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昌县生猪产业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钟玮 李昌坤 邹伟华 会昌县畜牧兽医局
1 会昌县情况
会昌县位于XX省东南部,东邻XX省,南接XX省,地理位置在北纬25°29′至25°55′,东经115°29′至116°02′之间,属赣江流域,全县辖19个乡镇,26个居委会,243个行政村,土地总面积为2722.18平方公里。全县总人口52万人,有畲、壮、回、苗、满、侗、傣、高山族等16个少数民族。县政府驻地文武坝镇,城区人口10万人,距离XX市150公里,XX450公里,XX、XX、XX、XX、XX等沿海大城市都在450公里左右。有XX至XX铁路、XX至XX高速、XX至XX高速途经会昌。全县共有林地面积331万亩,有耕地26万亩,现种植赣南脐橙25万亩,油茶林30万亩,以优质稻、烟叶、脐橙、油茶、生猪等农业主导产业,现已成为农民增收致富的农业优势产业。
2 会昌县生猪产业发展现状
2.1 品种结构
生猪产业是会昌县传统养殖业,在二十世纪50年代,就引进了约克公猪与本地三花母猪杂交。70年代引进中型约克苏白公猪,到80年代引进大型约克公猪20头,分布在各乡镇,并通过人工授精技术与本地母猪杂交。到了90年代就大量引进外来品种如XX白猪、中型约克猪、大约克夏猪和长白公猪,1998年全县一次性引进大约克母猪300头,长白公猪20头,建起了纯杂二元母猪扩繁场5个,年生产长×大二元母猪1000头左右。同年还引进了XX白猪、杜洛克公猪等外来品种。现在全县生猪品种以“长×大”、“大×长”二元母猪为主体,通过杜洛克公猪杂交,形成外来品种三元结构。部分边远山区散养户还有饲养土杂母猪现象。
2.2 饲养规模
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3585399128.doc 3/10/20210
0
会昌县2014年全年生猪饲养总量达到107.36万头,其中出栏75.24万头,存栏32.12万头(其中母猪存栏3.21万头),商品猪养殖规模户:年出栏商品猪达到万头以上猪场4户,出栏商品猪500头以上的规模户205户,以“猪—沼气、沼液—果”配套的年出栏50头以上生猪养殖户3016户。相对规模养殖户出栏生猪占全县出栏数的84.05%。
2.3 经营模式
目前我县生猪养殖有四种经营模式,分别为:第一种模式为传统的“饲料兽药经营公司﹢养殖户”模式;公司将饲料、兽药赊销给养殖户,养殖户根据自身的经济实力,自建栏舍,引进种猪进行自繁自养,实现规模养殖。公司对养殖户提供统一供饲料、统一防疫、统一组织外销生猪等服务。第二种模式即“专业合作社﹢养殖户”模式,通过养殖专业合作联动规模养殖户,实现统一采购仔猪(种猪),统一采购饲料,统一技术操作规X,统一对外销售商品猪,实现养殖投入成本最低,养殖利益最大化。第三种模式就是:“龙头企业﹢养殖户”的联动模式,企业建立“仔猪(种猪)赊销,技术服务,产品收购”的利益联动,互惠互利的合作方式。第四种模式则是通过雇用农民饲养员自建标准化养殖场,实行工业化、一体化的管理方式进行规模养殖。
2.4 经济效益
生猪产业发展为我县农村经济增长、农民增收起了重要作用。一是生态效益:我县种植赣南脐橙近25万亩,“猪—沼气、沼液—果”生态养殖户将近5200户,通过沼液浇果每亩果园可节省商品肥料投资近30元,全县每年可减少果园肥料投资500万元以上,另外,沼气可照明、保温、做饭烧水保护了生态。有5个规模猪场建起了沼气发电,降低了猪场的养殖成本。二是用工效益:生猪产业从业人员达1.21万人;解决了在家门口就业。三是猪场自身效益:但从2014年以来生猪价格一直处于6~7元之间低价位运行,规模养殖场效益几乎没有,小规模自繁自养的养殖户只有微利。持续的低价使很多
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3585399128.doc 3/10/20211 1
养商品猪的养殖户已退出养殖行业。
2.5 疫病防控
在生猪疫病防控中还是重点抓猪瘟、猪口蹄疫、猪蓝耳病三个国家要求强制免疫的疫病。对散养户每年3~4月、9~10月采取两次集中免疫,规模养殖户根据本场的免疫程序进行自主免疫。2006年我县为了完善县、乡、村三级防疫网络,启动了兽医体制改革,县级成立畜牧兽医局,乡镇保留了畜牧兽医站,建制镇安排3个编制,建制乡安排2个编制,现有乡镇官方兽医47人,人财物由县农业部门管理。全县243个行政村,每2个村配备了一名村级防疫人员,共计121名,工作重点协助乡镇畜牧兽医站做好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和防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畜产品安全监督等工作。在疫病防控冷链体系建设,县里有冷库,镇有冷柜、冰箱,村级防疫员有冷藏包,全面推行国家强制免疫“三针同免”技术和“整村推进”免疫模式,对规模养殖场严格执行“五查三下达”即查防疫条件、查免疫记录、查防疫制度、查无害化处理设施、下达疫情排查确认书、下达强制免疫通知书、下达防疫条件整改通知书。2014年全县春秋两防结束后飞行采集乡镇生猪血清进行免疫抗体水平检测结果为:猪口蹄疫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达到86.5%,猪蓝耳病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达到86.2%,猪瘟免疫抗体平均合格率达到95.8%。但随着生猪产业规模的发展,市场畜产品流通的频繁,生猪新病多发易发,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压力逐年加大,防控成本逐年增加。
3 会昌县生猪产业发展存在的问题
3.1 品种
目前,我县生猪品种以“长×大”、 “大×长”纯二元杂母猪为主,与杜洛克公猪杂交,形成外三元结构。但作为一个生猪生产大县没有一级、二级种猪场。二元母猪一是来自外调;二是部分规模猪场自己引进纯种母猪进行扩繁。造成母猪的繁殖性能日益退
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3585399128.doc 3/10/20212 2
化,外来疾病日益增多,生产性能逐年下降,给生猪产业发展受到很大的冲击。
3.2 饲料
会昌县有6家规模养殖场自配全价料,其余的全部使用饲料厂家生产的颗粒全价料,据测算自配全价料比购买饲料厂家生产的同等全价料可节省资金10~15元每百斤;每头商品猪从出生到出栏可减少饲料支出平均在60~90元左右;另外,自配料时对保健药物的添加很方便,而购买的颗粒料就不那么方便了。近年来,为降低养猪成本,一些规模养殖场,长年种植青饲料,代替部分精饲料效果很好。
3.3 管理
我县生猪养殖场管理还是以家庭式、松散式居多,特别是中小规模养殖场,实现品种良种化、养殖设施化、生产规X化、防疫制度化、粪污处理无害化还存在很大的差距。生产记录、投入品记录很不规X和健全,造成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很难追溯。养殖户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安全、粪污无害化处理的主体责任意识很淡薄;要实现畜牧业现代化还要做很多工作。
3.4 疫病防控
随着生猪产业规模的不断发展,市场流通的频繁;猪的疫病防控难度越来越大。主要存在一是危害大的新病不断出现,如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又名蓝耳病,猪圆环病毒病,副猪嗜血杆菌和呼吸道疾病综合症等。特别是猪的蓝耳病和圆环病毒病感染的出现,使猪的免疫功能受到抑制,一些常规疫苗接种不能达到预期效果,导致猪的发病率和死亡率明显提高。二是猪的一些老病危害加重,如猪瘟,由于一些新病造成的免疫抑制,使猪瘟发病率大幅度上升。三是猪病的混合感染极为普遍,如蓝耳病的流行的一个重要特点是继发感染种类多,导致混合感染发生普通,已成为当前猪病的主流。四是疫病的诊断困难,近年来,猪病临床表现和剖解变化极为复杂,看起来既像这种病,又像那种
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3585399128.doc 3/10/20213 3
病。因为蓝耳病在症状上类似流感,剖检上又缺乏特征性病变,使许多人往往将本病诊断为“流感”。猪瘟又大量表现为“温和型”,剖解有时很难发现猪瘟病变。五是猪的一些新病控制措施很缺乏。如蓝耳病,有些人又反对用弱毒苗,而灭活苗的效果又很差。还有猪瘟在实际操作中不断加大疫苗的使用剂量,但也不能消除猪瘟的亚临床感染。上述等等情况,给生猪产业健康发展带来了很大的阻碍。
4 会昌县生猪产业发展的对策
4.1 加强布局规划,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推动生猪产业发展方式转变。
4.1.1 加强布局规划 乡(镇)要按照本地实际协同国土、环保、畜牧等部门编制生猪养殖布局规划,划定禁养区、限养区和可养区。居民区、工业区、城市水源地为禁养区,已建成的规模养殖场要关停或搬迁至果业开发区。城市郊区、工业用地规划区、湘江河和贡江河1.5公里之内为限养区,要控制发展规模。在可养区发展生猪产业,要坚持工业化理念,统筹安排生猪相关产业协调可持续发展。
4.1.2 发展适度规模养殖 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科学规划、统一标准、创新机制、规X管理”的原则,乡(镇)要制定规模养殖发展规划,支持发展生猪专业合作社、养殖大户,积极引导分散养殖农户入驻养殖小区,建立规模化标准化的养殖场和养殖小区。在坚持同步规划、同步治理的前提下,结合规模化、集约化养殖,稳步推进养殖区域管理制度,遏制养殖环境污染,彻底改变人畜混居、畜禽混养的落后状况。规模养殖小区(场)要配套建设防疫、消毒、疫病诊断、无害化处理设施和沼气池,实行统一规划、统一防疫、统一粪污处理,减少养殖自身污染。
4.1.3 实施标准化生产 乡(镇)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养猪户实施好“猪-沼气、沼液-果(菜、渔)”工程,全面推广节水栏舍养猪新技术,整合农村沼气、生猪标准化养殖、沼气工程等项目资金,实施标准化改造,通过3-5年努力,使我县年出栏500头
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3585399128.doc 3/10/20214 4
以上的猪场都达到标准化生产。
4.2 建立合作联动模式,提升生猪产业发展水平。
4.2.1 加强经济合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尽快促成国家级龙头养殖加工企业落户会昌,采用“龙头企业+养殖户”、“龙头企业+基地”的联动模式,建立“仔猪(种猪)赊销、技术服务、产品收购”或“联动办场”的利益联动、互惠互利的合作方式。加快推进正大集团年屠宰100万头生猪加工项目建设,形成饲养、屠宰、冷藏、加工、销售一体化功能。实现企业、养殖户多赢的利益共同体。
4.2.2 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制定和推广应用《生猪标准化生产技术规X》,引导和鼓励规模养猪企业和生态养殖小区开展无公害生猪养殖一体化认证,努力提高我县生猪市场竞争力。
4.2.3 加大新技术新方法的培训和推广力度。根据不同季节、不同养殖类别,有针对性开展生猪养殖技术培训,解决养猪技术难题。开展科技人员进场入户行动。积极推广自然养猪法(生物发酵床)、节水栏舍养猪新技术、种草养猪技术,提升我县养猪水平和效益。
4.3 强化生猪疫病防控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舌尖上的安全”。
4.3.1 切实加强生猪疫病防控 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方针,切实做好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口蹄疫等重大疫病的强制免疫工作,确保防疫物资供应,加强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的检查,保证免疫效果,降低疫病风险。完善动物防疫责任制和责任追责制,强化疫情监测。建立健全疫情测报体系和疫病可追溯体系,实行重大动物疫情风险评估,强化生猪重大疫情预报。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和防疫物资储备,建立重大动物疫病储备金,增强应急反应能力。配齐村级防疫人员,保证每个行政村有1名村级防疫人员从事重大动物疫情报告和防疫、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肉食品安
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3585399128.doc 3/10/20215 5
全监督等工作。
4.3.2 强化畜产品安全监管 健全安全承诺责任制,增强养殖场(户)畜产品安全责任意识。严格执行饲料市场准入制度,加强饲料质量监管,督促养殖场完善养殖档案,如实记录商品饲料、兽药等投入品来源。推进“瘦肉精”监管工作常态化,规X化管理,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严厉打击养殖环节非法使用“瘦肉精”,自配料中添加“瘦肉精”和滥用抗生素的XX行为。切实抓好屠宰检疫,严厉打击私屠滥宰,销售病死肉等不法行为,严防未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猪肉进入市场销售。
4.3.3 认真落实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制度和生猪养殖场备案制度 生猪养殖项目的选址和设施设备应当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动物防疫条件,业主应向县农业部门申报动物防疫条件事前征询,经农业部门现场审查后出具《事前征询动物防疫条件意见审查结果通知书》。生猪养殖场必须及时向县畜牧兽医部门备案,按一场一档要求建立养殖档案,以利于掌握生猪养殖情况,督促落实生猪排泄物综合治理与资源化利用措施。
4.4 加强污染防治,推进生猪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4.4.1 加强生猪养殖粪便、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坚持“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生猪养殖场必须按照“干湿分离,雨污分离”和干粪、污水综合利用的要求,配套建设规X的干粪废渣储存设施和污水处理设施,减轻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必须落实源头控制管理工作措施,实施清污生产。确保生猪粪便综合利用和污水设施正常运行,设置规X污水排污口,经处理后外排的养殖污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4.4.2 强化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措施 存栏生猪200头以上的规X猪场,必须要建设相应规模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池(窖)等处理设施。其他养殖场和农村散养户病死生猪的处理,由乡(镇)统一规划建设病死生猪无害化处理设施,落实专人负责,实行集中处理。同时,要完善病死尸体无害化处理与保险理赔联动机制,严防病死生猪流入市
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3585399128.doc 3/10/20216 6
场。
4.4.3 推进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 生猪养殖废弃物处理与利用应当遵循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原则,因地制宜,大力推广农牧结合等生态化养殖模式,采取粪尿还田、生产沼气、制作有机肥料、沼液上山等综合利用措施。各乡(镇)要加强对沼气池等治理设施的日常维护和管理,有效发挥沼气工程治污减排的作用。
4.5 加大政策扶持,促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
4.5.1 县级财政要安排生猪产业发展资金,重点用于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生猪保险、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补助、新技术新品种引进和推广、畜产品安全监管及村级防疫人员工资补助、湘江流域养殖污染治理等。每个乡镇安排一定的防控等工作经费,列入乡级财政预算,并按要求及时足额到位。
4.5.2 金融部门要加大对生猪养殖、饲料经营、生猪返运及加工企业的扶持力度,通过小额贷款、贴息贷款、惠农信贷通等支持生猪产业发展。
4.5.3 落实国家出台的生猪保险、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沼气工程等政策。
C:\\iknow\\docshare\\data\\cur_work\\3585399128.doc 3/10/20217 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