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衡茶吉铁路HCJ-2标
预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安全技术措施
编制: 审核: 批准:
中铁五局衡茶吉铁路工程指挥部二项目部
二00九年六月十日
预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安全技术措施
一、编制依据
本措施根据《安全生产法》、TB10401.1~2《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以及TB10120-2002《铁路瓦斯隧道技术规范》进行编制。 二、工程概况
⑴、安全管理目标:
1、消灭有毒有害气体中毒事故 ⑵、有毒有害气体场所
1、马伏江特大桥挖孔桩施工,孔深为10米至17米不等。在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
2、云阳山隧道洞身在DK116+120~DK116+502段穿越二叠系上统页岩,炭质页岩,砂岩煤系地层,含煤3~26层,煤层一般厚0.5~2.0米,含有瓦斯气体。
3、深基础焊接及氧割,主要为下穿衡炎高速框架桥、上孟塘特大桥2号、3号、4号墩基坑。
⑶、作业危害
中毒危害 以上场所容易积聚高浓度的有毒有害物质。有毒有害物质可能是原来就存在于施工现场内,也可能是在作业过程中逐渐积聚的。这些有毒有害物质比较常见的有:一氧化碳,瓦斯(甲烷CH4)
缺氧危害 空气中氧浓度过低会引起缺氧。以下两种情形可能导致这种状况出现:二氧化碳比重比空气大,在长期通风不良的孔下、深基坑等场所,二氧化碳易挤占空间,造成这些空间内的氧气浓度过低;
燃爆危害 空气中易燃易爆物质浓度过高遇火会引起爆炸或燃
烧。
为确保施工安全,防止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技术措施。
三、预防有毒有害气体中毒的安全措施
1、强化安全知识的培训。使从业人员熟悉掌握有毒有害气体可能存在的场所、气味特点及危险特性的知识,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防止盲目施救。特别要加强对从事隧道及孔下作业的临时工、农民工、外包单位人员等的安全培训。
2、要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在有毒有害作业场所要安装有毒有害气体报警检测仪,为从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同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加强安全监护及防范措施,并在上岗前和在岗期间,指定专人监督从业人员安全作业并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设备和用品。
3、严格现场安全的管理。现场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必须熟悉安全作业规定,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对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场所要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在有专人监护情况下进行作业。作业过程中,监护人员一旦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规定的情况,要立即制止,一旦发生中毒事故,现场救援者必须佩带专业防护面具实施抢救,坚决防止在危害因素不明或防护措施不可靠的情况下盲目施救。
4、积极开展应急演练。要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并加强应急预案的演练,明确紧急情况下作业人员的逃生、自救、互救方法,使作业人员提高自救、互救及应急处置的能力,避免和预防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