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亭区人民医院行政议事规则
第一章 总则
一、为了使医院行政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制度化,进一步提高行政效能,根据医院工作条例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二、医院行政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切实履行社会职责,坚持依法行政,加强行政监督,建设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队伍。
三、医院各行政部门要认真依照规定行使职权,依法行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简化办事程序,密切配合,切实贯彻、落实医院各项工作任务。
四、医院行政工作人员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忠于职守,服从命令,顾全大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第二章 医院行政工作的范畴
五、行政管理方面:院务管理、人事管理、计财管理、经济管理、物价、审计管理、基建、后勤管理、安全保卫管理等。
六、业务管理方面:医疗管理、护理管理、门急诊管理、科教管理、医保管理、预防保健管理等工作。
第三章 医院行政管理人员职责
七、医院行政管理人员由院长、副院长、院长办公室主任、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人及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组成。
八、医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领导医院全面行政工作,副院长及各科室负责人在院长领导下工作,副院长协助院长负责具体工作。
九、院长召集和主持院长办公会议、科室负责人会议(院周会)及院长行政查房会议。院长办公会议各项议题在广泛讨论基础上由院长作最终决定。医院重大事项(包括:发展规划、年度财经预决算等)需提交院党委会讨论,最后由职代会表决通过。
十、副院长受院长委托,负责处理分管的工作,做到既分工负责,又相互协助支持。对于工作中的重要情况或重大事件,应及时向院长报告。重大问题要认真调查研究,并向院长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十一、院长办公室主任在院长的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各行政职能部门日常工作,并对医院年工作计划及院长办公会议精神进行督办实施。
十二、医院各行管部门负责人及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本部门的工作,并加强协调配合。具体参照《医院工作制度与职责》。 第四章 科学民主决策制度
十三、建立健全领导、专家及职工参与相结合的决策机制,增加透明度,实行院务公开;健全重大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
十四、医院重大事情和大型项目决策前,应由相关部门和主管的副院长提出论证报告,再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党委会、医院职工代表会讨论决定。
十五、各部门提交重大决策建议,必须经过充分研究、分析、论证,涉及相关部门的,应积极协商;涉及地方的应事先征求意见。 十六、对事关职工切身利益、与职工生活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应采取多种形式,如听证会、座谈会等,听取职工意见和建议。 十七、切实加强调查研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切实解决工作中的突出矛盾与问题。 第五章 会议制度
十八、医院实行院长办公会议、科室负责人会议(院周会)、职能科室会议和院长行政查房会议制度,并对全院会议实行有效控制。
十九、院长办公会议由院长、书记、副院长和院长办公室主任组成,由院长主持,院长外出期间,由书记主持。会议每周召开一次,根据需要可召开院长办公扩大会议,安排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或请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任务: (一)传达上级指示 (二)讨论下一周工作计划 (三)重大事项讨论决策 (四)协调各部门工作
由院长办公室主任记录,撰写成会议纪要,并督办执行。
二十、科室负责人会议(院周会)由院长、书记、副书记、副院长及各科负责人组成,会议由院长主持,院长外出期间,由书记主持。每两周召开一次,会议主要任务: (一)传达上级指示
(二)通报医院近两周发生重大事情 (三)传达院办公会有关精神 (四)工作小结及工作任务安排 会议由院长办公室做好记录。
二十一、职能科室会议由各职能科室人员组成,由院长办公室主任主持,分管领导参加,每月召开一次,会议主要任务: (一)各职能科室当月工作小结 (二)安排下月工作计划
(三)通报各职能科室月考核检查情况及院办公会议精神执行情况
(四)强调或调整相关行政管理制度或程序 会议由院长办公室做好记录。
二十二、院长行政查房会议:由院长、主管机关副院长、主管被检科室副院长及相关职能科室主任、科长组成。会议每月一次,会议主要任务: (一)听取科室工作汇报
(二)检查工作情况及科室行政管理 (三)现场解决存在问题
由院长办公室做好记录。 二十三、组织召开会议规定:
(一)医院院长办公会议、科室负责人会议(院周会)、职能科室会议及院长行政查房会议,由院长办公室负责组织。 (二)院长办公会议议题属计划外人事、财务及物质器械等事项,会前报告院长。
(三)职能科室会议议题事先由相关科室或个人上报院长办公室备案。
(四)各部门需要汇报问题及提交会议讨论事项,要事先充分准备,汇报内容要有针对性,对存在的问题和准备采取的措施,要提出具体明确的意见,汇报简明扼要。
(五)严格会风会纪,有事请假,与会人员应关掉手机或将其设置为静音状态,确保会议质量。 第六章 公文办理程序
二十四、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草拟公文应做到: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情况确定,观点明确,表述准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直述不曲,字词规范,标点正确,篇幅力求简短。填写拟稿纸首页和修改公文一律用钢笔或毛笔、碳素、蓝黑墨水书写,不能使用圆珠笔、红笔书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