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校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秩序管理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秩序管理,优化校区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秩序,提升校区育人功能,努力建设和谐稳定发展幸福南校区。依据《南校区管理规定》(山农大校字[2013]22号)和现在开展的南校区文明校园创建活动要求,就进一步加强校园秩序管理通知如下:
一、 日常秩序一天一巡查
完善校园日常秩序巡查制度,建立校园巡查日志,对影响校园秩序,违反校园管理规定的行为及时发现、及时通报、及时制止、及时解决,切实维护好安全、有序、整洁的校园环境。
责任单位:南校区五部一办 二、大型活动一次一申报
严格大型活动审批、备案制度,凡在校区内举办集会、竞赛、演出、报告、讲座等大型室内外群体性活动,均需填写《南校区大型活动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按要求组织实施。在校区内主要建筑物悬挂横幅、标语,社会新闻采访及社会人员参观,影响校园环境的基建、维修项目等均需提前申报,办理审批、备案手续。
责任单位:南管委办公室 三、动态信息一月一汇总
建立健全动态信息汇总分析制度,实行宿舍、班级、学院、部门、校区五级信息员制度,广泛收集影响学生成长成才和校区安全稳定的相关动态信息。南校区五部和各办学学院负责每
月向南管委办公室报送动态信息,有关信息经汇总、分析、研判后,报送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并通过校区工作协调会议予以协调、落实。涉及重大安全、隐私、保密等事件,可随时直接向学校领导和有关部门汇报。
责任单位:南校区五部一办、各办学学院 四、严格落实两个常态化制度
严格落实好常态化值班制度,南管委处级干部、“五部”主任、各办学学院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严肃值班纪律,做好值班记录,及时处理好值班期间相关工作。严格落实好常态化检查制度,按照学校常态化检查的有关要求,寒暑假、重要节假日及迎新、毕业生离校等重要时段切实做好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限时协调解决。
责任单位:南校区五部一办、各办学学院 五、集中开展“四乱”整治
按照《南校区管理规定》要求,结合南校区文明校园创建活动,集中开展乱停、乱放、乱贴、乱画等“四乱”整治工作,切实优化校区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秩序。
(一)二轮以上机动车辆通行和停放管理
校区实行通行卡管理,无通行卡者须在门卫处办理登记换证手续。车辆在校区内须按照规定路线和标识通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进出时间应尽量避开学生活动的集中时间段。商户私家车须在安保部登记相关信息并停放在停车场的指定区域;商户送货车(学校饮食中心公共送货车除外)须在每
日上午9时30分前和下午16时30分后进出。进入校区的所有车辆要服从指挥,听从管理,在指定停车场的划定区位停放,不得随意停放。
责任单位:安全保卫部、后勤管理部 (二)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通行和停放管理
车辆在校区内须按照规定路线和标识通行,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20公里,在划定的区域有序停放,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责任单位:安全保卫部、学生管理部、各办学学院 (三)环境卫生维护管理
做好建筑、路灯、桌椅、宣传栏等设施的环境维护、维修,集中清理制止乱贴、乱画现象。校区内严禁随意摆摊设点进行商业性活动。加强对校园商户的管理,禁止随意张贴广告、门前摆摊、乱停乱放等现象。要切实做好校园环境卫生的保洁工作,重点区域重点维护,如遇学校有重大活动,须按照学校要求提前并全程维护好环境卫生。
责任单位:安全保卫部、学生管理部、后勤管理部 六、几点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校园秩序管理,提升校区育人功能,是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具体表现,是建设人民满意的大学的必然要求,更是迎接教育部本科教学审核性评估的现实需要,各学院、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好进一步加强校园秩序管理的有关要求。
(二)加强领导。成立由学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高东升任组长,南校区五部一办和各办学学院分管学生工作党委副书记为
成员的领导小组,突出协同管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学院、各部门也要成立领导小组,具体做好校园秩序的管理工作。
(三)精心组织。要加强宣传,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力量,特别是发挥好学生在维护校园秩序中的主体作用,教育引导学生从大局出发,关心学校发展,积极参加校园秩序的维护,努力营造“和谐校园、人人有责”的氛围。
附表:
1、南校区校园秩序巡查表
2、南校区校园秩序巡查情况登记表 3、南校区大型活动审批表
南校区管理委员会 2015年5月
南校区校园秩序巡查表
日 期 星期一 星期二 星期三 星期四 星期五 巡查人员 李林山 宋加木 陈加辉 朱震宁 朱清国 曹鹏 杨利 谢经圣 朱宗瑞 胡学俭 李庆亮 乔方锋 星期六、日 由值班人员负责巡查 巡查要求:
1、按照《南校区校园秩序管理规定》和南校区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要求,巡查中及时发现和纠正违反校园秩序管理规定的现象和行为,积极维护校区正常的教学、科研、学习和生活秩序。
2、巡查人员及时填写巡查日志并送南管委办公室备案(电话:8248099)。
3、 第一位同志是巡查组组长,巡查人员每天上午、下午各巡查1次。
南校区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