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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法学高等教育的困局及与司法考试的有效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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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法学高等教育的困局及与司法考试的有效衔接

王舒琪

【摘 要】摘要:自实行统一司法考试以来,法学高等教育如何与司法考试有效衔接问题一直为各界尤其是法学教育界所热议。2002年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之推行,为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也意味着现行教育模式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适应国家发展及市场经济需要,应充分认识到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进行有效衔接的重要性,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对现有法学教育从培养方案、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等多方面进行改革。 【期刊名称】科教导刊 【年(卷),期】2015(000)034 【总页数】3

【关键词】法学 高等教育 困局 司法考试 衔接 【文献来源】

https://www.zhangqiaokeyan.com/academic-journal-cn_guide-science-

education_thesis/0201222150824.html

AbstractSince the unified judicial examination,how higher education of law and judicial examination effective connection problem has been hotly debated by the from all walks of life,especially the law education.In 2002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unified judicial examination system,and has brought new opportunities for the reform of legal education in China,at the same time also means that the mode of education is facing enormous challenges.Meet the needs of the national

development

and

the

marketeconomy,should

befullyrealizedthatlaweducationandjudicialexaminationofthe

importanceofeffectiveconnection, realize the benign interaction,the existing law education from the training scheme,teaching content and teaching method reform in many aspects.

Key wordsLaw;higher education;predicament;judicial examination;join 自2002年实行统一的司法考试以来,如何实现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良性互动与衔接一直为法学界所热议。有学者主张应当推倒我国当前的法学教育模式,效仿美国的精英模式,将法学教育置于本科的通识教育之后。也有学者主要对司法考试内容及方式进行大的变动,诸如增加主观题比例,更加注重考查考生的法律思维能力,或改变“一考定局”的模式,实行多轮筛选,优中取优,以保证法律人才的质量等。本文认为,通过将我国的司法考试或法学教育模式做大幅度变革以实现二者有效之衔接很难在短期内实现,而在当前我国法学教育模式不做大的变动的情况下,从培养方案、教学内容及教学方法的改革等方面探讨我国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的良性互动更具有现实意义。

1 我国法学高等教育的现状及困局

自上世纪70年代法学专业恢复招生以来,经过三十余年的发展,我国法学高等教育有了长足的发展,为国家与社会培养了大批可用之才。与之同时,由于盲目扩张及教育理念的不成熟等原因,我国法学高等教育也积累了诸多层面的矛盾与问题。新老问题交织一起,使得当今我国法学高等教育面临着新的困境。概而言之,我国法律高等教育的发展面临着如下几方面的困局。 1.1 法科学生数量激增与教育质量滑坡的矛盾

三十多年来,我国法学教育尤其是法学高等教育的恢复与发展,是以完成规模

扩张为首要目标和显著标志的。截至2014年,全国开设法科的高校共有630余所。根据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委员会数据,近年来法学专业始终居于全国毕业人数最多的十大专业之一。在法科学生数量猛增的同时,受限于师资水平、文献资料、实习实训岗位及其他一些硬件设施等,教育质量无以保证,实难较圆满地完成既定的培养目标。根据麦可思研究院每年发布的本科专业预警榜,2010-2015年连续六年法学都属于“红牌”专业(即就业难且具有高失业风险的专业)。2014年10月20日浙江省教育厅公布的浙江本科生就业率分析表显示,该年度浙江省法学专业初次就业率垫底。一叶知秋,浙江一省数据亦足以体现出当前我国法学专业毕业生就业形势之严峻。 1.2 法学高等教育观念的纠结与迷思

新中国的法学高等教育源自苏联法系,主要体现了大陆法系的特点。世界两大法系中,大陆法系的法学理论注重抽象概念的运用和逻辑推理,而英美法系特别注重司法实践,带有强烈的实用主义色彩。同样,两大法系对法学教育的定位亦明显不同:大陆法系重视法教义学,注重概念、理论的推演及法学理论的自洽与独立;英美法系则重视法律的实践应用,提倡开放吸收其他学科的理论与知识。两大法系各有优长。事实上,从西方法学教育的基本发展趋势来看,无论是德法等大陆法系国家,还是英美法系国家都普遍要求法科学生广泛学习其他专业的知识,美国著名律师戴维保罗·布朗所言之“一个只懂法律的人,只是一个十足的傻瓜而已。”典型地代表了时下西方法科教育的基本理念。受苏联大陆法理论的影响,当前我国法学教育从总体上看还是囿于传统的大陆法的法条主义模式。各高校普遍重视书本知识及课堂理论教学,疏忽实践能力的培养,培养方案更是极少设计到其他交叉学科的知识。有些学校也搞一些交叉学

论我国法学高等教育的困局及与司法考试的有效衔接

论我国法学高等教育的困局及与司法考试的有效衔接王舒琪【摘要】摘要:自实行统一司法考试以来,法学高等教育如何与司法考试有效衔接问题一直为各界尤其是法学教育界所热议。2002年统一司法考试制度之推行,为我国法学教育的改革带来了新的机遇,同时也意味着现行教育模式面临着巨大的挑战。适应国家发展及市场经济需要,应充分认识到法学教育与司法考试进行有效衔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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