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理工学院成人高等教育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毕业论文(设计)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从事科学研究能力的综合考核,能训练和提高学生进行调查研究、整理资料、分析论证的能力,提高学生运用所学知识进行设计、计算和解决实际问题的综合能力。为加强对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管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专业培养目标的要求,结合我院成人教育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毕业论文(设计)的组织管理
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负责组织管理,在继续教育学院分管负责人的领导下,实行指导教师负责制。继续教育学院各部门应明确分工,协调管理,确保毕业论文(设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1. 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根据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选聘毕业论文(设计)指导教师;负责对毕业论文(设计)过程监控;组建答辩委员会,组织毕业论文(设计)答辩;负责评选、推荐优秀毕业论文(设计)和计算指导教师教学工作量。
2. 继续教育学院教务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登录与存档工作。
3. 班主任负责安排协调指导教师和学生分组,汇总班级学生课题并送交至继续教育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做好指导教师与学生及各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工作。
二、毕业论文(设计)的主要程序
毕业论文(设计)分选题、开题、中期检查、成绩评定及论文答辩等
阶段。
1. 选题
(1)课题必须符合本专业的培养目标及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本专业基本训练的内容,有一定的典型性,使学生能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得到全面锻炼。
(2)选题应与生产实践和在职工作相结合,目的在于强化基本训练,掌握专业基本技能;毕业论文(设计)课题的选题应不断补充、更新。
(3)课题应有一定的综合性,覆盖面较广,有利于学生综合运用多学科的理论知识与技能。
(4)课题类型可以多种多样,应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使学生的创造性得以充分发挥。教师应根据学生情况,有针对性地分配课题,以强化对学生的培养和训练,使之达到专业培养目标和教学基本要求。
(5)课题深度和难度要适中,使毕业论文(设计)在教学计划规定的时间内,学生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经过努力能够完成。
(6)选题时间一般安排在最后学年的第二学期初。一般先由指导教师提出题目(也可由学生提出,经指导教师审核),学生根据自己的情况和兴趣,申报选题意向。
(7)选题分配原则和方法。理论性的题目要求每人一题,实践性的题目可两人合作完成,但每个学生应有不同的侧重点或不同的方向。毕业论文(设计)必须符合教学基本要求,重视发挥学生的创造性,调动学生的积极性。
(8)各专业毕业论文(设计)题目确定后,由学生按统一格式填写毕业论文(设计)确认书予以确认。
2. 开题
一般在毕业论文(设计)开始后的第二周进行。开题报告的要求如下: (1)计划是否切实可行;
(2)是否具备课题所要求的基础条件; (3)开题检查不合格者必须在一周内重做。 3. 中期检查
中期检查应在毕业论文(设计)中期进行。每个学生向指导教师汇报毕业论文(设计)进展情况,提交所掌握的资料、实验数据、毕业论文提纲或初稿等供指导教师审查,与指导教师交换意见后,修改、完善论文(设计)。
4. 成绩评定及毕业答辩
(1)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评定。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采用五级记分制:优秀、良好、中、及格、不及格。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各班总人数的20%。
(2)凡是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毕业(论文)设计完成后必须进行答辩。学院委托继续教育学院成立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7—8人组成,由继续教育学院院学术委员会成员组成。答辩委员会下设若干答辩小组,每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负责各课题的具体答辩工作。答辩前向学生公布答辩教师名单和学生参加答辩的时间和地点。答辩委员会应至少在学生答辩前两周成立。不申请学士学位的学生,则原则上不组织毕业答辩。
三、指导教师及其职责 1. 指导教师条件
毕业论文写作办法、格式及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