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印发《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
“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建筑安装施工 【发文字号】珠规建质[2012]103号 【发布部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发布日期】2012.09.13 【实施日期】2012.09.1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印发《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
通知
(珠规建质〔2012〕103号)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安监站,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党的“十八大”、国庆黄金周、第九届中国航展期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住建厅《关于迅速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通知 》(粤建质函[2012]718号)和市安委会《印发<珠海市开展“除隐患、防事故、保安全”百日安全大检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安委[2012]6号)要求,制定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 1 / 3
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为深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入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确保党的“十八大”、国庆黄金周、第九届中国航展期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省住建厅及市安委办关于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百日行动”的工作部署,结合今年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年”的工作安排,针对我市各方责任主体未按规定履行职责和当前建筑施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切实把我市建筑施工项目控制在安全状态,消除重大安全隐患,防止重大事故发生。我局定于9月13日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百日行动,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百日安全大检查时间
2012年9月13日开始至11月30日。 二、检查内容
百日期间,各区(功能区)每个月对本辖区在建工地的安全生产检查要实现全维全程覆盖,其中企业安全责任体系及制度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及“平安卡”应用管理、“一体系三平台”的应用管理为每次基础检查项目;重大危险源的管理、用电及防火的管理为每次重点检查项目。每个月在至少1次对本辖区所有在建工地全面检查的基础上,要侧重开展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等重大危险源之一或组合进行专项专业抽检,要突出对重点区域、重点工地、重点企业和重点问题,进行重点跟踪督导。 百日期间检查主要内容如下: 2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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