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i领用工程物资
借:在建工程 贷:工程物资
iii领用本企业产品
借:在建工程 -自营工程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金-增(销)
iv领用安装材料
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
应交税金-增–进转出
v支付工程人员的工资、福利费
借:在建工程
贷: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
vi辅助生产车间提供的劳务支出
借:在建工程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vii工程借款利息支出(见借款费用) viii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ix剩余工程物资转作企业存货
借:原材料
应交税金-增(进) 贷:工程物资
A、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试运行收支净额计入在建工程成本
B、报废或损毁时, 如工程项目尚未完工,净损失计入在建工程成本;非正常原因造成的,
或在建工程项目全部报废或毁损, 净损失计营业外支出。
II出包工程
i预付、补付工程款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ii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⑦无偿调入 借:固定资产
贷:资本公积-无偿调出固定资产(净值) 银行存款(相关费用)
2.减少
只有盘亏不通过“固定资产清理”核算 ①投资转出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固定资产清理(该科目余额) 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相关税费) ②捐赠转出
借:营业外支出-捐赠支出 贷:固定资产清理(该科目余额)
③报经批准无偿调出(如调出发生的净损失) 借:资本公积-无偿调出固定资产 贷:固定资产清理 ⑤出售、报废、毁损
i固定资产转入清理
借:固定资产清理(净值) 累计折旧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原值)
ii支付清理费用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银行存款
iii出售收入、残料和保险公司或过失人赔款处理
借:银行存款/原材料/其他应收款 贷:固定资产清理
iv出售后应缴纳的营业税
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金–应交营业税(售价×5%)
v结转净损失(或净收益)
借:营业外支出–处置固净损失(正常经营) 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非正常原因) 长期待摊费用(筹建期间发生的) 贷:固定资产清理
3.固定资产折旧 i计提折旧
借:管理费用 制造费用
其他业务支出(经营租赁) 贷:累计折旧
ii出售、报废清理、盘亏而减少固定资产时需转销已提取的折旧额
借: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注:企业对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也应计提折旧,计提的折旧计入当期管理费用(不含更新改造和因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企业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固定资产》而对未使用,不需用固定资产由原不计提折旧改为计提折旧,此项会计政策变更应当采用追溯调整,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和相关项目。
4.固定资产的后继续支出p113-114
(1)费用化的后续支出
如果不可能使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即通常所说大修和日常修理),应在发
生时确认为管理费用、制造费用,不再通过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预提费用处理。 (2)资本化的后续支出: ①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 ②使产品质量实质性提高 ③使生产成本实质性降低
如果可能使流入企业的经济利益超过原先的估计(即通常所说的改良支出),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增计金额不应超过固定资产价值的可收回金额(不一定是全额计入) (3)固定资产的改扩建
i注销原固定资产
借:在建工程 累计折旧 贷:固定资产
ii支付改、扩建工程费用同自营工程
借:在建工程 贷:银行存款
iii残料变价收入
借:银行存款 贷:在建工程
iv工程完工,交付使用,增加固定资产价值
借:固定资产 贷:在建工程
5.固定资产的盘盈、盘亏
①盘盈
i经清查确认为盘盈时
借:固定资产(市价-折旧损耗)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ii报批后转销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贷:营业外收入–固定资产盘盈
②盘亏
i经清查确认为盘亏时
借:待处理财产损溢 累计折旧(账面值)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贷:固定资产(账面原值)
ii报批后转销
借: 营业外支出–固定资产盘亏 贷:待处理财产损溢
7.固定资产的期末计价(略)
第五章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
1.无形资产
①购入的无形资产
借:无形资产(实际支付价款) 贷:银行存款 ②投资者投入
借:无形资产(投资双方确认价) 贷:实收资本/股本
注:为首次发行股票而接受投资者投入 借:无形资产(投资方账面价值) 贷:实收资本/股本 ③接受捐赠
借:无形资产(凭据金额+支付的相关税费) 贷:递延税款 资本公积
银行存款/应交税金(相关税费) ④自行开发并按法律程序申请取得
i取得时发生的注册费、律师费等相关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