仓储、组装用地、居住生活用地,临时占路、占人行道、占公共用场地。
1.3法律
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山东省建筑管理条例》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 1.4 标准和规范
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 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工程所在地标准,以及相应的规范、规程等。
1.4.2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 ; 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 。 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1.5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执行本合同相应通用合同条款 。 1.6 图纸和承包人文件 1.6.1 图纸的提供
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第14天; 发
包
人
向
承
包
人
提
供
图
纸
的
数
量; 容
::
。
4套,承包人可根据施工需要向发包人提出增加图纸数量,并为此支付费用发
包
人
向
承
包
人
提
供
图
纸
的
内
本合同工程项目各类施工图纸(包括设计修改和补充图纸)。 1.6.4 承包人文件
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计划、材料和设备采购计划、深化施工图纸等按本合同规定有承包人负责的施工图纸和文件。承包人提供给监理人所以图纸、文件、影像资料等费用,均应包括在承包人的各项报价中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的7天内;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一式4份 ;
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同时提供书面和电子版;
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收到承包人所提供的文件后7天内。 1.6.5 现场图纸准备 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1.7 联络
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 1 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
1.7.2 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项目管理部门及工地发包人办公室 ; 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发包人项目负责人及驻工地代表
。
执行本合同相应通用条款合同。
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项目总部及工地承包人办公室; 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项目主管及项目经理。 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项目总部及工地监理人办公室; 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项目主管及总监理工程师 。 1.10 交通运输 1.10.1 出入现场的权利
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本合同相应通用合同条款 1.10.3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以建设项目永久占地为界 。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承包人自行解决 。 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
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 承包人 承担。
1.11 知识产权
1.11.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属于发包人 。
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 执行本合同相应通用合同条款 。 1.11.2 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 执行本合同相应通用
。
合同条款 。
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执行本合同相应通用合同条款 。 1.11.4 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 。 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
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 可调 。
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 执行本合同专用合同条款 第12.1条 。 2. 发包人
2.2 发包人代表 发包人代表: 姓 名:身份证号:职 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 ; ; ; ; 。
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行驶发包人的权利,履行发包人的义务 。
2.4 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 2.4.1 提供施工现场
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日期7天前 。 2.4.2 提供施工条件
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 执行本合同相应通用合同条款 。 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
3. 承包人
3.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
(9)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 提供完整的施工技术资料及竣工图、竣工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等,具体按质监部门、档案管理和发包人要求的竣工备案和归档内容提供 。
承包人需要提交的竣工资料套数: 两套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 承包人承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一个月内 。 承包人提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 同时提供书面和电子版 。
(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A、承包人不得从为发包人或监理人服务的人员中雇佣人员为其服务。
B、在合同施工期,承包人有义务采取措施防御洪水,保证工程的安全,必须服从抗洪抢险的命令和统一调度指挥。由于承包人施工需要设置在河道内的所有设施,在汛前必须完全拆除,不能对防汛造成任何影响 。
C、承包人对合同工程的施工质量付终身责任,承包人的法定代表人是工程施工质量的终身责任人。
D、承包人应负责与当地搞好施工协调,争取地方积极配合。
E、承包人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解决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法律、法规。 F、在土方和垃圾外运过程中,承包人应遵守国家、省、市和沂水县的有关规定。 G、过程竣工时,承包人必须将工程场地的垃圾、渣土等清理完毕。工程交付10日内将临时性办公设施等清理完毕。
3.2 项目经理 3.2.1 项目经理: 姓 名:身份证号:
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
; ; ; ; ;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
; ; ; ;
。
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行驶承包人的权利,履行承包人的义务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 22日 。
承包人未提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或延误工期有承包人承担,并同时缴纳违约金20000.00元整 。
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 缴纳违约金2000.00元/人次 。 3.2.3 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应以文件的形式上报发包人批准,并同时缴纳违约金20000.00元整 。
3.2.4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承包人承担一切损失,并缴纳违约金20000.00元整 。
3.3 承包人人员
3.3.1 承包人提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 承包人应在收到开工通知后7天内 。
3.3.3 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 发包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承包人承包一切损失,缴纳违约金10000.00元/人 。
3.3.4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 执行本合同相应通用合同条款 。
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缴纳违约金1000.00/人次 。 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未经发包人同意,严禁非法转包、违法分包本工程 。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地基基础、主体、屋面、防水、给排水、电气安装、消防安装等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作 。 3.5.2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