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斯超限事故分析报告及责任追究制度
为切实做好防治瓦斯工作,把瓦斯超限作为事故,认真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追查处理,杜绝重大瓦斯、煤尘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一、瓦斯超限事故鉴定 (一)瓦斯管理责任事故 1、未按规定配备瓦检员:
2、综采工作面每班未安排一名工作面专职瓦检员。 3、掘进工作面每班未安排一名工作面专职瓦检员。
4、井下所有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未安排专人进行瓦斯检查。
5、未每月制定完善矿井瓦斯巡回检查计划图表,采掘区域地点发生变化未随时修改补充的。
6、未根据矿井通风系统划分瓦斯检查地区、确定检查人员,规定巡回路线、检查时间和内容。
7、同一地点同一班内的瓦斯检查间隔时间超过2.5小时, 前后误差超过20分钟的。
(二)瓦斯超限直接责任事故 1、未按规定检查各点甲烷浓度:
2、采、掘工作面每班检查不足3次。
3、瓦斯涌出异常的工作地点,无专人随时检查瓦斯和二氧化碳。 4、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1次。 5、可能涌出或积聚瓦斯(或二氧化碳)的硐室和巷道的瓦斯(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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氧化碳)未每班至少检查3次。
6、采后密闭墙外和盲巷栅栏外每班至少检查3次。 7、挡风墙外每七天至少检查一次。
8、机电硐室、无人工作区域、水仓等地点,每班至少检查1次。 9、井下抽放钻场每班至少检查三次。
10、地面瓦斯泵房甲烷浓度每班至少检查3次,井下钻孔施工地点甲烷浓度每班至少检查3次。
11、通知的其他临时增减点及检查次数。
12、未将每次检查结果填写在瓦斯检查记录手册和检查地点的瓦斯检查公布牌上的。
14、检查记录手册、井下牌板、瓦斯检查巡回图表数据不“三对口”的。
15、井下记录牌板瓦检员未签字的。
16、瓦斯检查日报表中通风队长、通风科长、通风副总、矿长助理、总工程师、矿长未审阅的。
17、瓦斯检查牌板填写、悬挂不规范的。
18、瓦检员未在指定地点交接班,未在班报手册上签字交接的。 19、瓦检员在检查中发现问题未及时组织处理、未向调度指挥中心、通风科、通风队值班领导汇报的。
20、出现瓦斯问题,相关科队及管理人员未积极组织处理的。 21、班中临时停风的地点,相关队组未立即撤出人员、切断电源、设置警戒的。
22、停风时间达到或超过24小时,未在24小时封闭完毕。 23、当班出现的重大通风、瓦斯等问题,未制定措施,报矿总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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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师批准,进行处理的。
24、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甲烷浓度达到0.8%的。 25、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的甲烷浓度达到1.2%的。
26、采掘工作面及其他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积聚的甲烷浓度达到1.6%的。
27、放炮时未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未在一炮三检表上签字确认的。
28、瓦斯检查时未对甲烷传感器运行情况进行检查对照,及时填定对照表和牌板。
29、跟班领导当班时,未对采掘作业面等重点区域的甲烷传感器检查对照一次以上的。
30、采掘瓦检员、巡回瓦检员、跟班矿长未及时将甲烷传感器编号、对照时间、瓦斯浓度等记入表格、未及时报监控室,出井后未用现场对照表和监控室对照表核对后签字的。 31、瓦斯监测设备未按规定进行检验的。 32、瓦检员脱岗、虚报、假报瓦斯情况的。
(三)重大瓦斯超限责任事故 1、瓦斯超限致使出现死亡以上的事故。
2、瓦斯超限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万元以上至50万元。 3、瓦斯超限造成停产4小时以上。
4、矿井主要通风机无计划停风10分钟以上的。 5、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运20分钟以上。 6、瓦检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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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微风、无风、循环风作业的。 8、发现瓦斯超限不处理,继续作业的。
三、瓦斯超限的预防
1、采区设计和阶段设计必须由总工程师组织并有“一通三防”
业务部门参加集体会审。设计必须充分考虑瓦斯防治,为“一通三防”现场管理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坚持瓦斯超限就是事故的理念,对于采掘工作面必须由矿总工程师统一组织验收,瓦斯监控和通风系统不健全的,坚决不准投入生产。
2、所有采掘工作面必须严格按照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组织施工,保证通风系统稳定可靠,采掘作业面风量充足,监测探头的数量、安设位置、断电值、灵敏程度符合规程要求,安全可靠。 3、技术科根据收集整理的打钻资料,及时准确地预报地质构造,以便有关单位及时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防止瓦斯异常涌出。 4、施工单位班、队长、瓦检员发现迎头地质构造异常(遇断层、煤层突然变厚、变薄、倾角变化较大时)要及时向矿调度指挥中心汇报。
5、加强采掘工作面的顶板管理和上隅角瓦斯管理。
施工单位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严防大面积冒顶事故的发生;加强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的瓦斯管理,加强上下隅角的充填,杜绝局部瓦斯积聚现象的发生。
6、加强瓦斯检测工作,通风队要确保通风效果,杜绝瓦斯超限。 7、加强电气设备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局部通风机的正常运转,杜绝因局部通风机无计划停电、停风造成瓦斯超限。
8、加强局部通风管理,确保掘进工作面风量充足。瓦斯探头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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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携式检测报警仪必须挂在距迎头5m以内的位置,否则,要追究班、队长的责任。
9、凡井下局部通风机停电、更换风筒必须提前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经审批后执行。
10、机电队、通风队必须对采掘面通风系统及各种监测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检查和校核,并做好检测记录。
四、瓦斯超限的现场处理
1、瓦斯超限必须立即停止工作,撤出人员,切断电源并向调度
指挥中心汇报。瓦斯是否超限以探头监测值和瓦检员现场测定值中较高值为准。采掘面生产单位每小班由队长以上干部跟班指挥,通风队要安排专职瓦检员随时检查现场瓦斯情况,严禁漏检、假检。 2、瓦斯超限汇报流程
安全生产信息中心、瓦斯超限地点知情人当发现瓦斯超限时,向矿调度指挥中心做汇报,安全生产信息中心并做好详细记录;矿调度指挥中心接到汇报后,立即通知瓦斯超限地点瓦检员进行瓦斯检查,结合瓦斯超限地点生产实际情况,简单分析瓦斯超限原因,做好记录,并向矿长、总工程师、值班矿领导、矿长助理、通风科长汇报,并通报通风科、安检科值班人员做好记录;瓦斯超限地点瓦检员接到矿调度指挥中心通知后,立即对瓦斯超限地点瓦斯情况进行检查,并向调度指挥中心、通风科队值班室进行汇报,并做好现场情况记录。
3、 瓦斯超限后排放工作
1)瓦斯超限浓度不大于1.2%时,由瓦斯超限地点的瓦检员、安检员、通风工、队班组长就地组织排放工作,瓦检员做好现场排放瓦斯工作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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