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复印。
3.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八)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投标文件应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三部分,三部分单独密封并在封口及相关部位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2.每包的封面均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即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衢州市招投标中心四楼2号开标厅(荷花西路109号),逾期不予接收。递交投标文件时还需递交法人授权委托书一份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二)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人。
2.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3.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
5.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三)无效的投标文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 1.开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或未按规定要求包装,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投标文件;
3.以电讯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 4.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 5.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6.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 7.存在“▲”条款的负偏离或不满足要求;
8.标书有应盖而未盖公章、未装订、未密封、未注明标项,投标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资格声明函等填写不完整或有涂改的;
9.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0.资格证明文件不全,致使无法确认投标人的投标资格的;
11.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12.投标文件无法区分正、副本的; 13.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14投标人的报价明显高于其市场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该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
15.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
五、开标
(一)开标
1.招标人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招标会。
2.招标人按资格证明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的顺序当众检验、拆封,先评审资格证明文件,若资信不具备资格,即终止其参与投标资格,其技术文件和商务文件不拆封。
(二)评定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要求,综合评分确定中标人。
(三)在开标期间,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六、授予合同
(一)开标结果:评标委员会完成评定后,向招标人提交经各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的评定结果报告,并按评定办法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中标通知和合同授予
1.中标通知书:评定结果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招标人将以
书面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招标人无义务向未中标投标人解释落选原因,不退回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人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凭收据退还投标保证金。项目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 3.签订合同:中标人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甲方直接签订合同,并经市招投标中心签证后生效。在有合理证据证明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承诺的内容不能实质响应的,招标人有权拒签合同。 4.招标文件、澄清文件、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中标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的时间内与采购人签定合同,并交招标人审核备案。
5.中标人不遵守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擅自修改投标文件的内容或在接到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借故拖延、拒签合同者,招标人即没收投标保证金,同时,招标人将取消该投标人的中标资格。
6.签约后即为招标结束。投标文件一律不退。
(三)解释权:本招标文件是依据《政府采购法》及有关规定编制的,解释权属招标人。
(四)联系方式:所有与招标有关的函电请按下面联系 通讯地址:衢州市荷花西路109号四楼 邮编:324000 项目联系人: 王正文 答疑咨询电话:0570-3891220;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建设内容
1、数据处理(相关原始数据由采购人提供)
(1) 衢州市城区100平方公里的1:500 DLG数据处理。 (2) 衢州市行政区域1:5000、1:10000 DLG、DOM、DEM、1:50000DLG等数据处理(按管理权限由省测绘局许可单位合作处理)。
(3) 大地成果数据: 769个大地成果数据处理。 (4) 衢州市行政区域2.5米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处理。 (5) 城区170平方公里0.7米分辨率遥感影像数据采购与处理。 (6) 其他测绘管理等数据处理。 2、数据库库体建设
主要包含DLG数据库、地名数据库、大地成果数据库、栅格数据库、元数据库、“3D”产品数据库、综合管线数据库、系统维护数据库等的库体建设。
3、数据库管理系统建设
主要包含以下子系统即数据质量监理子系统、数据入库与更新子系统、数据管理子系统、“3D”产品数据管理子系统、大地成果数据管理子系统、地名数据管理子系统、元数据管理子系统、系统维护子系统等的开发和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的入库等工作。 4、相关规定制定
形成并完善衢州市基础测绘成果数据整理、建库的一系列技术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