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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1. 目的
为了对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中潜在的或已发生的事故、事件不符合进行调查、分析,通过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防止事故事件不符合的重复发生,特制定本程序。 2. 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所有职业健康安全及环境管理发生的事故、事件不符合所采取的纠正与预防措施。 3. 职责
3.1公司生产经理是本程序的主管领导。
3.2安技科、工程部分别是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归口管理部门。
3.3机械科负责施工机械设备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的管理。
3.4保卫科负责施工消防设施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的管理。
3.5公司各有关部门负责分管范围内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事故、事件、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的管理。
3.6分公司负责本单位的事故、事件、不符合及纠正预防措施的管理。
3.7责任单位与安技科、工程部、机械科、保卫科、工会等相关部门对事故、事件、不符合的原因进行调查分析与处理,制定纠正与预防措施并有效地实施。 4工作程序
4.1过程表述(详见附页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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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 4.2.1事故的报告
a.当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立即逐级报告,并应在报告时限内报上级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时,现场人员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及时抢救伤员。
b.发生轻伤事故和造成财产损失2万元(含2万元)以下的事故,应立即报告班组长、工长、安全员,并向项目经理和部门负责人汇报,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
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和造成财产损失10万元(含10万元)以下的事故,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和分公司经理、公司安技科、工会、总经理。公司应在24小时内报告上级机关和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公安机关。同时填写《伤亡事故登记表》(津建安表15)。
当重大、特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后,在迅速上报的同时,应按照《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要求,立即开展援救工作,防止事故损失的扩大。
c.当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向外部消防、公安部门报警。
d. 当发生急性中毒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公司办公室、主管经理和上级单位,同时应将中毒员工送往医院抢救。
4.2.2事故调查和处理
a.轻伤事故及一般事故,由项目经理和分公司负责组织人员调查和分析,确定责任人员和责任部门,提出整改意见和纠正预防措施,同时上报公司安技科。
b.重伤事故和死亡事故,应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并按有关规定,组成事故调查组。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并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
EJ/B/SE4.5.2 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3/6 c.非伤亡的安全事故,由主管经理负责组织有关安全、生产、设备、技术、工会、保卫部门和事故单位的员工代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应在15日内写出《事故、事件报告》,并在本企业内进行通报。
d.对中毒事故,由办公室牵头组成调查组,对中毒和发病起因、病情、防范和应急措施提出书面报告,报管理者代表和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e.对于重伤、死亡或非伤亡的重大事故,生产经理应主持召开事故现场会,对事故原因、整改措施、责任分析和责任人员的处理情况,向分公司、项目经理、及有关部门进行通报。
f.对于患有职业病的职工和职业病中毒事故,按《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执行。对于职业病患者,劳动人事部门应按有关文件,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并办理相关手续。
4.3不符合信息的来源、原因调查、预防纠正措施和验证 4.3.1不符合信息的来源
a.安技科管理人员在巡视中发现;
b.各部门、项目经理部专(兼)职安全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 c.上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在安全大检查中发现; d.内部及外部审核中发现;
e相关方的合理抱怨、投诉及职工在生产中发现; f.各职能部门在绩效测量和监视中发现;.
g.职业健康安全和环境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变更引起的不符合;
h.事故及未遂事故调查时发现的不符合。
各级管理部门对管理职责范围内认定的不符合应予以记录,填写《检查记录》,并跟踪管理。内部审核发现的不符合执行《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4.3.2不符合原因的调查
EJ/B/SE4.5.2 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3/6 a.施工现场发生的不符合由分公司、项目经理部负责组织调查,分析原因并采取纠正预防措施,并予以记录。
b.对发生的严重不符合项,由管理者代表组织责任单位和公司相关部门、分公司及项目经理部进行联合调查,并由安技科提出调查分析报告,管理者代表审批并予以处置。
4.3.3不符合项的纠正预防措施和验证
a.各级管理部门在管理职责范围内认定的不符合项,对责任单位要提出纠正要求,属安全隐患的应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津建安表4),责任单位按要求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其内容与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危险性相适应,明确职责、权限、方法及完成时间,进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填写《隐患整改反馈表》(津建安表15),报检查单位及安技科跟踪验证。
b.对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相关部门及建设(监理)单位提出的不
符合,由相关部门负责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经相关部门领导审批,责任单位组织实施,其措施的有效性由主管部门进行跟踪验证,应做好记录予以保存。
c.责任单位未能完成纠正和预防措施及未有效的,由公司安技
科、工程部根据验证情况,重新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向主管领导汇报,由主管领导指令其立即停工整改,直至问题得以解决。
4.3.4主责部门跟踪验证纠正和预防措施有效性后填写《纠正和
预防措施实施情况统计表》(JL/B/SE4.5.2-01),定期进行统计分析,以确保持续改进体系有效性。
4.4记录保存:
4.4.1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应按《文件控制程序》要求,归入公司
办公室长期保存。
4.4.2不符合、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相关记录,由安技科收集保存
管理和使用按《文件控制记录》要求办理。
EJ/B/SE4.5.2 不符合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3/6 4.5对于因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引起的程序文件的更改,执行《文
件控制程序》要求办理。 5相关文件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国务院75号 《文件控制程序》EJ/B/Q4..2.3-SE4.4.5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
《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EJ/B/SE4.4.7 《文件控制程序》EJ/B/Q4.2.3-SE4.4.5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EJ/B/Q8.2.2-SE4.5.4
6.记录
《伤亡事故登记表》津建安表15 《检查记录》津建安表24 《隐患整改通知单》津建安表4 《隐患整改反馈表》津建安表5
《纠正预防措施实施情况表》JL/B/SE4.5.2-01
编写部门:安技科 相关部门:机械科、保卫科 、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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