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征集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由教育部主办、中国青年报社承办的“传承的力量”——学校体育艺术教育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成果展示活动,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以春节、清明、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元旦、五四青年节、教师节、国庆节等现代节日为契机,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不断增强民族历史文化传承和国家认同,培育深厚的民族情感。为进一步推动此项工作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现面向全国各大、中、小学校,征集优秀传统文化公开课。
一、公开课主题 传承的力量 二、征集时间 年月日年月日 三、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
网络支持平台: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四、征集要求
(一)公开课以各省(区、市)教育厅推荐本省优秀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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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为主讲人录制公开课。
(二)公开课内容应着重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在校园的传承,把传统文化的传承作为主要内容,可以结合春节、清明节、端午节、中秋节等传统节日和元旦、教师节、国庆节等现代节日所特有的节日文化、地方民俗等特色展开。
(三)公开课根据课程内容,可以是教师授课形式,也可以是教师与学生互动学习的形式。可选择在室内或户外拍摄。
(四)公共课视频格式:
.时长:公开课为分钟集,提交的公开课可以为一集的展示课,也可以是多集的专题课(集数不限)。
.视频短片分辨率:×,编码:,码率:以上,格式格式。 .字幕:简体中文。 .语言:中文标准普通话。
.画面要求:画面清晰整洁,除配有与内容相关的字幕外,不再添加其他内容和等。
.声音要求:公开课声音须清晰、无杂音。 五、公开课申报办法
(一)面向全国各级各类学校进行征集。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统筹,仔细组织本地区教育系统的公开课推荐工作。每个申报的公开课视频作品都应配套填写该公开课报送信息表,将公开课视频作品与公开课报送信息表合并一个文件夹,保存在盘或移动硬盘内,通过中国邮政邮寄(不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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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光盘资料)。
各省推荐的传统文化公开课作品数量不限。 (二)申报截止日期:年月日。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海运仓号中国青年报社媒体策划部,李楠
联系方式: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杨森,;中国青年报社媒体策划部李楠,;
(三)本次征集不退稿、不退存储介质。投递的公开课作品在邮寄、发送过程中损毁、缺失或迟到、未到的,相关损失及后果由报送者自行承担。主办方拥有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四)凡因提交信息不全而影响联络的,视为自动放弃展示资格。
六、注意事项
(一)所录制公开课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学校体育艺术教育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体现真实自然的校园教育生活。
(二)参与征集的公开课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投稿者应对作品拥有完整的著作权,并保证其所投送的作品不侵犯第三人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
(三)来稿版权归活动主办方所有,活动主办方、承办方有权对征集公开课作品公开发表、结集出版、播出推送、展览展示等,并拥有改编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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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公开课征集方案解释权属于主办单位。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公开课征集方案的所有规定。
七、时间安排
(一)月日月日:各省级教育厅组织提交公开课作品。 (二)月中旬起,经主办方审核后的公开课,将在中国青年报全媒体传播平台“传承的力量”网络专题、中青报客户端“传承的力量”栏目、中青报微博及中国青年报微信公众号进行集中展示。
八、组织及传播
(一)本次公开课征集由中国青年报社负责统筹协调开展。
(二)征集到的优秀公开课将择优在中国青年报全媒体传播平台“传承的力量”网络专题、中青报客户端“传承的力量”栏目、“传承的力量”和“传承的力量大”双微博话题、教育部网站播出,并拟结合重大活动及重要节日进行播出展示。
附件:
公开课报送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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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 附简介 学校 公开课 学科和 名称 教师 字 学习公开课的学生年级 介绍公开课特色,学校开课时长,学生学习情况。描述公开课 简介 简介不超过字。 报送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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