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fcu-入1Sfcu≥0.9fcu,k fcu,min≥入2fcu,k
式中标准差:Sfcu={[(f2cu,1+ f2cu,2+…+f2cu,i+…+f2cu,n)-nm2fcu]/(n-1)}式中入1、入1取值见下表: 表II10-4
组数n 10-14 15-24 ≥25 入1 1.7 1.65 1.6 入1 0.9 0.85
③零星生产或批量不大的砼,可采用非统计方法: mfcu≥1.15fcu,k fcu,min≥0.95fcu,k
(3)对拆模后砼的结构进行检查。
(4)当发现砼上存在蜂窝、露筋甚至孔洞时,施工方不得自行修整,而要做好详细记录,报请监理工程师检查,然后,根据缺陷的严重程度,区别对待;进行影响结构性能的缺陷处理,必须会同设计单位共研究决定。
3、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检验批的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检合格,应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的验收:由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所含检验批均验收合格,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3)砼结构子分部的质量验收: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应在各相关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质量控制资料积观感质量验收,度对涉及结构安全的材料、试件、施工工艺和结构的重要部位进行见证检测或结构实体检测。 4、质量验收有关资料 (1)设计变更文件
(2)原材料质保资料:水泥和外加剂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进场复试报告,掺合料出厂合格证、进场复试报告,粗细骨料进场复试报告,水质试验报告等。
(3)配合比资料:配合比设计资料,配合比通知单,砂石含水率测试记录。
(4)砼试件的强度、抗渗等性能试验报告及见证取样记录。 (5)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6)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7)隐蔽验收记录 (8)砼实体检测报告
5、监理内业资料:在上述质量质量验收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的基础上,监理工程师还应填写下列记录 (1)砼工程旁站监理记录表
(2)砼浇筑监理监理记录表(砼浇筑台帐) 六、监理工作流程 图II-10-1(详见附页)
七、适用的规范和标准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2、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3、砼拌合用水标准(JGJ63-89)
4、粉煤灰在砼和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JGJ28-86) 5、早期测定砼强度试验方法(JGJ15-83) 6、砼质量控制标准(GB50164-92) 7、砼泵送施工技术规程(JGJ/T10-95) 8、普通砼配合比设计规程(JGJ/T55-96) 9、砼减水剂质量标准和试验方法(JGJ56-84) 10、砼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J107-87)
砌筑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二、编制依据
1、相关技术标准、质量验收规范
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3、委托监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 4、本工程的监理规划
5、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设计交底文件及设计变更文件等)
6、已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专项施工方案 7、其他相关文件资料
三、设计要求
(根据工程实际设计情况编写) 四、目标分解
(根据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目标进行分解编写) 五、监理要点 (一)预控要点
1、熟读设计施工图纸和规范,明确建筑积抗震等级、砌体轴线位置、构造柱设置位置、圈梁设置位置、砌体材料的种类和强度等级、砂浆强度等级等。
2、审核施工方《施工组织设计》中砖砌体施工技术措施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管理人员是否到位,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是否落实到位,如不满足应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完善。
3、审核施工方委托实验室的资质等级、试验设备的检定证明;审核施工方现场试验人员的资格及到位情况。
4、审核施工方进场的砌体材料、水泥、砂,检查进场材料的几何尺寸、外观质量、出厂合格证、材质检验报告等是否满足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并现场见证取样送检,满足要求才可用于工程施工。 5、督促施工方在操作前进行施工技术交底,监理工程师应参与并作好记录。
(二)过程控制要点
1、砂浆按设计配合比配合拌制。一般应用砂浆拌合机拌制,随拌随用。水泥砂浆和水泥混合砂浆必须分别在拌面后3小时和4小时内使
用完毕。
2、砂浆试样应在搅拌机出料口随机取样制作,抽样规定为:每一层楼或250m3砌体中各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至少抽样一次,每次至少做一组试块。砂浆强度以标准养护28天龄期的试块抗压试验结果为准。
3、砌体操作开始前,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设计施工图纸及变更,认真核查施工方的砌体定位放线,并作好检查记录。
4、砌筑砖砌体时,砖块避孕必须在砌筑前1-2天浇水润湿。砌体竖向灰缝和水平灰缝必须平直饱满,水平灰缝饱满度不得低于80%,竖向灰缝不得出现透明瞎缝和假缝,严禁用水冲浆灌缝。砖砌体灰缝厚度不得小于8mm,也不得大于12 mm。
5、砌体和转角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严禁无可靠措施的内外墙分砌施工,对不能同时砌筑而又必须留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留成斜槎。后砌隔墙可于墙中引出凸槎并预埋拉接筋,且每道墙不少于两根。 6、砌体在与柱的连结处以及砌体的转角和交接处,必须设置拉接筋。数量为每120 mm墙厚设置一根6钢筋,间距沿墙高不得超过500 mm,末端应有90°弯钩。
7、构造柱与墙体的连结处应砌成马牙槎,从柱脚开始,先退后进。沿墙壁高每500 mm设置26钢筋,且每边伸入墙内不小于1 m。在浇灌构造柱前,应先清除模板内杂物,注入适量同配比的水泥砂浆;浇灌时,振捣器应避免触碰墙体,严禁通过砖墙传振。
8、设计要求的洞口、管道、沟槽应于砌筑时正确留出或预埋。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