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地铁建设标准化实施手册
(安全文明施工篇)
目 录
1、安全管理
1.1、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二科)1.1.1、目标体系1.1.2、创优申报
1.2、安全生产管理体系1.2.1、管理机构的设置
地铁建设工程项目应当成立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小组,成员包括项目副职、各职能部室负责人以及作业班组长等。每个工程项目至少配备一名文明施工专职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为:
⑴、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
①、1万平方米及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②、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至少2人;
③、5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⑵、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按照安装总造价①、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至少1人;
②、5000万-1亿元的工程至少2人;
③、1亿以上的工程至少3人,应当设置安全主管,按土建、机电设备等专业设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⑶、工程项目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第六条规定的配置标准上增配。
⑷、劳务分包企业建设工程项目施工人员50人以下的,应当设置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设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以上的,应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配,并不少于企业总人数的5‰。安全监督检查。
⑸、施工作业班组应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
1.2.2、管理职责
2.2.1、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小组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⑴、组织或者参与拟订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育和培训情况;
⑵、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
⑶、督促落实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措施;⑷、组织或者参与本单位应急救援演练;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
⑸、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
⑹、制止和纠正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⑺、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2.2.2、文明施工管理职责
项目部文明施工管理小组及文明施工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⑴、负责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和方案的实施工作;
⑵、半月召开一次\施工现场文明施工\工作例会,总结前一阶段的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情况,布置下一阶段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⑶、建立并执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检查制度。每半月组织一次由各施工单位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负责人参加的联合检查,对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定时间、定人、定措施予以解决,项目经理部有关部门应监督落实问题的解决情况。
1.2.3、安全管理制度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制度:⑴、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其考核制度;⑵、安全生产检查制度;⑶、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⑷、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及调查处理制度;⑸、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制度;⑹、班前安全讲话制度;⑺、领导带班作业制度;
⑻、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⑼、危险源管理制度;
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⑾、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⑿、职业健康管理制度。1.3、安全培训及教育
施工单位单位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将被派遣劳动者纳入本单位
从业人员统一管理,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劳务派遣单位应当对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1.3.1、安全教育的类型
⑴、普法教育。各级管理人员的全体员工应不断学习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画展、标语、挂图、黑板报和壁报等多种形式,经常进行广泛的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教育。应制订普法学习计划,总结学习效果。
⑵、岗前教育。新员工上岗前,由单位进行安全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知识、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及作业环境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培训教育,合格后,方能在熟练人员带领或指导下操作。
⑶、转岗教育。调换新工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使用新设备时,由使用单位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后方能操作。
⑷、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员工凡从事电力、锅炉司炉、压力容器、起重吊装、爆破、金属焊接(气割)、瓦斯检验、机动车驾驶、建筑登高架设等作业的,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取得政府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能操作。
⑸、“三类人员”培训。(集团)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等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经政府相关部门定期培训或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格。
⑹、日常教育。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应进行一次培训考核并合
1.3.2、安全教育的内容
⑴、施工单位项目部主要负责人
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
标准;
②、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③、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④、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⑤、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⑥、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⑦、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⑵、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标准;
①、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
②、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③、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④、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⑤、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⑥、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⑦、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⑶、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①、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②、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③、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④、有关事故案例等。
⑷、项目部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①、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②、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③、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④、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⑤、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⑥、本工程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⑦、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⑧、有关事故案例;
⑨、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⑸、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①、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②、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③、有关事故案例;
④、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1.3.3、安全教育培训学时的有关规定
建筑业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30学时;
⑴、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
⑵、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按照建教(1991) 522号文《建设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持证上岗管理规定》的要求,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并持证上岗外,每年还必须接受安全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⑶、企业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⑷、企业特殊工种(包括电工、焊工、架子工、司炉工、爆破工、机械操作工、起重工、塔吊司机及指挥人员、人货两用电梯司机等)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⑸、企业其他职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⑹、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⑺、建筑业企业新进场的工人,必须接受公司、项目(或工区、工程处、施工队,下同)、班线的三级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①、公司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②、项目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③、班组安全培训教育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1.4、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中铁建十九局)1.4.1、特种设备管理
1.4.2、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2.4、起重吊装安全管理
1.5、安全防护(中铁二局)1.5.1、劳动保护
1.5.2、 “四口”、“五临边”防护1.5.3、交叉作业防护1.5.4、施工用电
1.6、风险源管理(中铁建十九局)
1.6.1、风险源辨识1.6.2、风险源评价1.6.3、风险源控制1.6.4、安全监测3.7、应急管理
3.7.1、应急组织机构的设置及职责3.7.2、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审批3.7.3、现场应急物资的储备3.7.4、应急预案的演练3.8、安全操作规程3.9、职业健康管理
3.10、安全管理台账(二科)2、文明施工
2.1、项目部驻地建设2.1.1、总体规划
⑴、选址要求
不受洪水、泥石流和台风威胁,避开塌方、落石、滑坡、危岩地段;避开取土、弃土场地;避开高压线及高大树木,与通信线路保持一定距离;必须离集中爆破区500m以外。
⑵、管理要求
靠近现场、便于管理、不受施工干扰;交通便利、尽量靠近主要道路,尽量避免引入线;通信通畅、邮路便捷、满足办公自动化要求。
⑶、驻地建设总体要求
①、驻地建设应因地制宜,与周边建筑物、景观等尽量保持环境一致性,尽量不破坏原有景观。施工现场的施工区域应与办公、生活区划分清晰,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现场项目部办公室、宿舍生活区应实施全封闭,应有固定的出入口,并设置大门,出入口应设置专职保卫人员,制定专门的管理制度。
②、临时设施搭建不得超过二层,并应经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满足安全、消防、卫生、保温、通风等要求。应设置缆风绳,保证抗风安全要求。
③、所有宣传、标识宜执行企业文化标准,如政府、业主有要求时从其要求。在项目经理部醒目位置竖排布置项目名称牌、党工委名称牌。办公区、生活区有明显标识,宣传标识齐全。区域内的民工、分包方统一纳入总体规划。
④、临时宿舍、办公用房活动房骨架采用方管、角钢、工字钢等型钢制作。墙面和屋面板等建筑构件燃烧性能等级应为A级。活动房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检验检测报告,使用前应进行安装验收,材料合格并通过监理签认后方能投入使用。
⑤、宿舍、办公室数量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确定,办公区四周应采取良好的排水措施。有条件的工地可因地制宜营造职工休息区,美化环境,改善职工在工地的生活条件。休息区应尽量减少硬地化,增加绿化面积,适当设置喷泉、叠水池、休息亭等景观,有条件的项目部还可设置部分健身设施。
⑥、办公楼应美观规范、布置灵 活、拆装方便。标准规格为双层, 双楼梯。办公、生活区标准间开间宽不小于 3.45m,进深不小于5.75m,正面一门一窗,背面一窗。楼梯和二楼走廊宽度不小于 1.2m,如为中间设置走廊应不小于1.75m,扶手栏杆高不低于1.0m。8间及以上用设置2双侧上下楼梯。
⑦、活动板房一层地面使用地板砖,二层地面使用复合地板。
⑧、驻地临时设施搭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验收通过后才准许使用。利用既有建筑物作为建设工地办公、生活用房使用的,建设单位也应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对于采用砖砌体砌筑的临时用房,应经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具备相应施工资质的施工单位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建筑物的安全牢固。
⑨、生活用水应采用市政自来水。禁止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市政管网、河道等,应设置满足要求的三级沉淀池净化后排入市政污水管。
⑩、应设置停车场所,停车场地采用硬化地面等,并划线明显标识,设停车场指示牌。
图2-1-1-1项目部全景一
图2-1-1-2 项目部平面布置
图2-1-1-3项目部建设示例一
图2-1-1-4项目部建设示例二
2.1.1.1、大门及门卫室
项目部大门的布置应遵循简洁并富有企业特色的原则。
图2-1-1-1-1 项目部大门示例一 图2-1-1-1-2 项目部大门示例二
图2-1-1-1-3 项目部大门示例三 图2-1-1-1-4 项目部门卫亭示例一
图2-1-1-1-5 项目部门卫亭示例二 图2-1-1-1-6 项目部门卫亭示例三
2.1.1.2、驻地围蔽
项目部驻地一般采用金属围栏或砖砌围墙进行围蔽。围蔽高度一般不得低于1.8米;采用实体围墙时,围墙外侧应进行美化。
图2-1-1-2-1 金属围栏 图2-1-1-2-2 砖砌围墙
2.1.1.3、停车场
停车场分为机动车停车场和非机动车停车场。机动车停车场应根据具体情况设置,以满足停车要求为原则,条件允许的情况可以设置车位顶棚;非机动车停车棚应设在开阔地,棚内必须配备充电设施,停车棚大小应以满足项目部工作人员停车为宜,高度不得低于1.8米。
图2-1-1-3-1 项目部停车场 图2-1-1-3-2 停车场标识
图2-1-1-3-3 停车场示例一 图2-1-1-3-4 停车场示例二
图2-1-1-3-5 非机动车停车棚
2.1.1.4、生活污水排放
2.1.1.5、绿化及园林设施
项目部驻地非建设用地除硬化的道路以外,剩余部位还应进行绿化,绿化植物的选择以低矮灌木及草皮为主。此外,条件较好的情况,还可以配备诸如鱼池、凉亭、喷泉等景观,但不作为硬性要求。
图2-1-1-5-1 绿化 图2-1-1-5-2 鱼池
图2-1-1-5-3 凉亭 图2-1-1-5-4 喷泉
2.1.2、“五小设施”2.1.2.1、宿舍
宿舍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⑴、统一设置床铺和储物柜,严禁使用通铺,双层床每人房屋面积不少于2平方,单层床不少于每人4平方,每间不超过8人;
⑵、整齐一致,布置合理,卫生清洁,室内通风照明良好、整洁;
⑶、宿舍用电无私拉乱接线情况,有保暖、消暑、防蚊虫叮咬措施;
⑷、宿舍内应保证有必要的生活空间,室内净高不得小于2.4m,通道宽度不得小于0.9m;
⑸、施工现场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式窗户;室。
⑹、宿舍内应设置生活用品专柜,有条件的宿舍宜设置生活用品储藏
图2-1-2-1-1 宿舍外景 图2-1-2-1-2 住宿人员铭牌
图 2-1-2-1-3 宿舍内景 图2-1-2-1-4 宿舍内设施
2.1.2.2、食堂及餐厅
食堂及餐厅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方;施;
⑴、食堂应设置在远离厕所、垃圾站、有毒有害场所等污染源的地
⑵、食堂应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储藏间,并有防鼠挡板及防蚊蝇措
⑶、制作间灶台及其周边应贴瓷砖,所贴瓷砖高度不宜小于1.5m,地面应做硬化和防滑处理;
⑷、食堂应配备必要的排风设施和冷藏设施;⑸、餐厅应简洁明亮,并配有电视、空调等。
图2-1-2-2-1 标准食堂平面图
图2-1-2-2-2 证件上墙 图2-1-2-2-3 操作间
图2-1-2-2-4 大餐厅 图2-1-2-2-5 小餐厅
2.1.2.3、浴室
浴室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
⑴、男女浴室单独设置,并配备储衣柜或挂衣架等;
⑵、沐浴室应采用防水灯,开关设置于浴室门外或采用防水开关;
⑶、淋浴室不低于2.5m,地面贴防滑地砖、设排水地漏或加盖板式通槽排水;
⑷、浴室内必须设置冷热水管和淋浴喷头,淋浴室应设置满足需要的
淋浴喷头及节水龙头。
图2-1-2-3-1 洗浴间标识 图2-1-2-3-2 洗浴间(隔离式)
图 2-1-2-3-3 洗浴间(通式) 图2-1-2-3-4 热水设施
2.1.2.4、厕所
厕所的设置应满足以下要求:度不得低于 2.5m;
⑴、必须分设男、女厕所,面积按现场平均人数0.2平米/人设置,高
⑵、厕所内墙、蹲坑、坑槽均应贴瓷砖,墙裙瓷砖高度不低于 1.2m,地面应贴防滑地砖;明;
⑶、纱窗纱门,厕所应留有通气孔,厕所采光良好,夜间应设有照
⑷、厕所蹲坑宜高出出地面 100~120mm 设置,并设置隔板(含侧向隔板),通槽式水冲厕所槽深度不得小于 0.4m,宽度为 0.2~0.25m。
图2-1-2-4-1 独立卫生间 图2-1-2-4-2 通槽式卫生间
图2-1-2-4-3 洗手池
2.1.2.5、办公室
办公室的设置要求:
⑴、条件允许情况下各部门办公室应隔开,房间净宽高度应控制在2.6m以上,地面硬化并贴地砖,门窗齐全,通风、照明良好,有条件墙面抹灰刷白;
⑶、室内要求根据部门/人员不同有关制度图表上墙,文件归档整齐(每个办公室应配置满足日常使用的资料柜)。
⑵、办公场所必须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并整齐排列;
图2-1-2-5-1 办公室门牌 图2-1-2-5-2 办公室内景
图2-1-2-5-3 办公室内景 图2-1-2-5-4 办公职责、室制度上墙
2.1.3、“二室”建设2.1.3.1、会议室
会议室的设置要求:
⑴、会议室室内高度不低于2.6m,一般情况下必须能够容纳30人同时开会并不小于60平米,门窗齐全,应设置2个门,保证发生危险时能及时疏散参会人员。铺设地砖,墙面抹灰刷白;
⑵、双层活动房会议室宜设置在一楼;
⑶、会议室要求通风、照明良好,还必须设有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⑷、会议室必须配备必要的会议桌和椅子,非整体性的会议桌要铺桌布。会议室内适当盆景点缀,还必须配备投影仪、扩音话筒等常用会议设施和1平米左右的写字板;
⑸、会议室内应粘贴组织机构图,安全、质量、环保保证体系,工程概况、线路平、纵面缩图,工程形象进度图,项目管理方针和管理目标。
图 2-1-3-1-1 会议室全景 图2-1-3-1-2 框图上墙
图2-1-3-1-3 图表上墙 图2-1-3-1-4 会议室内器具柜
2.1.3.2、资料室
资料档案室的设置要求:
⑴、资料室面积应不小于20平米,净宽高度控制在2.6m以上,选用A级阻燃材料,地面硬化,门窗齐全,墙面抹灰刷白;
⑵、所有档案资料保存在专用金属柜内,由专人负责收发;
⑶、档案资料室应能防潮、防火,照明通风良好,并配备消防设备;
⑷、根据工程项目划分,编制档案卷内目录,设置相应档案盒及标签,并事先上架。
图2-1-3-2-1 管理制度上墙 图2-1-3-2-2 标准、整齐的档案柜
2.1.4、安全设施
2.1.4.1、消防设施
生活区及办公区所有房屋均应采用耐火等级为A级的岩棉夹芯板搭建而成,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留有消防通道。消防通道的设置标准为:
宽度不低于4米,通道内不应设置影响消防车通行或人员安全疏散的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标准:每50-100平方米配置1个,置于灭火器箱内。
图2-1-4-1-1 消防通道 图2-1-4-1-2 消防设施
2.1.4.2、抗台设施
杭州地区为台风多发地区,项目部驻地所有房屋均应设置抗台设施。
图 2-1-4-2-1 揽风绳设置 图2-1-4-2-2 揽风绳地锚
2.1.1.5、民工学校
⑴、杭州市范围内工程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工期6个月以上、参与工程建设的民工总数超过50人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建设工地,原则上都应从工程开工到完工建立民工学校。
⑵、施工单位应在搭设建设工地临时设施时,根据工程建设作业人员规模,同步规划建设民工学校设施,配建能够容纳主要岗位作业人员和满足基本教学要求的教室,且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采用活动房配建教室的,应选择底层为宜。教室门口应悬挂标牌。
⑶、民工学校应配置黑板、视频设备等必需的教学设施和不少于30
名学员使用的桌椅;教室内统一悬挂民工学校章程、办学机构网络、教学管理制度、师资配备、教学计划、学员守则和奖惩制度等告示牌;建立反映教学动态和学员情况的“学习园地”,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图 2-1-5-1 民工学校铭牌 图2-1-5-2 民工学校内设施
图2-1-5-3 民工学校内设施 图2-1-5-4 民工学校学习园地
2.1.6、宣传设施
项目部宣传、标示标语作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一部分,作为项目部对外展示窗口,可根据项目特点及企业文化、单位理念等综合布设。
图2-1-6-1 企业文化宣传一
图2-1-6-2 企业文化宣传一
图2-1-6-3 充分利用空间进行文化宣传
图2-1-6-4宣传橱窗
图2-1-6-5 企业业绩展示室
2.1.7.辅助设施
2.1.7.1、活动场所
为丰富职工文化、体育、娱乐生活,室内需设置活动室。其高度不小于2.5m,面积不小于20㎡,铺设地板砖,配备电视机、报刊、杂志或其他娱乐用品,同时配备乒乓球桌或台球桌等健身、体育设施。活动室管理制度必须齐全,专人负责管理。根据场地条件也可在室外设置活动场所。
图2-1-7-1-1 户内活动室 图2-1-7-1-2 户外活动场地
2.1.7.2、医务室
工地应配置一名经过培训合格的专(兼)职医务人员,购买常用药品、担架等常用医疗器械。医务室设在生活区内,制定合理的医治和急救措施,要经常性开展卫生防病教育。
图2-1-7-2-1 医务室铭牌 图2-1-7-2-2 急救药箱及担架
2.1.7.3、晾衣棚、洗漱间
项目部驻地为满足工作人员生活需要,还必须设置晾衣棚、洗漱间等。晾衣棚以不锈钢构件搭设,顶部配以透光塑料板,高度不得低于1.8米;洗漱间地面应铺设防滑地砖,并配备开水设施。
图2-1-7-3-1 晾衣棚 图2-1-7-3-2 洗漱间
2.2、前期施工现场管理(中铁建十九局)2.3、车站工程施工现场建设2.3.1、场地规划
根据图纸、结合现场勘察情况,并考虑进度的总体安排,按照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的要求,以合理布置各项施工设施,科学规划施工道路,尽量降低运输费用;科学确定施工区域和场地面积,尽量减少专业工种之间交叉作业;各项施工布置都要满足“有利于施工、方便生活、安全防火和环境保护”要求为原则,对施工现场进行布置。现场的平面布置要考虑施工区域的划分、施工通道的布置、现场临时水电的布置、现场生产设施、现场办公以及生活区等内容,以保证现场生产需要以及满足施工进度为前提。
2.3.1.1、施工围挡
⑴、标准围挡。总高度不低于2.1m,底部设30cm高砖砌基础,围挡采用白色轻质双层夹心彩钢板,高度不低于1.8m;围挡立柱采用砖砌立柱与钢立柱没6m间隔布置,立柱与地面设置斜拉撑;围挡外部采用彩色喷绘画面进行美化。围挡的设置必须满足“亮化、序化、美化、洁化”的要求。
图 2-3-1-1-1 围挡总体效果 图2-3-1-1-2 围挡局部效果
⑵、通透式围挡。为满足交通组织要求,在工地现场的局部位置还需要设置通透式围挡。通透式围挡,除基础及立柱以外,全部采用电焊钢网,网眼大小为10.0×10.0cm,其余参照封闭式围挡。1.2米,可采用钢板、夹芯板等加工制作而成。
⑶、临时围挡。临时围挡局部施工时的非正式围蔽。一般高度不低于
为防止机动车因过失驾驶冲进施工现场坠落到基坑内造成事故,紧邻机动车道的深基坑临边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2m、厚度不低于30cm的钢筋混凝土防撞墙,防撞墙上部按照要求设置围挡。
图2-3-1-1-3 全通透式围挡示例 图2-3-1-1-4 半通透式围挡示例
图2-3-1-1-5 临时围挡
2.3.1.2、工地大门及门卫室
施工现场场地实行封闭式管理,在出入口处设置大门及门卫室,并安
装电子门禁系统,用于施工现场人员的动态管理。工地大门两侧设80×80cm的门柱;大门宜采用钢大门,并满足业主及地方要求;大门总宽度宜为8~10m,采用对开式或侧滑式;大门须美化,可进行企业文化宣传。
图 2-3-1-2-1 工地大门示例 图2-3-1-2-2 门禁系统示例
图 2-3-1-2-3 门禁系统示例 图2-3-1-2-4 门卫室示例
2.3.2、交通导改2.3.2.1、标线合规范要求。
交改后的道路应按交通组织要求进行标线,标线应清晰、耐久,并符
图2-3-2-1-1 交改后的道路
2.3.2.2、交通指示标志、标牌
交改后道路交叉必须按规范设置警示和指引标志、标牌。
图2-3-2-2-1道路警示、指引标志标牌
2.3.2.3、安全设施
为保证施工区域的行车安全,应在适当位置设置隔离栏杆、隔离墩、爆闪灯、锥形交通标、减速带等施工安全设施。工而导致交通阻断路段的两端或周围。
⑴、隔离护栏:用以阻拦车辆及行人前进或指示改道。设在因道路施
图2-3-2-3-1 隔离钢护栏示例
⑵、锥形交通标:与路栏配合,用以阻拦或分隔交通流。设在需要分隔车流,引导交通,指引车辆绕过危险路段周围或以前适当地点。
图2-3-2-3-2 锥形交通标使用示例
⑶、施工警示灯(带):用以警告车辆驾驶人前方道路施工,应减速慢行,设于夜间施工路段附近。
图2-3-2-3-3 警示灯(带)使用示例 图2-3-2-3-4 爆闪灯示例
⑷、警示柱:提醒车辆或行人道路情况变化,小心通过。
⑸、其他施工区标志:用以通告道路交通阻断、绕行等情况。设在道
路施工路段前适当位置。施工标志为长方形,蓝底白字,图案部分为黄底黑图案,可根据道路交通情况选择使用。
交警提醒:庆春东路交凤 起 路凯秋新新旋涛庆 春 东 路路塘塘路路路采 荷 路图2-3-2-3-5 交通警示柱示例 图2-3-3-3-6 交通导改牌示例
2.3.3、现场布置
2.3.3.1、“六牌二图”及宣传栏
交警提醒:交 庆春东路依据管理要求,工地现场必须在醒目位置设置“六牌二图”,“六
牌”:工程概况牌、主要管理人员牌、文明施工责任牌、消防责任牌、安全生产记录牌、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二图”,即工程效果图、工程平面布置图。
图 2-3-3-1-1 六牌二图示例 图2-3-3-1-2 六牌二图示例
工地宣传栏宜设置在工地现场醒目位置,主要用于宣传企业业绩、安全生产、党政工作、项目文化等。
图 2-3-3-1-3 宣传栏示例 图2-3-3-1-4 宣传栏示例
2.3.3.2、施工便道
施工车辆通行的便道在围挡内侧沿基坑周边设置,满足施工期间机械设备、材料等进出场及文明施工要求。施工便道宽度不宜小于7m,场地受限时不宜小于4m并确保施工机械、车辆正常通行,便道采用C20以上素砼硬化,不行车便道硬化厚度不小于10cm,行车便道硬化厚度不小于15cm,根据实际需要局部可采用钢筋砼硬化。
图2-3-3-2-1 硬化后的施工便道 图2-3-3-2-2 硬化后的施工便道
2.3.3.3、冲洗设施“清洁运输”
在施工场地出入口处设置洗车槽,配置高压水枪,运输车辆出场前要彻底清刷车体和车轮,净车出场,确保实现“清洁运输”,并需设置三级沉淀池,沉淀池与市政污水管网相通,洗车污水未经沉淀不得随意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车辆冲洗台长不小于6m,宽不小于4m,沉淀池不小于3m×1m×1m。在条件满足及资金允许的情况下,施工现场可配备自动洗车设施。
图 2-3-3-3-1洗车槽及沉淀池 图2-3-3-3-2 洗车槽
图2-3-3-3-3 自动洗车设施 图2-3-3-3-4 工作中的自动自动洗车设施
2.3.3.4、材料堆放
用于现场施工的材料、构件等,应分类堆放,有标识标牌,堆放场地应硬化。一般材料堆高不得高于1.6m,下部设高度不低于20cm高的支垫;大型构件一般以2层为宜,不应超过3层,构件各层之间应用垫木隔开;金属、木材及构配件等的底部应按规定垫高,避免与酸碱等易腐蚀性物质接触;板材及木材应选择干燥、平坦、坚实的场地堆放,并配备灭火器材。
图2-3-3-4-1 钢材堆放 图2-3-3-4-2 钢支撑堆放
图 2-3-3-4-3 钢构件堆放 图2-3-3-4-4 钢管堆放
2.3.3.5、值班室
施工现场内设置值班室,用于现场值班人员办公使用,面积不应小于15㎡。值班室采用砖砌结构或是彩钢板结构,也可采用改装的移动式集装箱。值班室内严禁住人。
图2-3-3-5-1 工地值班室示例 图2-3-3-5-2 工地值班室示例
2.3.3.6、标养室
根据工地建设需求,须在现场设置标养护室,养护室面积不小于12㎡,配备温、湿度自动控制设备及试块支架。标养室至少应分为养护室和试块制作室两个独立空间。
图2-3-3-6-1 养护室 图2-3-3-6-2 试块制作室
2.3.3.7、管线布置
⑴、供水线路布置:场地内沿围挡铺设给水管,主给水管管径10cm~15cm,每30m~50m需设一个接口。
⑵、供电线路布置:施工用电线路从业主指定的授电点引出,线路沿场地围挡内侧架空敷设,对穿越道路或点面地面障碍物地段采用地下埋管通过。根据现场施工生产的具体安排和进度计划,一般每隔50m左右布置一个主配电柜,现场生产用电从主配电柜接到分配电箱,再从分配电箱接入用电点。现场用电线路均采用“五线三相”电缆,电缆规格必须满足现场用电负荷的需要。
⑶、排水系统:排水沟应连续设置,采用砖砌,流水面用水泥砂浆抹面,每隔50~80m设一个沉砂井,排水沟穿越道路时水沟顶部加盖板。排水沟需设置沉淀池,污水经沉淀处理后达到市政污水排放要求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图2-3-3-7-1 给水管、排水沟管布设 图2-3-3-7-2 电缆架空布设
图2-3-3-7-3 电缆沿围挡布设 图2-3-3-7-4 分配箱内电气设施
图2-3-3-7-5 开关箱内电气设施 图2-3-3-7-6 接地接零保护
2.3.3.8、可视化设施
为了加强现场管理,实现无缝式管理,应相关部门要求,需在每个施工区域安装在线视频监控,每个施工区域至少安装一个球型监控摄像机、两个枪型监控摄像机,且须夜视功能。
图2-3-3-8-1 可视化系统前端 图2-3-3-8-2 可视化系统终端
2.3.3.9、钢筋加工棚
施工现场的钢筋加工宜爱钢筋棚加工内进行。钢筋加工棚面积不宜小于100平米,以满足生产需要为宜。场地条件受限时,可采用重叠式加工棚或活动式遮阳棚。加工棚内应悬挂各号钢筋的大样设计图,标明尺寸、部位,确保下料及加工准确。机械设备应悬挂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和
机械、设备标示牌。
图2-3-3-9-1 标准钢筋加工棚 图2-3-3-9-2 加工棚内的钢筋加工大样图
图2-3-3-9-3 重叠式钢筋加工棚示例 图2-3-3-9-4活动式钢筋加工棚示例
2.3.3.10、泥浆池(箱)2.3.3.11、辅助用房
⑴、库房、工具房原则采用金属岩棉夹芯板或砖砌结构,亦可采用改装的移动式集装箱。库房应防水、防潮。材料、工具分类摆放,可设支架分层摆放。好。
⑵、乙炔、氧气设专用库房,设置“严禁烟火”等警示牌,通风良
⑶、施工现场应根据批准的应急预案,设置独立的应急仓库,备齐所需的应急物资。应急仓库悬挂“应急材料”牌和标识牌。
图2-3-2-11-1 工具房示例 图2-3-2-11-2 材料器具分类摆放
图2-3-2-11-3 应急仓库示例 图2-3-2-11-4 易燃易爆物品仓库示例
2.3.3.12、辅助设施
施工现场辅助设施主要包括安全讲评台、茶水亭、消防设施台、厕所等,结构形式不受限制,主要用于满足作业人员日常活动和休息所用。
⑴、安全讲评台宜设置在工地现场醒目位置或作业人员出入现场主要通道处。安全讲评台应有必要的安全提示、安全戒律、危险源揭示等内容。
⑵、茶水亭一般设置在距离距离作业区较远处,采用夹芯板搭建而成。现场条件受限时,可适当调整,但应远离危险源。茶水亭内应配备热水装置一套,桌椅若干,通风良好。
⑶、厕所一般情况下采用集装箱改装或夹芯板搭建而成,条件受限时可采用流动型厕所。给排水应满足文明施工要求。
⑷、消防设施台一般作为现场消防设施的主要存放点,兼做展示消防器具之用。消防设施至少应包括消防斧、消防桶、消防铲、灭火器等。
图2-3-3-12-1 标准的安全讲评台 图2-3-3-12-2 简易的安全讲评台
图 2-3-3-12-3 茶水亭示例 图2-3-3-12-4 茶水亭示例
图2-3-3-12-5 厕所示例(夹芯板搭建) 图2-3-3-12-6 厕所示例(砖砌)
图2-3-3-12-7 厕所示例(集装箱改装) 图2-3-3-12-8 厕所示例(流动型)
图2-3-3-12-9 消防设施台示例 图2-3-3-12-10 消防设施台示例
2.3.4、安全设施
2.3.4.1、安全标示标牌
在现场醒目位置及施工作业区,为了加强安全警示及提示,需要设置安全标识标牌。标识标牌大小以30×40cm为宜。
图2-3-4-1-1 安全标识牌示例 图2-3-4-1-2 安全标志牌示例
2.3.4.2、坑洞、临边防护
“四口”应设置用黄黑或红白警示色的临时钢管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1.2m,预留洞口也可以用盖板封闭好。
“五临边”封闭设施应标准规范,基坑防护栏采用钢管焊接栏杆并设置密闭防护网或采用工厂加工围栏网。防护栏杆警示色标清晰,并设置安全警示牌或文字提示牌。基坑临边需设置挡水墙,墙高出硬化地面20~50cm,可采用砖砌或C15以上砼现浇。基坑护栏总高度不低于1.2m。
图2-3-4-2-1 预留洞口防护示例 图2-3-4-2-2 预留洞口防护示例
图2-3-4-2-3 基坑临边防护示例 图2-3-4-2-4 基坑临边防护示例
2.3.4.3、基坑进出通道
为方便作业人员进出基坑,深基坑施工时必须设置进出通道。进出通道设置方式主要有两种:梯笼及楼梯,钢爬梯作为应急通道,一般采用钢构件加工制作而成,可组合使用或单独使用。进出通道的设置必须满足方便作业人员进出基坑、坚固耐用、防护得当的要求。
图2-3-4-3-1 进出通道(梯笼) 图2-3-4-3-2 进出通道(楼梯)
为方便统计人员进出情况情况,通道口应设置电子门禁或翻拍栏,以供及时查看基坑内作业人员。
图 2-3-4-3-3 电子门禁示例 图2-3-4-3-4 基坑翻牌栏
2.3.4.4、深基坑水平通道
水平通道的设置,一般是为了方便作业人员跨基坑作业时横穿基坑。水平通道一般设置在基坑支撑梁上,根据现场需要,一般间隔60~80m设置一道,通道两侧必须按照深基坑临边防护的标准进行防护。
图2-3-4-4 水平通道示例
2.4、盾构工程施工现场建设2.4.1、现场布置2.4.1.1、龙门吊
盾构施工时,对于进出基坑的材料、物资一般使用龙门吊进行转运。龙门吊的选型应以现场实际需要为依据,但龙门吊使用时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⑴、龙门吊构配件进场时要进行检查,防止构配件的损坏和缺失;
⑵、对于起重重量超过30吨的龙门吊,安拆方案需进行专家论证;
⑶、龙门吊安装和拆除前需要在监督部门进行告知,安装和拆除单位的资质要符合要求;
⑷、龙门吊安装完成后必须邀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并在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
⑸、使用过程中,要进行维护和保养并留下记录,维保单位资质要符合要求;
⑹、轨道及轨道基础基础必须符合承载力要求,轨道基础需经设计和验算;
⑺、操作、指挥人员必须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上岗证书;
⑻、龙门吊轨行区必须有有效的隔离措施。
图2-4-1-1-1 龙门吊及轨行区隔离措施 图2-4-1-1-2 龙门吊使用登机牌
图2-4-1-1-3 龙门吊轨道及隔离栏 图2-4-1-1-4 龙门吊钢筋混凝土轨道基础
2.4.1.2、集土坑
集土坑主要作为贮存日掘进的土方量以及为土方集中处理外运创造方便、快捷的施工环境。其应满足下列基本要求:
⑴、集土坑大小应以满足贮存盾构施工一天掘进的土方量为宜;
⑵、必须设置污水收集系统,并与排水沟、沉淀池等衔接;
⑶、集土坑结构满足牢固、耐用要求,宜采用钢筋混凝土结构;
⑷、集土坑内设置土箱翻架,便于土方倾卸。
图 2-4-1-2-1 集土坑示例 图2-4-1-2-2 集土坑示例
图2-4-1-2-3 集土坑土箱翻架示例
2.4.1.3、管片堆场
管片堆场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场地大小依据每日使用管片数量而定,一般取2倍日使用量;
⑵堆场场地地面应进行混凝土硬化,厚度不低于20c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低于C20;
⑶管片堆放基座宜使用软性基座,如使用刚性基座时基座上部应设橡胶垫片;基座应稳固,不能随意移动;
⑷堆场周边应有良好的排水设施。
图2-4-1-3-1 管片堆场基座示例 图2-4-1-3-2 管片堆放示例
2.4.1.4、防水加工车间
现场进行管片防水加工制作时,为保证不间断施工,应设置防水加工车间。防水加工车间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因防水材料具有刺激性气味,防水加工车间应通风良好;
⑵现场条件受限时,可使用移动式加工棚。
图2-4-1-4-1 管片防水加工棚 图2-4-1-4-2 加工棚底部万向轮
2.4.1.5、周转材料及原材料堆场
根据施工需要,现场所使用的周转材料(不倒班、钢轨、盾构油脂等)及原材料(主要是拌浆材料如膨润土、砂等)必须设置材料堆场。堆场的设置应满足下列要求:
⑴堆场场地必须进行混凝土硬化,周边有良好的排水设施;
⑵材料应分区堆放,有防雨措施,堆放高度应满足安全要求。
图2-4-1-5-1 走道板堆场 图2-4-1-5-2 盾构油脂堆场
图 2-4-1-5-3 钢轨堆场 图2-4-1-5-4 膨润土仓库
2.4.1.6、拌浆系统
图2-4-1-6-1 强制式浆液搅拌机 图2-4-1-6-2 搅拌机进行封闭
2.4.1.7、充电间
图 2-4-1-7-1 充电间示例 图2-4-1-7-2 充电间示例
2.4.1.8、风、水、电现场布置
⑴、盾构通风
①、风机的选择应以满足保证足够供应掘进面新鲜空气、改善掘进面及隧道内作业环境为原则;如隧道掘进距离过长,可安装接力风机来保证隧道内的施工环境;
②、风机安装位置应选在通风阴凉处;风机支架应稳固结实,避免运行中振动,风机出口处设置加强型柔性管与风管相连接,风机与柔性管结合处应多道绑扎,减少漏风;通风机前后5m范围内不得堆放杂物,通风机进气口应设铁护网,并装有保险装置;
③、隧道风管采用悬挂布置即:采用钢丝绳,将风管悬挂于隧道右侧,保证隧道机车的顺利安全通行;风管挂设应做到平、直、无扭曲和褶皱。
图2-4-1-8-1 隧道通风机安装 图2-4-1-8-2 隧道内风管布设
⑵、盾构用水
①、供水管路的接入。从供水管引水至施工现场,并安装相应的水表,施工时根据施工场地布置及用水需要通过接水点用φ100水管引两个接水口,一路作为地面生活与施工用水,φ100水管沿场地内围蔽四周布置,再用φ50水管引至需水处;另一路通过φ80水管引至盾构隧道内,途中每50m安装一个带阀门的接水口。
②、隧道内应至少布设一条排水管路,管径不低于100mm,用于隧道内施工污水、应急性排水;排水管路应接入施工场地内的排水系统;
③、供水管路及用水设施符合国家及杭州市关于水力安装、使用、维修的有关规定。
进水管 污水管 图2-4-1-8-3 隧道供水排水
⑶、盾构用电
①、盾构机用电为一级负荷,需两路电源,一个主供回路,一个备供回路;
②、电缆由高压配电室接到施工现场,过路应提前在公路下面预埋穿电缆用的管道,应尽快预埋好电缆穿梭管道;在公路下埋管道,可能会对道路交通造成一定影响,预埋期间应在公路两端设警示牌,让往来车辆暂时绕行;
③、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用电措施以及用电管理制度,做好用电事故防范准备工作,准备充足的应急物资.
④、电缆挂钩安装在管片连接的螺栓上,电缆挂钩固定在螺栓上必须将螺帽拧紧,电缆挂钩安装后必须牢固,无安全隐患,每隔4米一个挂钩。
⑤、低压电缆电线有专制的五线照明支架进行悬挂,电缆支架的安装应该在盾构机整机刚进洞开始安装;各电线与电线之间必须保持150mm的档距。每隔十米一个支架;
⑥、低压电缆延伸必须符合低压电的安装要求,从隧道口开始,每100m设置配电箱一个,作为照明线路的分开关和隧道内用电设备的电源开关;
⑦、隧道内照明采用防潮型日光灯,每隔10m设置一盏,每盏100W。
图 2-4-1-8-4 高压配电室 图2-4-1-8-5 电缆过路提示
图 2-4-1-8-6 隧道低压电缆布设 图2-4-1-8-7 隧道内照明
2.4.1.9、走道板
2.4.2、安全设施
2.4.2.1、安全标识标牌2.4.2.2、消防设施
3、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清单3.1、施工组织设计3.2、专项施工方案
附录1、法律法规、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节选)1.1、国家及部门法律法规1.1.1、综合类日)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1997年11月1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13号2014年8月31日)
⑶、《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003年11月12日)
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主席令第51号2006年6月29日)日)
⑸、《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第167号公约 2001年10月27
1.1.2、安全管理类
⑴、《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建质[2004]47号)
⑵、《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建质[2005]184号)
⑶、《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2006]248号)
⑷、《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
⑸、《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号)
⑹、《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建质[2010]5
⑺、《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
1.1.3、安全技术类年8月21日)
⑴、《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
⑵、《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
⑶、《建设事业“十一五”推广应用和限制禁止使用技术(第一批)》(建设部公告第659号 2007年6月14日)号)
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
⑸、《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
1.1.4、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类日)
⑴、《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2004年1月7
⑵、《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2004年6月29日)[2008]121号)
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建质
⑷、《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
⑸、《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
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安监总局第30号令2010年5月24日)1.1.5、建筑起重机械类14日修改)
⑴、《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2009年1月
⑵、《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2008年1月8日)
⑶、《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
1.1.6、消防类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2008年10月28日修订)
⑵、《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2009年4月30日)日)日)
⑶、《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7号2009年4月30
⑷、《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2009年4月30
1.1.7、环境保护类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7号 1999年7月8日)2004年12月29日修订)月28日修订)
⑵、《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
⑶、《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2008年2
⑷、《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号)1.1.8、安全培训类
⑴、《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2005年12月28日)1.1.9、安全费用类办[2005]89号)号)
⑴、《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
⑵、《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6]369
⑶、《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
1.1.10、劳动保护及职业健康类日)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1994年7月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