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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学————伽达默尔
伽达默尔的哲学解释学
一、生平与著作
海德格尔为解释学朝存在本体论转向提供了一般的理论原则,他的学生伽达默尔则系统地建立了作为存在本体论的哲学解释学,在当代哲学界甚至哲学之外的领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伽达默尔也由此成为当代解释学大师和德高望重的哲学家。
伽达默尔(Hans-Georg Gadamer)生于1900年,自幼对文学、历史、艺术感兴趣,他的父亲是一个自然科学工作者,在本专业很出色,也试图引导伽达默尔走上研究自然科学之路,因此在伽达默尔很小的时候,就开始用各种办法来吸引伽达默尔对自然科学的兴趣,但最后的结果令他父亲大失所望,伽达默尔仍然依照自己的爱好和兴趣选择了理论学术研究这条道路,其父终其一生对他的选择都不满意。
投身于学术研究就是走上一条漫长的历险之路,年轻的伽达默尔首先面临的思想上的痛苦就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及其后果给德国整个社会生活带来的迷茫,伽达默尔在《自述》中写道:“在此迷惑中要想深信不疑地与现存的传统保持一致,已实属不可能。正是这种不知所措的处境成了促使我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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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哲学研究的动力。”“新康德主义在当时虽然仍具有一种真正的、虽说并非毫无意义的世界意义,但它如同自由主义时代自负的文化意识及其以科学为依据的进步信念一样在世界大战的枪炮声中被砸得粉碎。我们这些当时的年轻人都试图在一个失去了方向的世界中找到一个新的定向……痛苦和新尝试,贫穷无望和青年人的不屈不挠的求生意志彼此进行着斗争。”
关于伽达默尔在思想上的求索和摸索的详细过程,感兴趣的同学可以看《真理与方法》下卷中伽达默尔就自己的学术道路所作的《自述》。下面我们主要看看伽达默尔是如何在海德格尔的影响下,面对海德格尔的解释学危机而生发出自己的解释学理论的。
1922年伽达默尔在新康德主义马堡学派代表人物那托普指导下,以其对柏拉图思想研究的论文获得博士学位,随后,于1923年去弗莱堡大学参加海德格尔所主持的“亚里士多德伦理学”讨论班,从此成为海德格尔的学生,同时也是同事。在《自述》中,伽达默尔承认,正是在这个讨论班上的学习,使自己“首次实际地进入了解释学的普遍领域”,他本人也深深地被海德格尔的思想所吸引,他说,“他做得极为出色,以致在我们看来他几乎成了一个复活的亚里士多德,他通过自己观点的力量和自身原始概念构成的独创性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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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引了所有的人。”(《真理与方法》P777)
在此之前,伽达默尔同其他很多青年学者一样,坚信以胡塞尔为代表的现象学运动会给德国哲学界带来新的希望。来到弗莱堡以后,伽达默尔也见到了在此任教的胡塞尔,对现象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但是,伽达默尔很快感到,现象学的基本立场是破除旧的形而上学而成为一门彻底严密的科学,但又最终回到了先验的基础,仍然蒙有德国唯心主义的阴影。伽达默尔赞同胡塞尔让对象直接呈现在人的意识中,通过内心体验去研究对象在人的意识是直接呈现的经验的思想,但不同意胡塞尔的先验唯心主义观点。因此,伽达默尔更多地倾心于海德格尔,在《存在与时间》出版之前,海德格尔在课堂上向伽达默尔这些青年学生讲述了自己的观点,他对此在的分析揭示了存在的时间性,彻底破除了旧的形而上学,一举改变了时代的哲学意识。可想而知当时伽达默尔受到的影响和震动是多大,晚年伽达默尔回忆这段经验时说:“当时我们期待着一种全新的哲学方向,这种哲学方向尤其是与现象学这充满魅力的词连在一起的,但是胡塞尔……仍停留在具有新康德主义印记的先验唯心主义上,正是海德格尔给我们带来了哲学思维的全新帮助。”
伽达默尔系统地发展了海德格尔晚年的思想,他将海德格尔后期哲学所显露出的解释学危机看作一个“谜”,他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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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在这个谜前止步,而是仅仅回避了海德格尔哲学归宿的形而上学问题,沿着海德格尔反心理学和反方法论的哲学方向,进一步推进了本体论解释学,并建立起自己的哲学解释学体系。
从1949年,伽达默尔离开法兰克福大学到海德堡任教授开始,用了将近10年的时间来写作《真理与方法》,1960年《真理与方法》出版。在《真理与方法》第二版序言中,伽达默尔明确指出:“我的研究的目的并不是要提供一种关于解释的一般理论和对解释学方法的独特说明,而是要揭示所有理解方式所共有的东西,并进而说明,理解从来不是对于某种给定‘对象’的主观行为,而是对于对象的效果历史的主体行为,换言之,理解属于被理解物的存在。”伽达默尔强调,解释学并非是一个方法论问题,它并不追求“一般解释学”所标榜的那种科学方法的“客观性”,相反,哲学解释学的中心是关注人的存在和人与世界的最基本的状态,关注人类理解活动这一个存在的最基本模式,去发现一切理解模式的共同属性。正是在这个意义上,伽达默尔说:“我认为,海德格尔对此在的时间性分析令人信服地指出:理解不只是主体的诸多可能行为之一,而是此在本身的存在方式。本书中的解释学一词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它表示此在基本运动中的存在,这种存在构成此在的有限性和历史性,从而包括了此在对世界的总体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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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释学不是一个方法论问题,说明哲学解释学研究的是本体论问题。《真理与方法》这一书名本身就包含了海德格尔真理概念和狄尔泰方法概念的对立,其含义实际上是个二难推理:要真理,就不能要方法,要方法就不能有真理,任何方法都不能与真理划等号,要追求真理必须深入到方法论背后的本体论上去。哲学解释学关涉到一个远为根本的问题,即关于真理的问题。传统认识论将真理看作是那种以命题形式出现的判断与对象的符合。这种以求知为目的手段的活动中的真理观,在认识论领域内有其合法性,但推到极点,那种以认识对象为唯一标准,作为实践的工具(方法)的真理,则可能与人的存在相隔膜,甚至成为一种与人怎样立身处世这一生命意义无关的真理,使真理丧失了本体论意义。伽达默尔追随海德格尔,坚决抛弃这种异化真理观,确信真理就是存在的敞亮,即展露自身并随之揭示他者的澄明过程。质言之,真理就是去蔽,就是对人生意义的本真阐明。因此,伽达默尔标举真理论,而反对狄尔泰的方法论,因为在他看来,狄尔泰想用自然科学方法原则要求人文科学,企图站在对象之外,用外在于对象的一套“方法”去认识对象,不仅不能“去蔽”,而且只能歪曲对象的“真实”本性。伽达默尔寻求的是超越科学方法控制范围的真理的经验,这种关于人生意义的真理,是用科学手段所无法证实或证伪的。所以,正如利科所认为的,《真理与方法》这个书名改为《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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