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吾县鸣阳工程有限公司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管理
责 任 书
【2012年度】
2012年伊吾县鸣阳工程有限公司 安全文明施工目标管理责任书
2012年是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伊吾县煤矿跨入快速发展最关键的一年,为确保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伊吾县煤矿2012年度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管理目标的圆满完成,明确伊吾县鸣阳工程有限公司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上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双方签订的《土石方剥离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其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受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伊吾县煤矿的监督管理。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有效控制各类事故和财产损失,确保工程参与人员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促进煤矿高质、高效生产,实现效益最大化。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伊吾县煤矿与伊吾县鸣阳工程有限公司签订以下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 责任期限
自2012年01月01日起——2012年12月31日止。 2、安全生产事故控制指标
2.1员工伤亡事故:职责范围内不发生员工重伤、死亡的责任事故。 2.2 火灾事故:职责范围内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不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的火灾事故。
2.3 交通事故:职责范围内不发生有人员受伤的交通责任事故。 2.4 工伤事故率:职责范围内员工全年不发生构成伤残鉴定为工伤的事故。
2.5 安全生产、安全防范无大事故:不发生人员伤亡或一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5000元的安全责任事故。
2.6治安管理:职责范围内不发生人员打架斗殴而造成人员受伤的治安案件,不发生财产丢失等盗窃案件。新来人员及时办理《暂住证》,并进行边境地区管理和民族团结政策教育、培训。
2.7员工保险:按合同规定为员工购买相关保险,保险购买率必须达到100%。
3. 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3.1 将安全生产纳入本单位精神文明建设、企业考核和管理人员业绩考核内容,加大奖惩力度,形成激励约束机制,在工作决策和评优选先工作中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3.2 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并落实各级人员“一岗双责”制度。建立与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满足安全生产需要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安全文明施工情况,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要严肃处理。将安全生产责任书层层分解到每个部门、岗位和员工,逐级落实,形成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3.3 建立、健全本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安全生产日常管理,杜绝“三违”,做好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等各项安全生产基础工作。
3.4积极参加我公司组织召开的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将各项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落实到每一位员工中去,并定期组织召开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有一次由主要负责人主持的安全生产例会,及时上报安全会议记录,便于煤矿考核、评比。
3.5 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按照国家、自治区和行业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费用,安全费用用于事故隐患治理、危险源监控、安全宣传及教育培训、奖励等的投入,并建立健全安全费用管理台账。
3.6健全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开展月、季度、节前和日常性的安全检查工作,按要求深入开展重大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治理工作,监督检
查现场施工过程中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检查教育培训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必须做到措施、资金、人员、时间、预案“五落实”。
3.7 实行新入厂员工“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建立规范的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做好岗前安全培训,培训率达100%;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持证率必须达100%。
3.8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119活动日”、“安全生产示范岗”等活动,完成国家、自治区及煤矿安排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反馈情况、上报相关安全生产信息,不得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3.9 严格贯彻执行国家颁发的《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民用爆破器材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安全规定,制订在爆破、采装、运输、排土过程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监督执行情况。
3.10依法为从业人员配备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从业人员按规定佩带、使用。
3.11加强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建立职业病防治台帐,开展职业病普查登记和申报工作,接触职业危害人员体检率达到100%,职业病达标率100%。
3.12完善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定或修订符合实际、操作性强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预案内容,掌握现场处置方案和岗位应急措施。配备必要的专(兼)职应急救援人员,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器材。认真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及时修订完善预案。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确定的救援方案,立即组织救援工作,防止事故扩大。
3.13按照规定报告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事故后,按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我公司煤矿《事故报告管理制度》的规
定报告事故,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工作,严格执行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3.14在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伊吾县煤矿安全文明施工考核细则》的相关规定组织施工。
3.15本责任书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文明施工要求
4.1坚持洒水降尘工作,责任区内春、夏、秋季度每天至少洒水降尘4次,冬季每天至少洒水降尘2次,确保责任区内无扬尘。
4.2及时清理责任区台阶顶部的悬浮大块、伞檐等危险因素。 4.3定期对责任范围内的边坡进行检测,并做好详细的检测记录。 4.4对责任区的煤炭自燃火灾隐患进行排查,发现火灾预兆和火灾隐患及时处理。
4.5每次爆破作业时安全员必须到爆破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并积极配合爆破公司做好本单位及相邻单位的警戒工作。
4.6运输道路必须设置轻、重车道,并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时对运输道路进行维护保养,确保交通安全。
4.7排土场管理严格执行《排土场安全管理制度》,设置3﹪-5﹪的反坡和高度为自卸车轮胎直径2/5的安全土墙,严禁乱排,乱倒,乱挖现象的发生。
4.8员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符合相关卫生标准要求。 5.考核标准
5.1 本责任书由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伊吾县煤矿对承包单位进行考核,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
5.2 职责范围内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和管理要求的可被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
5.3 职责范围内全面完成各项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但大部分完成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要求的则可被评为安全生产合格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