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修正内容是什么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Hope is the faithful sister of doom.(页眉可删)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修正内容是什么

1.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2.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其他。

因为时代在不断的变化,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法律的需求也是不一样的.与此同时,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也要求各家企业在进的时候就要不断变换着模式来适应时代的需求,所以说公司法也是在不断的进行自我修改当中.下面将为大家介绍的是,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修正内容是什么?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修正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法释〔〕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已于年12月6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0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2月16日施行。 二○一一年一月二十七日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公司设立、出资、股权确认等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

第二条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合同相对人请求该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成立后对前款规定的合同予以确认,或者已经实际享有合同权利或者履行合同义务,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成立后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公司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第四条公司因故未成立,债权人请求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部分发起人依照前款规定承担责任后,请求其他发起人分担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他发起人按照约定的责任承担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责任承担比例的,按照约定的出资比例分担责任;没有约定出资比例的,按照均等份额分担责任。

因部分发起人的过错导致公司未成立,其他发起人主张其承担设立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过错情况,确定过错一方的责任范围。

第五条发起人因履行公司设立职责造成他人损害,公司成立后受害人请求公司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公司未成立,受害人请求全体发起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公司或者无过错的发起人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有过错的发起人追偿。

第六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认股人未按期缴纳所认股份的股款,经公司发起人催缴后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公司发起人对该股份另行募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募集行为有效。认股人延期

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修正内容是什么

Hopeisthefaithfulsisterofdoom.(页眉可删)公司法司法解释三修正内容是什么1.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出资或者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应当认定为公司的发起人,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时的股东。2.发起人以设立中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公司成立后合同相对人请求公司承
推荐度:
点击下载文档文档为doc格式
3r9h78mxaa0wacw0f2p46m3qp9xkpa00yqr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