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
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方案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经国务院同意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和语文等十五个学科课程标准(实验)的通知》精神,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立足我省实际,借鉴先期进入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省市区和我省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有益经验,大力推进教育创新,努力构建具有湖南特色、充满活力的普通高中课程体系,为高等学校和社会各行各业输送素质良好的普通高中毕业生。
一、普通高中教育的培养目标
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普通高中教育应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所确定的基础教育培养目标,并特别强调使学生:
初步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自觉维护国家尊严和利益,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弘扬民族精神,有为民族振兴和社会进步作贡献的志向与愿望;
具有民主与法制意识,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维护社会正义,自觉行使公民的权利,履行公民的义务,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具有社会责任感;
具有终身学习的愿望和能力,掌握适应时代发展需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学会收集、判断和处理信息,具有初步的科学与人文素养、环境意识、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
具有强健的体魄、顽强的意志,形成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和审美情趣,初步具有独立生活的能力、职业意识、创业精神和人生规划能力;
正确认识自己,尊重他人,学会交流与合作,具有团队精神,理解文化的多样性,初步具有面向世界的开放意识。
为实现上述培养目标,普通高中课程应:
(1)精选终身学习必备的基础内容,增强与社会进步、科技发展、学生经验的联系,拓展视野,引导创新与实践。
(2)适应社会需求的多样化和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构建重基础、多样化、有层次、综合性的课程结构。
(3)创设有利于引导学生主动学习的课程实施环境,提高学生自主学习、合作交流以及分析
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建立发展性评价体系。改进校内评价,实行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式;建立教育质量监测机制。
(5)赋予学校合理而充分的课程自主权,为学校创造性地实施国家课程、因地制宜地开发学校课程,为学生有效选择课程提供保障。
二、课程结构
1、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1)学习领域
高中课程设置了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设置学习领域能更好地反映现代科学综合化的趋势,有利于在学习领域的视野下研制各科课程标准,指导教师教学;有利于整体规划课程内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体现对高中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同时,要求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以防止学生过早偏科,避免并学科目过多,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2)科目
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13个科目。其中技术、艺术是新增设的科目,艺术与音乐、美术并行设置,供学校选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
(3)模块
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每一模块都对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提出要求与建议。
模块的设置有利于解决学校科目设置相对稳定与现代科学迅猛发展的矛盾,并便于适时调整课程内容;有利于学校充分利用场地、设备等资源,提供丰富多样的课程,为学校有特色的发展创造条件;有利于学校灵活安排课程,学生自主选择并及时调整课程,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
2、课程设置及其说明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
具体设置如下:
学习领域 科 目 必修学分
(共计116学分) 选修学分一 选修学分二
语言与文学 语 文 10
根据社会对人才多样化的需求,适应学生不同潜能和发展的需要,在共同必修的基础上,各科课程标准分类别、分层次设置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学校根据当地社会、经济、科技、文化发展的需要和学生的兴趣,开设若干选修模块,供学生选择。
外 语 10
数 学 数 学 10
人文与社会 思想政治 8
历 史 6
地 理 6
科 学
物 理 6
化 学 6
生 物 6
技 术
技术(含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 8
艺 术
艺术或音乐、美术 6
体育与健康 体育与健康 11
综合实践
活 动
研究性学习活动 15
社区服务 2
社会实践 6
说明:
(1)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
(2)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段10周,每周5天。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一般按周4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完成。
(3)学生学习一个模块并通过考核,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学分由学校认定。技术的8个必修学分中,信息技术和通用技术各4学分。
(4)综合实践活动是每个学生的必修领域,共23学分。其中研究性学习活动三年共计15学分;学生每学年必须参加1周的社会实践,获得2学分;三年中学生必须参加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社区服务并有相关证明,获得2学分。
(5)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二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学分达到144方可毕业。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的选修课,获得更多学分。
三、课程内容与安排
高中课程内容的选择遵循如下基本原则:
时代性——课程内容的选择体现当代社会进步和科学发展,反映各学科的发展趋势,关注学生的经验,增强课程内容与社会生活的联系。同时,根据时代发展需要及时调整、更新。
基础性——强调掌握必需的经典知识及灵活运用的能力;注重培养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旺盛的求知欲、积极的探索精神、坚持真理的态度;注重培养搜集和处理信息的能力、获取新知识的能力、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交流与合作的能力。高中课程内容既进一步提升所有学生的共同基础,同时更为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奠定不同基础。 选择性——为适应社会对多样化人才的需求,满足不同学生的发展需要,在保证每个学生达到共同基础的前提下,各学科分类别、分层次设计了多样的、可供不同发展潜能学生选择的课程内容,以满足学生对课程的不同需求。
要全面把握普通高中的课程内容,做好学分分配和课程安排。以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其中外语以英语为例)编制的课程内容一览表、学年学分分配指导表、课程安排指导表作为我省各普通高中学分分配和课程安排的重要依据。学校要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具体的《学校课程表》并组织实施。
1、课程内容一览表
学习领域 科 目 模块
必 修 选修一 选修二
语言与文学 语文
语文1* 语文2
语文3 语文4
语文5
诗歌与散文 小说与戏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