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碎承包方案
承包人: 合同签订地点:
合同签订时间:
2014年1
月 日
发包人:
破碎工序承包方案
发包人: (以下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称“乙方”)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本工序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就河南东大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破碎工序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项目名称:河南东大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破碎工序承包项目。 二、项目地点:河南东大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三、承包范围:破碎工序内所有作业流程。 四、承包内容:
承包内容包括:破碎工序的原矿破碎,矿石起堆,矿石晾晒、均化及配矿,矿石输送,尾矿倒运等作业项目。
1、承包工序界定:细矿仓以前(包括细矿仓)至一破入料口以前的所有作业工序。尾矿压滤机落料点以后所有作业工序。
2、按照甲方配矿要求原矿破碎和落地料配矿作业。 3、用于生产系统的所有装载机作业:包括尾矿压滤机下部尾矿滤饼转移、装车,生产辅料倒运,生产检修配合,辅料到厂卸车。
4、乙方在承包期内,对运矿道路、房屋建筑物、机械电器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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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等进行维护保养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需进行设备技术改造的,按照公司相关流程报批后,费用由公司承担。
5、乙方在承包期间,上述承包范围内所发生的电能、燃油、设备维护保养、员工工资及劳动用品、设备折旧及办公用品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次承包合同期限为 年,协议期满按公司相关政策执行。 六、生产管理
1、承包期间,乙方对上述承包内容的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责任,拥有人、财、物等的调配使用权,乙方应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流程合理组织生产,保证选矿工序的原矿连续供给。
2、乙方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处理,发生费用按公司要求执行。
3、在生产及设备维修发生燃油、备品备件等费用,乙方直接外购时,必须提供经公司财务认可的合格有效的票据。 七、计量与统计
1、乙方生产的原矿供给数量,以选矿1#、2#入磨皮带秤计量所提供的数据为准。
2、每月月末倒数第四天为计量统计截止日期,当月的矿石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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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双方指定人员签字后作为结算付款的依据。 八、承包费用、结算及支付
8.1、以当月甲方使用入磨矿矿量为准,按照单价元/吨结算。 甲方保证每月使用原矿量不低于 万吨 1.超出 万吨的,按照前述办法考核结算、
2.低于 万吨的,属于甲方原因造成的, ,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按照实际给矿量进行结算, 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生产断料,按照对甲方造成的损失在结算中扣除。
8.2 所有产量、成本、费用计算以公司财务数据为准,实行月度考核结算制,每月26日前兑现上月承包考核。 8.3 结算形式按照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十一、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1、负责乙方承包范围内的电气设备维修及辊压机设备的维修(不包含维修所产生备件)。
1.2、负责乙方进厂原矿的配矿调度、质量控制。
1.3、甲方月底给乙方下达下月生产计划,并对乙方完成计划情况进行考核。 2、乙方义务:
2.1、根据甲方提供的生产计划组织合格原矿的生产。原矿要求粒度-3mm≥68%。
2.2、服从甲方原矿配矿、堆场管理及铲车使用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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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乙方根据甲方下达的生产计划量组织矿石生产,因乙方组织不力,造成甲方停产或限产,乙方承担甲方停产期间的直接损失。 2.5、遵守公司厂纪、厂规,和甲方友好相处,乙方接受甲方的考核。
2.6、乙方密切配合甲方生产组织(检修等),乙方服从甲方整体的协调安排。
2.7、承包期间,不准对甲方以外的单位、个人提供人工及设备使用,未经甲方同意不得私自进行废旧物品的处理。
2.8、承包期间乙方发生的外部协调由甲方负责、乙方积极配合。
十四、争议解决
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的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诉讼。
十六、其它
4、本协议一式两份,其中正本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5、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形成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
发包人: 承包人: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签订时间:2014年12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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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矿破碎系统承包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