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证机关是指持证者执业机构所在县(市、区)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县(市、区)未设立兽医主管部门的,发证机关为上一级兽医主管部门。
发证日期格式为××年××月××日,汉字书写,例:二O一三年十月十五日。
六、关于持证者个人信息
照片为近期免冠小二寸证件照,并加盖发证机关印章;姓名应当与居民身份证相同;居民身份证号码和资格证书号码应当规范填写,不得涂改。
七、关于执业活动情况报告记录
报告时间填写格式为××年××月××日,汉字书写。例:二O一三年三月十日。
注册机关确认后,在“注册机关确认”一栏加盖发证机关确认印章,或填写“已确认”和确认者签名(章)。
附件2:
动物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填写规范
一、正本填写规范 (一)关于许可证号
动物诊疗许可证号由“注册机构+流水号”组成。
例:开封市新区颁发的证书编号为“豫汴新动诊证第001号” (二)关于正本内容
1.诊疗机构名称。应当使用规范的名称,与工商注册登记名字一致,如“××动物诊所”、“××动物医院”。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应当与其居民身份证姓名一致。 3.诊疗活动范围。具备从事动物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条件的,应当在诊疗活动范围一栏中填写“动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和绝育手术”;不具备规定手术条件的诊疗机构,应当在诊疗活动范围中填写“动物疾病预防、诊疗、治疗和绝育手术(不含颅腔、胸腔和腹腔手术)”。
4.从业地点,为持证机构所在地。例:×省×市×县 (三)关于发证机关盖章和发证日期
动物诊疗许可证(正本)应当加盖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公章。
发证日期,汉字书写,例:二O一三年四月一日。 二、副本填写规范 (一)关于印制单位
动物诊疗许可证由省畜牧局统一印制,证件第二页右下角处应注有 “河南省畜牧局印制”字样。
(二)关于许可证号、诊疗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诊疗活动范围、从业地点、发证机关和发证日期。应当正本内容一致,发证日期采用汉字书写。
(三)关于诊疗活动情况报告记录
1.报告时间填写格式为××年××月××日,例:二O一三年五月十日。
2.发证机关确认后,在“注册机关确认”一栏加盖发证机关确认印章,或填写“已确认”和确认者签名(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