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项目建议书
项目名称
所属指南(目录名称)推荐渠道
推荐单位(盖章) 推荐联系人联系电话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项目申报单位(盖章)项目责任人 手机电子邮件
(V1.0版)
20年月日订
填写说明
一、本提纲供编写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建议书使用。
二、项目责任人应根据本提纲要求,逐项认真编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楚易辨。外来语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
三、申请项目资助经费在20万元人民币及以下时,毋须填写表2至表3。 所有项目无须填报《表5实验动物使用情况表》
若项目涉及国际合作事项,则必须填写《表6国际合作基本信息表》 所有项目必须填写《表7知识产权基本情况表》
四、纸版材料请使用A4纸双面印刷,不要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请采用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
五、报送市科委书面材料一式三份(特殊情况,另定)和电子文本一份。电子文本通过网络递交。项目申报人必须确保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本的一致性。
六、本项目需要保密的,密级由项目推荐单位和申报单位提出建议。没有提出保密要求的,一般按非保密项目处理。
七、本提纲解释权归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推荐单位声明
1、本单位认为该项目符合上海市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库申报要求,推荐其申报;
2、本单位所推荐的材料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3、本单位所推荐的材料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剽窃的情形。 如有不符,愿意承担相关责任。
推荐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有关声明
授权书
本人同意并授权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库相关管理部门根据年度计划布署需要,对本项目进行必要的凝炼整合,以便于与其他单位进行合作推动任务的完成。
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项目责任人(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
项目责任人声明 声明:
1.本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本申报材料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3.本申报材料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剽窃的情形。 如有不符,愿意承担相关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项目责任人(签字):
年月日
申报单位声明 声明:
1.本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本申报材料不存在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科学技术保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3.本申报材料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或剽窃的情形。 如有不符,愿意承担相关后果并接受相应的处理。 申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申报单位(盖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