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开展危大工程落实施工
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鲁建建字[2015]20号 【发布部门】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发布日期】2015.06.08 【实施日期】2015.06.0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开展危大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
通知
(鲁建建字〔2015〕20号)
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建管局(处),有关市城管局、市政公用局: 现将《开展危大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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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危大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按照省安委会(鲁安发〔2015〕12号)和住建部安委会办公室(建安办函〔2015〕9号)关于开展危大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要求,为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事故,自即日起至2015年底,在全省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以下简称“危大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行动,进一步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危大工程按照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及组织专家论证,并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坚决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模板支撑系统、深基坑坍塌等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促进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整治重点
突出整治全省房屋市政工程建设中以下5类危大工程: (一)基坑支护;
(二)土方(隧道)开挖; (三)脚手架; (四)模板支撑体系;
(五)起重机械安装、吊装及拆卸等。 三、整治内容
(一)危大工程施工方案编制情况。依据《山东省建筑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与专家论证办法》(鲁建管发〔2010〕4号)的规定,重点审查危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以下五方面的情况:
1、专项施工方案是否齐全,编制、审查、论证和审批等程序是否符合规定; 2 / 3
2、专项施工方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效,编制、审查、论证和审批等单位、人员资格是否
符合要求,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签字盖章;
3、危大工程实施前,施工企业是否按照规定进行技术交底;
4、施工过程中,是否严格按照方案组织施工,并指定专人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监测; 5、方案实施后,是否按照规定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方进入下道工序。 (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筑起重机械司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建筑架子工等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
(三)建设、监理单位履责情况。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是否按规定在安全报监时提供危大工程清单;监理单位是否将危大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是否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是否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是否参加危大工程验收等。 四、时段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5年6月10日前。各市住建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建筑安全生产的实际情况,认真分析安全生产现状,查找问题,提出对策,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并做好相应的部署、落实工作。
(二)自查自纠阶段:2015年6月中旬至7月。各市住建部门要在第一阶段工作的基础上,指导、督促本辖区内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认真学习及贯彻落实专项行动有关要求,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中有关要求对施工现场开展自查自纠,检查的有关情况由相关单位和项目部填写相关表格,并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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