训练与演习等内容;
c每年应对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演习,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4.14 安全生产档案
4.14.1 企业应建立以下档案: a 工伤事故档案;
b 安全生产健康教育档案; c 违章记录及安全奖惩档案; d 隐患及整改档案;
e 特种作业及危险作业人员健康档案。 五、设备设施 5.1空压机
5.1.1各种出厂技术资料齐全。
5.1.2机身、曲轴箱等主要受力部件无影响强度和刚度的缺陷,所有紧固件必须牢靠并有防松措施。
5.1.3压力表、温度表(计)、安全阀、液位计(油标)等安全装置(附件)应完整、灵敏可靠,且在检测周期内使用。
5.1.4外露的联轴器、皮带传动装置等旋转部位必须设置防护罩或护栏,螺杆式空压机保护盖必须关闭。
5.1.5配套的压缩空气管道无腐蚀,管内无积存杂物,管道漆色符合要求,并标有流向箭头,支架牢固可靠。
5.1.6电气设备符合安全要求,机组旁应设紧急停机按钮保护装置(开关)。
5.1.7空压机布置合理,空压机与墙、柱以及设备之间留有足够的空间距离。
5.1.8空压机必须放在有足够通风的房间里、其区域内无灰尘、化学品、金属屑、油漆漆雾等。 5.2金属切削机床
5.2.1防护罩、盖、栏应完备可靠。
5.2.2防止夹具、卡具松动或脱落的装置完好。 5.2.3各种限位、联锁、操作手柄要求灵敏可靠。 5.2.4机床PE连接规范可靠。 5.2.5机床照明符合要求。
5.2.6机床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
5.2.7未加罩旋转部位的楔、销、键,原则上不许突出。 5.2.8备有清除切屑的专用工具。 5.2.9 其他安全要求:
a磨床:砂轮合格,旋转时无明显跳动; b车床:加工超长料应有防弯装置;
c插床:应设置防止运动停止后滑枕自动下落的配重装置;
d电火花加工机床:可燃性工作液的闪点应在70℃以上,需采用浸入式加工;
e锯床:锯条外露部分应采用防护罩或安全距离隔离; f加工中心:加工区域周边应有固定、可调式防护装置。 5.3冲、剪、压机械
5.3.1离合器动作灵敏、可靠,无连冲。
5.3.2制动器工作可靠,与离合器相互协调联锁。
5.3.3紧急停止按钮灵敏、醒目,在规定位置安装有效。 5.3.4传动外露部分的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5.3.5脚踏开关应有完备的防护罩且防滑。 5.3.6机床PE可靠,电气控制有效。
5.3.7安全防护装置可靠有效,使用专用工具符合安全要求。 5.3.8剪板机等压料脚应平整,危险部位有可靠的防护。 5.4木工机械
5.4.1限位及联锁装置灵敏可靠。
5.4.2旋转部位的防护装置完好有效。 5.4.3夹紧或锁紧装置完整可靠。
5.4.4锯条、锯片和砂轮符合规定。
5.4.5 PE连接可靠,控制电器符合规定。 5.4.6跑车带锯机应设置有效的护栏。 5.4.7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5.4.8平刨的开口度符合国家标准。 5.5砂轮机
5.5.1砂轮机安装地点应保证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5.2砂轮机的防护罩应符合国家标准。 5.5.3档屑板应有足够的强度且可调。 5.5.4砂轮无裂纹无破损。 5.5.5托架安装牢固可调。
5.5.6法兰盘与软垫应符合安全要求。
5.5.7砂轮机运行必须平稳可靠,砂轮磨损量不超标,且在有效期内使用。
5.5.8 PE连接可靠,控制电器符合规定。 5.6铸造机械
5.6.1设备结构有足够的强度、刚度及稳定性,基础坚实。 5.6.2所有管路密封良好,无泄漏。 5.6.3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安全可靠。
5.6.4控制系统清晰灵敏,作业点均有急停开关。 5.6.5防尘、防毒设备设施完好无损,且运行正常。 5.6.6 PE正确可靠。
5.6.7 压铸型区应有防护装置,且与压射程序连锁。
5.6.8制芯机的芯盒加热棒长短适中,线头连接整洁,安全可靠。 5.6.9混碾砂机的防护罩应有足够的强度,检修门电气连锁,取样门大小合理;
5.6.10抛(喷)丸设备密封良好,门(孔)电气连锁。 5.7注塑机
5.7.1防护罩、盖、栏的安装应牢固,无明显的锈蚀或变形,且与电气联锁。
5.7.2操作平台结构合理,不得有严重脱焊、变形、腐蚀和断开、裂纹等缺陷。
5.7.3电器箱、柜与线路符合要求,控制台各参数显示完好、功能指标清楚,按键动作灵敏可靠。
5.7.4液压管路连接可靠,油箱及管路无漏油,控制系统开关齐全,动作可靠。
5.7.5模具各紧固螺栓齐全,无松动、变形、裂纹。
5.7.6自动取料装置标识清楚、动作灵敏,所控制的工作部件动作准确,机械手的活动区域应有护栏。 5.8运 输(输送)机械
5.9.1机械传动部位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5.8.2操作岗位和每隔20米左右应设置相应的紧急开关,且灵敏可靠。
5.8.3各种安全保险装置齐全可靠。
5.8.4通道、梯台、护网(栏)符合要求。 5.8.5接地(零)线符合要求。
5.8.6所有启动和停止装置应有明显标志并易于操作,并有必要的预警信号。 5.9铸造熔炼炉
5.9.1炉体完整,附属设施安全。
5.9.2升降及起吊装置必须符合起重机械条款。 5.9.3浇包及其装置完好。
5.9.4炉坑应有护栏或盖板,无积水。
5.9.5 2m以下外露传动部位必须有防护装置。 5.9.6控制系统齐全有效。 5.10锻造机械
5.10.1上下砧不松动,销、楔坚固。
5.10.2锤头无裂纹,缓冲装置灵敏、可靠。 5.10.3操纵机构灵敏、可靠。 5.10.4紧固部件无松动。
5.10.5安全装置和防护装置齐全、可靠。
5.10.6机械手、夹钳、剁刀等辅助工具无裂纹。 5.10.7储气罐等辅机安全状态良好。 5.11工业炉窑
5.11.1炉门升降机构必须完好,钢丝绳断丝不准超过规定值,重锤配置适当,外露传动部分应设防护罩。 5.11.2炉车钢丝绳滑轮应完整无损。
5.11.3炉体的炉墙、炉衬应严密,无泄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