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鲁价格
二发[2013]112号)
【法规类别】药品管理
【发文字号】鲁价格二发[2013]112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物价局 【发布日期】2013.10.14 【实施日期】2013.10.15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废止药品价格文件的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
(鲁价格二发〔2013〕112号)
各市物价局:
根据《山东省政府定价药品目录 》、《药品政府定价办法》有关规定,在价格调查、区域协调的基础上,省物价局核定了部分药品价格,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公布的化学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按附件1执行,中成药最高零售价格按附件2执行。全省各医疗卫生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及其他药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相关药品的价格不得超过本次公布的价格。 1 / 3
二、本通知涉及到的药品,凡未公布的剂型和规格,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到省物价局申
报价格。
三、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卡培他滨片价格为临时价格,国家发展改革委制定正式价格后按国家规定执行。
四、各级价格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药品价格的监督检查和市场购销价格监测工作,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报告省物价局(价格管理二处)。 五、本通知自2013年10月15日起执行。
附件:1.山东省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化学药品) 2.山东省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中成药)
山东省物价局 2013年10月14日
附件1
山东省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化学药品) 金额单位:元 序号 1 2 3 4 5 2 / 3
定价序号 172 180 180 180 198
药品名称 对乙酰氨基酚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II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II 复方对乙酰氨基酚II 复方氨酚烷胺
剂型 口服溶液 片剂 片剂 片剂 分散片
规 格 100ml:2.4g 10 12 20 377mg*10
零售单位 盒(瓶) 盒(瓶) 盒(瓶) 盒(瓶) 盒(瓶)
最高零售价格 9.9 7.7 9.2 15.0 14.6
备注
6 7 8 9 10
198 198 198 198 437 复方氨酚烷胺 复方甘草浙贝氯化铵 复方甘草浙贝氯化铵 复方甘草浙贝氯化铵 分散片 片剂 片剂 片剂 377mg*6 24 12 36 盒(瓶) 盒(瓶) 盒(瓶) 盒(瓶) 8.9 15.1 7.7 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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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公布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鲁价格二发[2013]1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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