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盘销售流程
客户进场
销售人员接待客户
销售人员了解客户需求
销售人员根据沙盘和销控表为客户提供选房帮助
客户未选定认购单位客户未选定房源 客户选定房源
由案场助理协助销售人员同填写客户资料表 销售部内勤核实房源
客户追踪
销售人员为客户填写定单
销售人员根据客户所填信息核 实客户所选房号登记电脑备案
客户凭销售人员填写的定
单到案场助理处交款
案场助理核实案场助理将房屋信内勤与各案场助理 房款后开收据 息报内勤处备案 落实现场销控
销售人员进行签约前期准备工作 客户凭发票于七日内付款并 签订购房合同(定单收回)
内勤审核相关资料
外勤办理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按约履行合同
价格变更流程
对于客户提出的价格变更要求,除因促销等原因执行的优惠政策外,原则上不予办理。如因特殊原因,客户需填写房屋售价内部审批表,并经案场经理、销售经理、主管副总及总经理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
案场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出据具体意见
内勤留底存档并报财务备案
客户提出价格申请并填写房屋售价内部审批表 销售经理确认 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 付款、签约手续正常办理
退房流程
客户要求退房,销售人员应了解情况,作好说服工作。如确有特殊原因(如:在银行不能办理按揭等情况),客户执意退房,可口头上报案场经理。由案场经理进一步了解和核实情况,对符合条件且无法说服的可决定上报,填写退房申请单,注明原由,报销售经理、主管副总、总经理批准后,凭退房申请单由销售部、财务部办理撤消合同备案及退款手续。
因开发商自身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客户提出退房 经办人口头向经理汇报说明情况
经理核实情况 符合条件同意退房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退房
客户提交退房申请并注明退房原因 做好客户的解释工作 经办人填写退房申请书
客户确认签字 经办人、案场经理、销售经理签字
主管副总、总经理签字批准
客户至财务部办理退款手续
内勤与各案场助理落实销控 注:1、合同一经房管局备案,除特殊原因外,概不退房。
2、根据婚姻法规定,不论任何一方买房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退房
时,必须经过夫妻双方的同意,且一起来办理方可退房(属未婚情况的,退房时必须有民政局出具的未婚证明原件,方可办理退房)。
3、若父母以子女的名义买房,退房时子女不能到场,且子女需写一份委托书,委托其父母代办并经过公证处公证后方可退房。
换房流程
根据公司规定,客户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原则上不允许换房,除非合同未到房管局备案属于下列情况:
(一)将小面积单位换大面积单位;
(二)将总价低的单位换成总价高的单位; (三)将旺销单位换成非旺销单位; (四)客户为重要关系单位或关系人。 客户提出换房要求 销售人员初步核查 符合条件的口头上报案场经理 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上报 由案场助理同内勤确认房源 做好客户的解释工作 销售人员填写商品房换房申请书 客户确认 案场经理签字 换房操作(原定单、发票收回) 报内勤备案,同各案场落实销控 内勤留底存档 注:1、如属以上情况,销售人员可上报案场经理,经案场经理批准后,方
能办理;
2、对不符合上述条件的,原则上不予办理,如确有特殊情况,由案场经理酌情考虑是否批准;
3、如案场经理因故不在现场,由案场助理负责。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直接代为批准;对超出范围的应在电话请示销售经理后代为签署批准;
4、所有批准文件应由销售内勤集中存档,销售部将视情况进行核查; 5、原则上不予换房,视特殊情况而定。
更名流程
这里的更名指非转让性质的业主变更。只要在未正式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原则上可以更改,但只限于直系亲属及对购买房屋中的人数或名称作出部分变更,包括增加名字、联名购买人减少名字、联名购买人变更其中部分名字等几种情况。若客户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经房管局备案后要求更名的,原则上不予办理。 客户提出更名要求
销售人员核实合同备案情况后口头上报案场经理
客户提交商品房换名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案场经理审批通过 销售经理、主管副总签字 案场助理进行更名操作 内勤留底存档
楼盘销售流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