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庄中心幼儿园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本预案启动时机:幼儿园发生突发事件时,启动本预案。
一.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 1.指挥机构: 总 指 挥:韦艳 副 总指 挥:张欣 成 员:各年级组组长
突发事件发生时,所有在场的教职工均有职责和义务参加应急事件处理工作。 2.处置机构: (1)应急工作组: 组长:韦艳 成员:张欣 董淑梅
相关年级组组长.相关主班教师及相关专职人员。 (一)火灾事故 一.处理程序:
1.发生火灾后,每一位教职员工均可在第一时间内拨打火警电话“119”报警。在报警电话中,要说明以下状况:起火单位.位置.着火物.火势大小.火场内有无化学物品及类型.着火部位.报警人姓名等,并立即报告应急处理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并由主要负责人向教育局报告。
2.在向局领导汇报的同时,派出人员到园门外路口或临近火灾现
场地,等待并引导消防车辆。
3.迅速切断有关电源,开启消防电源,打开应急照明设施和安全疏散标志。
4.在场教职员工应当让幼儿持续镇定,组织幼儿有序快速远离失火现场。
5.迅速组织有关人员携带消防器具赶赴现场进行扑救。灭火行动组应分秒必争,迅速行动,找准着火点,果断扑救,抓住时机,不等不靠,为继续开展全面深入的扑救工作打下良好基础;在消防车到来之前,以值班人员.应急事件处理工作成员为主,其余人员均有义务参加扑救。
6.在进行灭火的同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火势蔓延。 7.消防车到来之后,园内人员配合消防专业人员扑救或做好辅助工作。
二.扑救方法:
1.使用器具:灭火器.水桶.脸盆.铁锨,水浸的棉被等。 2.扑救固体物品火灾,如木制品,棉织品等,可使用各类灭火器具。
3.扑救液体物品火灾,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灭火器.沙土.浸湿的棉被等,绝对不能用水扑救。 三.注意事项:
1.火灾事故首要的一条是保护人员安全,扑救要在确保人员不受伤害的前提下进行。
2.火灾后应掌握的原则是边救火,边报警,先救人,后救物。 3.人员在逃生时应掌握方法:用湿毛巾捂住口鼻弯腰沿墙边依次下楼离开。
4.不组织幼儿参加灭火。
5.无关人员要远离火场和园区内的固定消防栓,便于消防车辆驶入与正常使用。
6.如有人员受伤,立即拨打120进行救治,各班级班主任负责迅速告知其监护人;教工由应急机构负责人通知其家属。
7.在做好抢救.救援工作的同时,园行政.相关班级的年级组长.班主任要做好幼儿几家长的思想工作,尽快恢复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保证治安秩序的稳定。
8.对园内消防安全措施作进一步的整改。
9.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幼儿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0.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务必经过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理解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二)被盗案件 一.处置程序和措施:
1.被盗事件发生时,当日值班的园行政人员.教师迅速赶到现场控制局面。
2.当日值班的园行政立即按照程序打电话向应急处理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报告。
3.应急处理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根据事态严重程度,边处置状况边向教育局.110等部门报告。
4.安排人员保护现场,同时向知情人了解被盗物品的名称和数量,并做好登记。
5.根据被盗物品的数量和价值,经请示后向公安机关报案。 6.用心协助公安人员勘察现场,为侦破案件带给条件。 7.对幼儿园安全措施作进一步的整改。 二.注意事项
1.此类案件一般内部掌握,知情者未经允许不得向外界宣扬。 2.注意保护现场,以便为侦破案件带给条件。
3.德育办公室.相关班级的年级组长和班主任要做好相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不要因此影响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学习秩序。
4.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幼儿园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5.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务必经过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理解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三)食物中毒事件 一.处置程序和措施:
1.就餐后,当幼儿出现呕吐.腹泻等现象时,立即向园长汇报,在第一时间将幼儿送往医院或拨打120进行处置,当日值班的园行政.教师及时赶到现场控制局面,边处置状况边向教育局.卫生局.疾控中心等部门报告。
2.食堂人员负责保留好饭样及餐具,并送往卫生防疫部门进行检验。期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食堂;
3.组织由保健人员.后勤副园长.骨干教师组成的陪护队伍,具体负责陪护事宜,班主任要及时通知监护人;
4.稳定幼儿情绪,做好家长工作,保证幼儿园正常的生活秩序和工作秩序;
5.及时向主办单位及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有关处理状况。 6.配合有关部门机构,对学校饮食服务工作进行相应整改。 二.注意事项
1.事故发生后,德育办公室.相关的年级组长.班主任要做好食物中毒人员的思想工作,注意维护正常的学习秩序和工作秩序。
2.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幼儿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幼儿园.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3.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务必经过处置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同意,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理解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四)安全突发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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