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文档 - 专业文书写作范文服务资料分享网站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天下 分享 时间: 加入收藏 我要投稿 点赞

6.7.3 卷扬机安装地点应平整,与基础或底架的连接应牢固,并应符合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6.7.4 卷扬机安装时应与定滑轮对中,钢丝绳出绳偏角α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自然排绳:α≤1°30′; 2 排绳器排绳:α≤2°

3 对于光卷筒,从卷筒中心到导向轮的距离不应小于卷筒长的20 倍;对有槽卷筒,从卷筒中心到导向轮的距离不应小于卷筒长的15 倍。

6.7.5 卷扬机用于起吊重物时,应安装上升行程限位开关且灵敏可靠,根据施工情况,如使用超载保护、超速保护、下降行程限位开关时,应保证其灵敏可靠。 6.7.6 外露传动部位防护罩应齐全完好。

6.7.7 短路和过载保护、失压保护、零位保护装置工作应灵敏可靠。 6.7.8 滑轮与钢丝绳应匹配。

6.8 桅杆式起重机

6.8.1 组装桅杆的连接螺栓应紧固可靠,应满足使用要求。 6.8.2 桅杆的基础应平整坚实,不应有下沉、积水。

6.8.3 桅杆连接板、桅杆头部和回转部分不应有永久变形、锈蚀。

6.8.4 新桅杆组装时,中心线偏差应不大于总支承长度的1/1000;多次使用过的桅杆,在重新组装时,每5m 长度内中心线与局部塑性变形允许偏差值不应大于40mm;在桅杆全长内,中心线与总支承长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200。

6.8.5 配置的卷扬机应符合本规程第6.7 节的规定。 6.8.6 缆风绳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缆风绳宜采用4~8 根;布置应合理,松紧应均匀;

2 缆风绳的规格、数量及地锚的拉力、埋设深度等,应按照起重机性能经计算确定;缆风绳与地面夹角应在30°~45°之间,缆风绳与桅杆和地锚的连接应牢固;如越过公路或街道时,架空高度不应小于7m;

3 地锚的埋设,应与现场的土质情况和地锚的受力情况相适应,缆风绳地锚的埋设应经设计,当无设计规定时,地锚应采用不少于2 根钢管(D48~53mm)并排设置(与钢丝绳受力垂直),其间距应小于0.5m,打入深度不应小于1.7m,桩顶应有钢丝绳防滑措施;

4 缆风绳的架设应避开加空线路,在靠近电线附近,应装有绝缘材料制作的护线架。

6.9 物料提升机

6.9.1 卷扬机应符合本规程第6.7 节规定。

6.9.2 严禁使用倒顺开关作为物料提升机卷扬机的控制开关。 6.9.3 手持控制按钮应使用安全电压,其接线长度不应大于5m。 6.9.4 基础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能承载设计载荷;

2 承台应符合说明书要求,预埋件埋设应正确;

3 无设计要求的低架提升机,土层压实后的承载力不应小于80kPa,浇筑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应小于C20,厚度应为300mm;

4 基础表面应平整,水平度偏差值不应大于10mm; 5 应有排水措施。

6.9.5 附墙架与物料提升机架体之间及建筑物之间应采用刚性连接;附墙架及架体不得与脚手架连接。

6.9.6 附墙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附墙架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其间隔不宜大于9m,且在建筑物顶部应设置一组附墙架,悬高高度应符合说明书要求;

2 附墙架的材质应与架体相同,不应采用木质和竹竿等做附墙架。 6.9.7 缆风绳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当提升机无法用附墙架时,应采用缆风绳稳固架体;

2 缆风绳安全系数应选用3.5,并应经计算确定,直径不应小于9.30mm;提升机高度在

20m 及以下时,缆风绳不应少于1 组,提升机高度在21~30m 时,缆风绳不应少于2 组;

3 缆风绳与地面夹角不应大于60°; 4 高架提升机不应使用缆风绳。

6.9.8 吊篮应装安全门,安全门应定型化、工具化。 6.9.9 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全停靠装置:吊篮运行到位后,停靠装置应将吊篮定位,该装置应能承受所有载荷;

2 断绳保护装置应能使满载断绳时,吊篮的滑落行程不大于1m; 3 吊篮安全门应采用机电连锁装置,当门打开时,吊笼不应工作;

4 上料口防护宽度应大于提升机最外部尺寸长度,低架提升机应大于3m,高架应大于5m;应能承受100N/m2 均布荷载;

5 上极限位器安装位置为:到天梁最低处的距离不应小于3m;

6 非自动复位型紧急停电开关安装位置应能使司机及时切断提升机的总控制电源,但工作照明不应断电;

7 信号装置:由司机控制的音响信号,各楼层装卸人员应都能听到;

8 高架提升机(30m 以上)除具有低架提升机所有安全装置外,还应有下列安全装置: 1)下极限限位器:应满足在吊篮碰到缓冲器之前限位器能够动作,吊笼停止下降; 2)缓冲器:应采用弹簧或弹性实体;

3)超载限制器:当超过额定载荷时,应能切断起升控制电源; 4)通讯装置:司机应能与每一站对讲联系。

9 提升机架体地面进料口处应搭设防护棚,防护棚两侧应挂立网。

当提升高度超过相邻建筑物的避雷装置的保护范围时,应设置避雷装置,所连接的PE 线应作重复接地,其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Ω。

6.10 桥(门)式起重机

6.10.1 桥(门)式起重机主梁、端梁、平衡梁(支腿)、小车架不应有裂纹和明显变形;腐蚀超过原厚度的10%应予报废。

6.10.2 主梁跨中上拱度应为:(0.09%~0.14%)S,且最大上拱度应控制在S/10范围内;主梁跨中的下挠值应控制在跨度1/700 范围内;端梁有效悬臂处的上翘度应为:(0.9/350~1.4/350)L1 或L2(S:表示跨度;L1、L2:表示有效悬臂长度)。

6.10.3 刚性支腿与主梁在跨度方向的垂直度应为h1≤H1/2000(h1:表示下沉深度;H1:表示起升高度)。

6.10.4 通用门式起重机跨度极限偏差应为:

1 当S≤26m 时,△s=±8mm,相对差不应大于8mm; 2 当S>26m 时,△s=±10mm,相对差不应大于10mm。 6.10.5 行走机构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轨道接头未焊为一体的情况下,应满足以下要求: 1)接头处的高低差不应大于1mm; 2)接头处的头部间隙不应大于2mm; 3)接头处的侧向错位不应大于1mm;

4)对正轨箱形梁及半偏轨箱形梁,轨道接缝应放在筋板上,允许误差不应大于15mm; 5)两端最短一段轨道长度应放在不小于1.5m 处加挡铁; 6)轨道纵向坡度不应超过0.5%;

7)固定轨道的螺栓和压板不应缺少,垫片不应窜动,压板应固定牢固; 8)轨道不应有裂纹或严重磨损等影响安全运行的缺陷;

9)当大车运行出现啃轨或大车轨距:S≤10m 时,△s=±3mm;S>10m 时,△s=±[3+0.25(S-10)]mm,且最大不应超过±15mm.

2 大车运行出现啃轨时,跨度极限偏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采用可分离式端梁并镗孔直接装车轮结构的跨度极限偏差应为:

①S≤10m 时,△s=±2mm;

②S>10m 时,△s=±[2+0.1(S-10)]mm。

2)采用焊接连接的端梁及角型轴承箱装车轮的跨度极限偏差:(通用桥式起重机)△s=±5mm,每对车轮测出的跨度相对差不应大于5mm。 6.10.6 传动系统的驱动轮应同向同步转动。 6.10.7 制动及安全装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运行终点应设置四套终点止挡架和灵敏、有效的行程限位装置; 2 各限位器应齐全、灵敏、有效;

3 导绳器移动应灵活,自动限位应灵敏可靠;

4 外露传动部分防护罩(盖)应完好齐全;应装有防雨罩;

5 进入起重机的门和司机室到桥架上的门,应设有电器连锁保护装置,当任何一个门打开时,起重机所有机构均应停止工作;

6 大车轨道铺设在工作面或地面时,起重机应设置扫轨板;扫轨板距轨面不应大于10mm;

7 应设置非自动复位型的紧急断电开关,并保证司机操作方便;

8 在主梁一侧落钩的单主梁起重机应设置防倾翻安全钩;小车正常运行时,应保证安全钩与主梁的间隙适宜,运行不应有卡阻;

9 吊运炽热金属的起升机构应装两套高度限位器,两套开关动作应有先后,并应控制不同的断路装置或采用不同的结构形式,功能应可靠、有效;

10 桥式起重机司机室位于大车滑线端时,通向起重机的梯子和走台与滑线间应设置防护板;滑线端的端梁下,应设置防护板。 6.10.8 电气系统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供电电源总开关应设在靠近起重机地面易操作的地方,并加锁;

2 电气设备及电器元件应齐全、完好,绝缘性能应良好,应固定牢固;动作应灵敏、

3opri7v85t47ty70kclt55mbv23rb10059z
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领取福利

微信扫码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