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2024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了保证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质量,贯彻坚
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和实行择优选拔,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和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5年6月修订),在总结我院多年来推荐免试研究生实际做法的基础上,规定如下:
一、组织工作
成立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组,负责制定本院推荐工作实施细则、审核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考核并提出推荐名单等工作。
二、申请条件
1.申请目的与要求、申请条件、综合考核计分方法参照学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15年6月修订)。
2.对《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中“成绩优秀”和“破格申请”的解释见《推荐免试研究生若干申请条件实施细则(试行)》。
三、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的精神和原则,结合学院的具体情况,经院务会讨论通过,我院的综合考核计分方法结构如下:
推荐免试研究生综合考核计分方法
项目 (一)专业成绩 内容 专业课平均学分绩 分值 85% (1)主持人立项1分,中期1.5分,结项2分,优秀1分;参加人立项0.8分,中期1分,结项1.5分,优秀0.5分。 (2)主持人立项0.6分,中期1分,结项1.5分,优秀0.5分;参加人立项0.4分,中期0.7分,结项1分,优秀0.3分。 1.(1)国家级创业实践项目(2)(二)科研创新 国家级创新训练和创业训练项目 4
主持人立项0.4分,中期0.82.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 分,结项1.2分,优秀0.5分;参加人立项0.2分,中期0.5分,结项0.8分,优秀0.2分 3.校级本科科研基金项目 主持人立项0.2分,中期0.5分,结项1分,优秀0.5分; 参加人立项0.1分,中期0.3分,结项0.5分,优秀0.2分。 1.正式发表的期刊论文(不含会议综述、短论等) A类期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3分;第二或第三作者,1分; B类期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2.5分;第二或第三作者,0.8分; C类期刊(不包括外文普通期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21. 在学校认定的CSSCI目录期刊上公开发表的论文(所有论文必须是已经公开发表并已拿到正式出版刊物,CSSCI期刊目录可在学校科研院网站查询 http://keyanyuan.bnu.edu.cn/ cysc/xmsbbc/index.html) 2. 本科生学术论坛论文 分;第二或第三作者,0.6分; 其他CSSCI期刊: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1分;第二或第三作者,0.4分; 注:论文第一作者单位必须是北京师范大学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若第一作者不是通讯作者,第三作者不加分;共同第一作者或共同通讯作者的,按照共同人数平均分摊加分。 2. 本科生学术论坛论文(每年度只计1篇最高得分论文) 一等奖,第一作者:1.2分,第二作者:1分,第三作者,0.6分。 二等奖,第一作者:0.8分,第二作者:0.6分,第三作者,0.4分。 三等奖,第一作者:0.6分,第二作者:0.4分,第三作者,0.2分。 (三)学术论文 4
1.学校认可的各类学科竞赛获 奖,一共29项,即(1)全国 大学生数学竞赛(含全国大学 生数学建模竞赛和美国数学建 模竞赛);(2)全国大学生电子 IMA管理会计案例大赛(全国 赛);(4)“创青春”全国大学 生创业竞赛;(5)“挑战杯”全 国大学生课外学习科技作品竞 赛;(6)中国‘互联网+’大学 学生英语竞赛;(8)全国英语 演讲大赛;(9)ACM国际大学 生程序设计大赛(国内外赛 点);(10)中国智能机器人大 赛;(11)微软大学生嵌入式系 (13)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 1.学校认可的各类学科竞赛获奖计分方法是: 其中第(1)至(2)项,一等奖为3分,二等奖为2.5分; 等奖为2.5分,三等奖2分; 第(4)至(15)项,特等奖为3分,一等奖为2.5分,二等奖为2分,三等奖为1.5分; 第(16)至(20)项,一等奖为2分,二等奖为1.5分,三等奖为1分; 第(21)至(24)项,特等奖为2.5分,一等奖为2分,二 第(25)项,一等奖为1.5分,二等奖为1分,三等奖为0.5分; 第(26)至(29)项,一等奖为1分,二等奖为0.5分。 2.其他省市级以上专业相关竞赛获奖计前五位成员,其中国家级一等奖为1.5分,二等奖市级一等奖为1分,二等奖为0.8分,三等奖为0.5分。两项奖项只计最高分,不重复计分。 设计竞赛(含嵌入式专题);(3) 第(3)项,一等奖为3分,二生创新创业大赛(7)全国大 统竞赛;(12)全国仿真大奖赛; 等奖为1.5分,三等奖为1分; (四)学科竞赛 请赛;(14)全国师范院校学生 语言文字基本功大赛;(15)全 国高校音乐教育专业基本功大 赛;(16)北京市大学生数学建 模竞赛;(17)北京市大学生电 子设计竞赛;(18)北京市大学 生物理竞赛;(19)北京市大学 生数学竞赛;(20)北京市大学 生英语演讲比赛(含奥运专 题);(21)“挑战杯”首都高校 青春”首都大学生创业大赛 (23)“挑战杯”首都高校大学 生课外学习科技作品竞赛; (24)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 新创业大赛市级比赛;(25)京 师杯学术论文竞赛;(26)北师 大程序设计大赛;(27)北师大 数学建模竞赛:(28)北师大大 学生英语演讲比赛;(29)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22)“创 为1分,三等奖为0.5分;省 4
大赛校级比赛 2.其他省市级以上专业相关竞赛获奖(提交证明材料由学院审核认定) 参加哈佛模联并赴美竞赛成员0.4分,在学期间到海外学习境外交流经历 或实践2-3个月0.5分,4-6个月1分,7-11个月1.5分,1年及以上2分。 1.市级以上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党员、优秀团员; 2.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 生、校级优秀党员、校级先锋党员、十佳志愿者等 0.8分 / 学年 0.6分 / 学年 0.3分 / 学年 1.2分 / 学年 (五)国际化经历 (六)社会服务 3.优秀团员 4.社会实践奖,京师风尚奖、社会工作奖,志愿服务奖,文体之星奖,院级优秀团员 5. 院级优秀干事(分团委、学生会)、院级优秀党员 、院级优秀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 6. 经学校和学院认证的重大活动参与者(依据学校党委学工部的相关文件认定予以适当加分) 0.2分 / 学年 优秀:1分 其他:0.8分 备注:
1. 按照学校规定,科研创新项目中,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实践)计划项目、北京市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业行动计划项目和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科研基金项目不累计计分,取最高分,最高分值为3分,此外科研项目分值只对项目申请和答辩时的初始人员加分,在项目批准之后加入的成员将不计此项分值;各类公开发表的论文最高分值为3分,本科生学术论坛获奖论文不累计计分,取最高分;同一系列的学科竞赛只计算最高级别的项目,最高分值为3分。以上各项如未达到最高分值,按实际得分计算,如超过最高分值则按最高分值计算。
2.社会服务项目中如同一学年度同时获得相同种类的奖励,取最高一项加分,不重复加分,另外同一学年度获得的各类单项奖项,也只按一次加分。按照学校规定,社会服务项目计算分数最高分值为4分,如不到4分按实际得分计算,如超过4分则按最高分值4分计算。
四、申请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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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院成立推荐工作组制定工作细则,公示并送教务处备案。
2.2024年 月 日之前提交材料到1616(过时不再接收),提交的纸质版材料有:《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审查情况一览表》(教务部网站下载)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注:(1)各类公开发表的论文,提交刊物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含刊物封皮、目录及论文);(2)本科科研等项目,只需提交结项书的封皮页和成员情况页;(3)各类竞赛、奖励和境外交流经历,须提交原件。
3.学院审核,并按综合成绩排序、公示并报教务处审核,在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可实名向学院推荐工作组提出书面意见,书面意见应包括持异议者和被异议者的真实姓名及所异议的基本事实等信息,学院推荐工作组将予以核实和处理。
4.学校推荐工作组对推荐名单进行复审,确定正式名单,上网公示。 5.具有正式推荐资格的学生到学院领取《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证明》,每人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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