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文件 版 号:C
物业装修管理程序 更改号:2
QP-4.6 页 码:1/2 1.0目的
对各住户服务中心所辖物业装修实施管理,确保建筑物结构安全和装修格调统一,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各住户服务中心所辖物业的装修管理。 3.0职责
3.1住户服务中心负责人负责顾客装修项目的审批。
3.2 住户服务中心事务组负责受理顾客物业装修申报手续的办理,并负责审核相关的装
修内容以及各种证照,对装修现场进行管理,组织装修验收及办理验收手续。 3.3 住户服务中心工程组负责土建、配电、给排水及消防等相关图纸的审核,现场管理
并参与验收。
3.4 住户服务中心护卫员负责装修现场的查证、装修人员的进出、材料和垃圾的清运、
货梯的使用、消防管理等工作。
3.5 住户服务中心收费组负责装修管理费用的收取。
4.0工作程序 4.1 物业装修申请
4.1.1事务组负责接受顾客的装修申请, 向顾客发放并要求顾客填写 《物业装修申请
表》、《物业装修承诺书》、《物业装修责任书》,同时向顾客说明《装修管理规定》及相关费用的收取事宜。
4.1.2事务组根据实际情况按《物业装修资料清单》核实顾客提供的资料,留复印件。 4.2物业装修审批
4.2.1 住户服务中心事务组审核完顾客申请装修项目资料后,转交工程组审核图纸,
工程组负责填写签署《物业装修审图意见》。 4.2.2事务组核算相关费用后,报住户服务中心负责人审批。
4.2.3装修项目手续齐全的,三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写字楼、商业用途面积较大的装
修项目,一周内给予答复。 4.2.4建议装修户配备灭火器。 4.3费用的收取和证照的发放
4.3.1装修项目手续齐全后收费组按《收费通知单》向顾客收取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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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P-4.6 页 码:2/2 4.3.2顾客缴清各项装修相关费用后,由住户服务中心事务组负责向顾客发放《物业装
修许可证》和《物业装修审图意见》并办理施工人员《临时出入证》。 4.4物业装修监督
4.4.1由住户服务中心按《装修管理操作规程》对装修工程实施监督。
4.4.2 事务组应告知护卫队,护卫队应配合事务组对装修户的消防安全、垃圾清运及施
工人员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4.5 物业装修验收
4.5.1事务组根据顾客物业装修验收申请,组织相关人员对物业装修项目进行验收。 4.5.2验收合格后相关人员在《物业装修竣工验收表》上签字认可,事务组及时收回
《装修许可证》、《装修人员临时出入证》等相关证件,三个月后收费组负责办理顾客返还装修费用手续。达不到合格要求的,填写《物业装修整改通知书》由施工单位按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直至合格为止。 4.6 物业装修资料管理
4.6.1 事务组对物业装修资料分类建档并保存。
5.0支持性文件和质量记录 5.1 物业装修申请表 5.2 物业装修委托书 5.3 物业装修资料清单 5.4 装修管理规定 5.5 物业装修审图意见 5.6 收费通知单
5.7 物业装修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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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物业装修竣工验收表 QR-4.6-09 5.9 临时出入证(无固定格式) 5.10 装修管理操作规程 WI-4.6-02 5.11 物业装修整改通知书 QR-4.6-12 5.12 物业装修施工委托书 QR-4.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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