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协加工的条件
1.3.1 本公司人员、设备不足,生产能力负荷已达饱和时。 1.3.2 特殊零件无法购得现货,也无法自制时。
1.3.3 协作厂商有专门性的技术,利用外协质量较佳且价格较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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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管理的职责
计划调度室负责外协厂商的选择和管理,外发加工业务的安排、跟催及联络。
质量管理部负责外发加工回厂半成品、成品的检验。
库管部负责外发加工原料、半成品发料及回厂半成品、成品入库点收。 总经理负责外协厂商资格、新单价或异动的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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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厂商的选定
调查与初选
3.1.1 如有外协加工需求,由计划调度室主任判定是否有协作厂商承制,若没
有则选择三家以上厂商的资料,并填写供应商调查表上报生产总监。
3.1.2 实地调查时,由生产总监组织质量管理部、计划生产管理、技术管理部、
质量管理部、生产中心、设备能源部等单位派员组成调查小组,但每一次不一定所有人员都要参加,要视加工或零件制造的重要性而定,将调查结果填入供应商调查表中。
3.1.3 审查基准:质量 、供应能力、价格、管理。选择其中评分最高者做为适
用的协作厂商。
试用
3.2.1 实地调查后可选定其中一家厂商,经过试用,由计划调度室组织签订试
用合同,待试用考核合格,才能正式成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3.2.2 试用期限:试用合同规定试用期为三个月,每个月要考核一次,并将结
果通知试用厂商。
3.2.3 试用考核:试用期间要对试用厂商进行考核。
3.2.4 试用开始时,试用厂商要将样品送来检查,经判定合格才能继续大量地
加工或制造。
正式确立
3.3.1 试用考核合格者则正式判定为本公司的协作厂商。
3.3.2 正式确立的加工厂商须由计划调度室主任填写供应商审批表报生产总监
审核、总经理审批。
3.3.3 正式确立的加工厂商由计划调度室组织签订正式合同,对资信高、信誉
好、管理好人厂商可签订为期最长一年的正式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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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加工
外协加工需求提出
4.1.1 符合外协加工条件,需要进行外协加工时,由生产计划员填写外协加工
通知单,报计划调度室主任审核、生产总监审批后转外协厂商。
4.1.2 所有外协加工单价及相关要求,由计划调度室主任与外协厂商议定,经
生产总监审核、报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外发。
4.1.3 价格异动时,亦须经过核准,方可调整。
下单
生产计划员对不同类别产品,选择合格加工厂商进行加工作业。生产计划员将外协加工通知单转加工厂商签字确认。
生产计划员必须提供发包产品有关的现行有效的作业资料(如图纸、产品允收标准、作业指导书、或其他相关资料等)予加工厂商。
领料或送料
外协加工厂商来厂领料的,应由生产计划员陪同领料。库管员应填写相关发料单据,双方当面进行点收,并请外协加工厂商领料人员签字确认。需本公司送料的,由生产计划员安排送料,并填写相关送货单据,请外协加工厂商收料人员签字确认。
在整个外协加工过程中,生产计划员要随时掌握其进度。
当材料品质不良时,由外协厂商填退料单。不良材料经质量管理员检验,确定为原物料不良时,才可以退再领新料。
收料、检验
外协加工回厂后,由库管员收料后通知质量管理员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办理入库手续。
检验不合格时按有关协议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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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监督
为使协作厂商供应的产品符合要求,必须由质量管理部定期对其进行质量监督检查。
对每个正式协作厂商,三个月中至少要做一次至二次以上的检查,对试用的厂商,三个月内要做两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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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的处理
验收不合格
质量管理员将检验报告通知生产计划员,并将资料存档,作为下次验收的依据。
生产计划员将验收情况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使其针对缺陷进行改进,资料存档,作为考核依据。
生产不合格
生产中发现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由于外协而发生时,由各车间通知生产计划员。
生产计划员通知质量管理员再重检外协厂商交来的半成品或成品。 质量管理员进行重检并通知生产计划员,资料存档,作为验收依据。 生产计划员通知协作厂商,资料存档,并作为考核的依据。
不合格发生时,除要通知协作厂商或试用厂商,针对缺陷进行改进外,自身更要做好质量检查考核管理工作,若有生产时的不合格发生,还要依照合同内的规定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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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协核价
由本公司供料时 ,总价=单价×数量(1-报废率)
数量必须由库员提出经过生产计划员审查,有时可重新过磅核算。 报废率(抽样测量)或报废数的资料由质量管理部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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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与考核
由计划调度室视需要定期组织质量管理部、生产中心、技术管理部等部门对外协加工单位进行工作指导。
主要内容及进行方式
8.2.1 协作厂商高阶层人员观念训练:鼓励其接受新观念或参加本厂召开的产
品开发座谈会、质量管理座谈会。
8.2.2 协作厂商质量管理人员训练:鼓励其参加专业训练或质量管理训练或安
排其参加本厂所举办的专业质量管理班,使其了解: f) 本公司的质量管理政策及组织。
g) 本公司的进料验收、制程及成品的质量管理及最后检验等。 h) 本公司验收使用何种验收规格、仪器、量规、抽验表以及如何判定合格。
8.2.3 其他协助方面 :管理制度、质量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原料管理、工作
方法改善等等。
8.3
由计划调度主任应定期组织质量管理部、生产中心、技术管理部等部门对外协加工单位的供货业绩进行评定与考核,以决定是否继续做为合格和外协
加工厂商。
8.4 如果多次出现供不及时或质量屡次出现质量问题,要求整改无效,或经理
定期考核判定不合格,应由计划调度室主任提报生产总监、总经理批准撤销其资格,并另选加工厂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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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 9.2 9.3
附则
本规定由生产中心制订,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本规定由生产中心解释、监督和检查。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类似的规章制度自行废止。与之相抵触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