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符合说明书的要求;额定电压不大于500V 时,电气线路对地的绝缘电阻,一般环境下不应低于0.8MΩ;潮湿环境下不应低于0.14MΩ;
3 总电源回路至少应设置一级短路保护,应由自动断路器或熔断器来实现;自动断路器每相均应有瞬时动作的过流脱扣器,其整定值应随自动开关的类型来定;熔断器熔体的额定电流应按起重机尖峰电流的1/2~1/1.6 选取;
4 总电源应设置非自动复位型失压保护装置; 5 每个机构应单独设置过流保护装置:
1)交流绕线式异步电机应采用电流继电器;在两相中设置的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值不应大于电机额定电流的2.5 倍,在第三相中的总过电流继电器的整定值不应大于电机额定电流的2.25 倍加上其余各机构电机额定电流之和;
2)鼠笼型交流电机应采用热继电器或带热脱扣器的自动断路器作过载保护,其整定值不应大于电机额定电流的1.1 倍。
6 主起升机构应设有超速保护装置; 7 大、小车的馈电装置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6.11 高处作业吊篮
6.11.1 悬挂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定位应正确。建筑结构应能承受悬挂机构负载后施加于支承处的作用力; 2 悬挂机构的梁连接应可靠,其结构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3 配重块数量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码放应整齐并防盗。 6.11.2 悬吊平台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悬吊平台应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不应出现焊缝、裂纹、严重锈蚀,螺钉、铆钉不应松动,结构不应破损;使用长度应符合说明书规定;
2 安全护栏应齐全完好并设有腹杆;其高度在建筑物一侧不应小于0.8m,其余三个面不应小于1.1m,护栏应能承受1000N 水平移动的集中荷载;
3 底板应完好并有防滑措施;应有排水孔,且不应堵塞;悬吊平台四周应装有高度不低于150mm 的挡板,且挡板与底板的间隙不应大于5mm;
4 在靠建筑物的一面应设有靠墙轮、导向轮和缓冲装置;
5 在工作中平台的纵向倾斜角度不应大于8°,但不同机型还应符合本机说明书规定。 6.11.3 提升机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爬升式提升机:
1)传动系统在绳轮之前不应采用离合器、摩擦装置和皮带传动;
2)手动提升机应设有闭锁装置;当提升机变换方向时,动作应准确和安全可靠; 3)提升机应具有良好的穿绳性能,不应卡绳和堵绳; 4)提升机与悬吊平台应连接牢固并垂直。 2 卷扬式提升机:
1)卷绕在卷筒上的钢丝绳应排列整齐;
2)卷筒应设有挡线盘,当提升高度达到最大行程时,挡线盘高出卷筒上的最后一层钢丝绳的高度应为钢丝绳直径的2 倍;
3)工作时,不应有明显振动; 4)工作钢丝绳应安装上限位装置;
5)工作钢丝绳、安全钢丝绳在距地面15~20mm 处应安装坠铁; 6)在建筑物的适当处应安装保险绳。
6.11.4 吊篮的安全锁应灵敏可靠,当吊篮平台下滑速度大于25m/min 时,安全锁应在不超过100mm 距离内自动锁住悬吊平台的钢丝绳;安全锁应在有效检定期内。 6.11.5 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锁或具有相同作用的独立安全装置,在锁绳状态下不应自动复位; 2 安全钢丝绳应独立于工作钢丝绳另行悬挂;
3 行程限位装置和同时发出的报警信号装置应灵敏可靠;
4 钢丝绳安全系数不应小于9,并应符合说明书规定; 5 应设置紧急状态下能切断主电源控制回路的急停按钮。 6.11.6 电气控制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气控制系统供电应采用三相五线制;接零、接地线应始终分开,接地 线应采用黄绿相间线;
2 电气控制部分应有防水、防振、防尘措施;元件排列应整齐,连接应牢 固,绝缘应可靠,电控柜门应装锁;
3 主电源控制回路应独立于各控制电路;
4 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安装应正确,动作应灵敏可靠。
6.12 附着整体升降脚手架
6.12.1 升降脚手架无论在工作状态和非工作状态下,应具有承受规定荷载而不倾翻的稳定性能。
6.12.2 竖向主框架和水平梁架应采用焊接或螺栓连接的定型加强的片式框架或结构,应具有足够的承载力、刚度和稳定性,不应使用钢管扣件或扣架等脚手架杆件组装。 6.12.3 附着整体升降脚手架应具有安全可靠的防倾斜装置、防坠落装置以及保证架体同步升降和监控升降载荷的控制系统。
6.12.4 升降脚手架架体高度不应大于5 倍标准楼层高;架体宽度不应大于1.2m;直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8m;折线或曲线布置的架体支承跨度不应大于5.4m。 6.12.5 升降和使用工况下,架体的悬臂高度不应大于2/5 架体高度,且不应大于6m。 6.12.6 整体式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应大于1/2 水平支承跨度,且不应大于3m;单片式升降脚手架架体的悬挑长度不应大于1/4 水平支承跨度。悬挑端以定型主框架为中心成对设置对称斜拉杆,其水平夹角不应小于45°。 6.12.7 架体全高与支承跨度的乘积不应大于110m2。
6.12.8 架体的垂直度偏差不应大于5/1000,且不应大于60mm。
6.12.9 相邻机位的高差不应大于20mm。
架体外立面沿全高设置剪刀撑,剪刀撑跨度不应大于6m;其水平夹角宜为45°-60°,应将定型主框架、水平梁架和架体连成一体。
架体外侧应用密目安全网围档,应可靠地固定在架体上。
架体底层应用脚手板铺设,并用平网及密目安全网兜底;架体底层应设置可折起的翻板,防止物料坠落。
在每一作业层架体外侧应设置上、下两道防护栏杆,上杆高度宜为 1.2m,下杆高度宜为0.6m;挡脚板高度宜为180mm。 升降动力设备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升降动力设备应满足升降脚手架工作性能的要求; 2 各机构运转、制动应可靠,不应有下滑; 3 电动环链葫芦的链条不应有卡阻和扭曲;
4 同时使用的升降动力设备应采用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 5 升降动力设备应具有防雨、防尘等防护措施;
6 主要升降承力构件不应有扭曲、变形、裂纹、严重锈蚀等缺陷,焊口不应有裂纹; 7 拉杆不应有弯曲,螺纹应完好,不应锈蚀;
8 穿墙螺栓应采用双螺母固定,螺纹应露出螺母0~3 牙;垫板规格不应小于8mm*80mm*80mm。
电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电气系统应有缺相、短路、失压、漏电等电气保护装置,且工作应可靠; 2 控制电路中的绝缘电阻不应小于0.5MΩ;
3 电气元件设置在单独的操作柜中,操作柜应有门锁,门处应标有危险警示标志; 4 操纵手柄及操纵按钮应标明动作方向,并设有零位保护; 5 操作柜面板的灯光、仪表显示应正常,应设置有紧急开关;
6 电气控制系统应设置必要的音响、灯光信号与通信联络装置;
7 电动机电源线的截面积不应小于0.75mm2,总电源线截面积不应小于16mm2; 8 电动机电源线应成束捆扎分布,并悬挂在架体踏步外侧上方,不应散乱于踏步上;每根电源线的两端头应有统一编号标志;
9 垂直悬挂的总电源电缆,其自重产生的抗拉力不应超过所选电缆的机械强度; 10 电气系统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程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 的有关规定。 架体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定型竖向主框架、水平梁架和钢管等结构部件不应有扭曲、变形、严重锈蚀等缺陷;焊缝应完整,不应有裂纹;
2 扣件不应有严重锈蚀;螺杆不应变形、裂纹,螺纹不应损坏; 3 扣件螺栓的紧固力矩应为40~50N.m;
4 定型竖向主框架和水平梁架各连接点的连接螺栓、销轴、垫圈、螺母、开口销应按规定安装,不应漏装和以小代大;
5 架体框架的搭设应横平竖直,立杆的垂直度误差不应大于1/500;相邻立杆的接头不应在同一个平面内。
防坠落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每一个定型竖向主框架升降动力设备处都应设置一个防坠落装置。且不与升降设备设置在同一支承结构上;
2 防坠落装置应采用同一厂家、同一规格型号的产品,并在有效标定使用期内; 3 防坠落装置应有防雨、防尘等防护措施。 防倾斜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防倾斜装置应用螺栓与定型竖向主框架或附着支承结构连接,不应采用钢管扣件或碗扣方式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