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5768.4-2017),规范布设养护作业控制区,负责养护作业控制区的布设和撤除。
(十二)认真做好养护作业控制区布设、撤除等影像资料的采集、安全生产日志及作业区布设记录的填写等安全生产原始记录,并按规定要求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和报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十三)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 机驾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机械设备的使用应遵循科学、经济、合理的原则,操作人员必须服从上级的调度、指挥和安排,保质保量、高效地完成设备作业任务。
(二)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以及相关的公路工程施工规范,确保养护质量和安全生产。
(三)长期停用的设备,操作人员应按设备技术要求,做好清洁、防腐、防冻、防潮、蓄电池维护等停用保养工作。
(四)对违反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进行危险作业的强行调度和无理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立即纠正并有权拒绝执行。
(五)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超速行驶或超负荷作业。 (六)施工车辆进出施工作业区时,应当注意观察并避让其过往车辆;严禁随意调头和逆向行驶。
(七)服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与管理,听从指挥,出入施工区域提前与现场管理人员汇报,对交通进行管制并确认后方可进出施工区域。
(八)倒料倒车时,检查车后车下有无机械杂物、人员及其他影响行车安全的异物,做好相关行车记录。
(九)积极参加各类安全培训活动。
(十)文明驾驶,安全行车,服从交通管制,杜绝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八条 养护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单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规定,接受现场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的指挥和指令。
(二)规范布置养护安全作业区,养护作业区未布设完成不得开工。
(三)积极参加安全活动,认真了解掌握和执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自觉遵章守纪。
(四)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即时整改;按设计或计划安排,积极主动的架设和安装好作业点(面)符合规定
要求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
(六)上岗期间,必须着安全标志服,按不同工种的需要,正确佩戴好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班前班后认真检查使用的工具、设备,保证其安全可靠。
(七)严禁酒后作业和未持“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从事特殊工种作业。
(八)严格劳动纪律,不得私自串岗;不准擅离作业区;休息时,不准在车下、路肩、护栏板上休息,更不准在公路上嬉闹、乱跑。
(九)必须乘坐养护专用通勤车,不准搭乘其他养护车辆,不准在路上拦车、搭乘其他过往车辆。
(十)在夜间或雨雾天气下施工作业,必须设置安全和照明设施,否则不准施工作业。
(十一)使用镐、锹备料、散料时,注意前后、左右行人和车等,防止碰撞伤人。
(十二)挖掘机、装载机、压路机等机械作业时,应注意防备来自机械的伤害,严禁在挖掘机工作时机械臂旋转范围内站人,严禁在装载机、压路机作业时前后站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