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鲀质量安全 可追溯软件系统 运营情况 (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信用代码)、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或房产证明、场区平面图、卫生设施设备布局图及生产工艺流程图; (二)农业农村部备案的养殖河鲀鱼源基地证书复印件与原料来源记录; (三)卫生质量管理人员、河鲀种类识别和安全加工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信息、检验人员证书复印件,相关协会或企业自主培训的资料及上岗证复印件; (四)产品质量安全管控措施文件。应包括: 证明 材料 清单 1. 以河豚毒素为主的危害分析和预防控制措施文件; 2. 产品加工操作规程; 3. 生产人员及车间卫生管理制度; 4. 企业检测实验室基本情况及实验室管理制度; 5. 产品及卫生检测管理制度,并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初次申请企业应提供产品(或原料)当年内的检测报告1份,复审企业应提供证书有效期内产品(或原料)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1份; 6. 废弃物及污水处理、排放管理制度; 7. 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档案应保存3年以上)等。 (五)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管理制度、软件系统和标识材料。包装上附带可追溯到产品包装单元的二维码,可追溯信息应包括:产品名称、执行标准、鱼源基地及加工企业名称和备案号、生产日期、生产批次、保质期、保存条件、检验合格信息等证明。 我单位郑重承诺,所提供的数据和其他信息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如因材料不实所引起的一切后果自负。 加工企业保证声明 (法人代表签名)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材料审核意见: □ 合格。 □ 需补充等材料。 □不符合有关规定,或不属于审查范围,或审查发现企业有提交虚假材料等情况,决定不予受理。 签名: 审核主管部门意见 现场核实意见: 审核组长: 审核组成员: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审委会综合意见: 负责人: 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公章) 年 月 日
《养殖河鲀加工企业资质审核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