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防汛三级视频会商系统建设进
展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沪汛办[2013]17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防汛指挥部 【发布日期】2013.04.10 【实施日期】2013.04.10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防汛三级视频会商系统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
(沪汛办〔2013〕17号)
各区、县防汛指挥部,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防汛形势发展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本市的防汛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2010年8月,市防汛指挥部印发了《上海市防汛信息化2010-2012年项目建设规划》,对各区县防汛三级视频会商系统建设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通过三年的防汛信息化建设,目前市区二级防汛高清视频会议系统的升级改造和中心会场基于三级视频会商的扩容工作已完成,同时金山、宝山等部分区县也已建成防汛会商三级视频会议系统,并在本市防汛工作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前一阶段,我部办对各区县三级视频会商系统建设进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 1 / 2
况予以通报(详见附件)。各区县要根据我部“关于印发《上海市防汛信息化2010-
2012年项目建设规划》的通知”(沪汛部〔2010〕17号)要求,查找差距和不足,全面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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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防汛三级视频会商系统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
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关于防汛三级视频会商系统建设进展情况的通报【法规类别】建设综合规定【发文字号】沪汛办[2013]17号【发布部门】上海市防汛指挥部【发布日期】2013.04.10【实施日期】2013.04.10【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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