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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保证合同(标准版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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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额保证合同

编号: ____

保证人(甲方): 债权人(乙方):

鉴于 (以下称“债务人”)与乙方于 年 月 日签订了编号为 的《最高额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债务人在最高额 万元(大写: 元整)内向乙方一次或分次借款。为了保障乙方债权的实现,甲方自愿为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所负的全部债务提供最高额保证。为此,依据《合同法》、《担保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保证人与乙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最高额保证,是指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就债务人在最高额借款有效发放期内连续发生的多笔债务,确定一个最高额度,由保证人在此最高额度内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向债权人提供保证。该最高额度是指债务人在债权人处的各项债务(含或有负债)的总余额。

第二条 被保证的主债权

一、 被保证的主债权为: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债务人在《最高额借款合同》(编号为:)项下向乙方借款最高额度为__ 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______元整)。

二、在上述约定期限和最高额度内,债务人与乙方根据《最高额借款合同》(编号为:)所签订的一系列借款借据及其他借款凭证(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欠条、对帐函等)均为本合同所保证的主合同。

三、在上述约定期限和最高额度内,债务人可以循环使用借款额度,每一笔借款的起始日、到期日、金额、种类、利率以主合同项下的借款借据或其他借款凭证为准。

第三条 保证方式

一、甲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供的保证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 二、只要主合同项下的任何一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债权人即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三、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时,无论债权人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债权人均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四条 保证范围

本合同的保证范围为以下第 壹 种:

一、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包括但不限于全部本金、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二、主合同项下本金(币种)“此栏空白” (金额大写)“此栏空白”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债务人应向乙方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乙方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第五条 保证期间

主合同项下的每笔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计算: 一、对于借贷,保证期间分笔计算,保证期间自借款到期之日起三年止。

二、对于保函,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对外支付保函金额之

日起三年止。

三、对于信用证,保证期间自债权人对外支付信用证款项之日起三年止。

四、对于银行承兑汇票,保证期间按单张银行承兑汇票分别计算,自每张银行承兑汇票载明到期日后三年止。 五、对于主合同项下其他单笔债务,保证期间自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六、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债权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止。

七、若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甲方同意债务展期的,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八、若主合同项下的单笔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

第六条 保证合同的独立性

一、本合同的效力独立于主合同,主合同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并不影响本合同的效力。如主合同被确认为不成立、不生效、无效、部分无效或被撤销、被解除,则甲方对于债务人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而形成的债务也承担连带责任。

二、本合同的签订不影响其他保证人、担保人、质押人与乙方在主合同项下的任何一笔债务进行具体约定其他保证、担保或质押。

第七条 主合同变更

一、如果乙方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变更偿还币种、还款方式、贷款账号、还款账号、用款计划、还款计划、起息日、结息日、利息调整、在债务履行期限不延长的情况下债务履行期限的起始日或截止日变更),甲方同意对变更后的主合同项下的每一笔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但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增加债权本金金额的,甲方仅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对变更前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甲方的保证责任不因出现下列任一情况而减免: (一)乙方或债务人发生改制、合并、兼并、分立、增减资本、合资、联营、更名、股权转让等情形;

(二)乙方委托第三方履行其在主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若主合同项下的任何一笔债权或债务转移,甲方同意仍为转移后的债权或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若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债权或债务转移行为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甲方同意仍按照本合同对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最高额保证合同(标准版本)

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____保证人(甲方):债权人(乙方):鉴于(以下称“债务人”)与乙方于年月日签订了编号为的《最高额借款合同》(以下称“主合同”)。根据合同约定,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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