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 2007 年普通高中毕业会考体育考试实施方案
一、考试性质 北京市普通高中会考以普通高中在校学生为对象,是考 核考生体育学科的学习是否达到国家要求的高中合格标准 的水平考试,也是检查和评价普通高中体育学科教学质量的 一种手段。体育学科高中会考的成绩,达到合格以上等级, 考生方可获得《北京市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
二、考试范围 高中体育会考的内容以教育部 2000 年颁发的《全日制 普通高级中学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 》规定的 基本教材及选用教材内容中的各类项目为基本范围。
三、考试要求 高中体育会考应着重考核考生是否达到《全日制普通高 级中学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试验修订版) 》规定的身体素 质、运动能力、运动技能等方面相应的成绩标准。高中体育 考试由各区县根据本说明制定考试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
四、考试内容
考试内容分为必选项目(全市统一的考试项目) ,限选 项目(指定范围内学生自选的考试项目) 和随机选择项目 (通 过抽签随机确定的项目) 。随机选择项目应于考试前三个月 (不得提前或推迟)举行由主管领导、组织机构和学校代表 参加的抽签仪式,在随机选择项目中抽取一个项目作为本次 考试的内容。
(一)必选项目 男: 1500 米跑 女: 800 米跑 (二)限选项目
男:单杠引体向上或掷实心球 女:一分钟仰卧起坐或掷实心球 (三)随机选择项目 1.立定跳远或急行跳远(学生自选) 男:不限姿势
女:不限姿势 2.技巧
男:直腿后滚翻 女:前滚翻直腿坐——后倒成肩肘倒立(稍停)——向 前滚翻成蹲立
3.支撑跳跃
男:分腿腾越(纵放器械) (五级跳箱) 女:分腿腾越(横放器械) (五级跳箱)
4.单杠(女生无此项教材) 男:单脚蹬地翻身上成正撑——单腿摆成骑撑——后倒 挂膝上——前腿向后摆越转体 90 度挺身跳下
5.双杠
男:跳上支撑摆动臂屈伸( 3 次)——支撑后摆挺身下 女:跳上支撑摆动——支撑摆动前摆挺身下
6.篮球 男、女:接球急停——急起运球——行进间单手投篮 7.足球或排球 男:(足球)脚内侧接球——变线运球(脚法不限)— —射门(脚法不限)
女:(排球)正面双手上手传球( 5 个以上)+原地自抛 扣球( 2 个) 8 .武 术
根据《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体育与健康教学大纲(试验 修订版)》高一年级至高三年级教学内容任选一项作为考试 内容。
五. 成绩评定
本学科是高中毕业会考的考试科目,各项考试内容成绩 评定的标准见附录一和附录二;高中毕业会考体育考试免考 申请表见附录三;高中毕业会考体育考试成绩登记表见附录 四和附录五。
六. 考试组织和实施 (一)考试方式
考试为现场考核,在统一的时间内,由区(县)或学区 (片)负责组织实施,当场公布考试成绩。
(二)考试时间
考试应在一天内完成。由于特殊原因,经学校批准未参 加考试的学生和本次考试不合格者,可以申请缓(补)考。 缓(补)考应在考试后第二周进行。
(三)考试顺序
进行体育考试的顺序
T弓I体向上(男)
男)
或掷实心球T
仰卧起坐(女)
随机选择项目J 四)考试场地和器材
1500 米 跑
800 米跑(女)
体育考试的场地,应在密闭的运动场( 200 米、 300 米 或 400 米,有四条以上环形跑道的田径场)上进行,器材除 本文有特殊规定的项目
外,应符合高三年级教学标准。考前 对场地器材的安全性和准确性进行检查。 (五)考试规则
1、 800 米跑和 1500 米跑
(1)两脚前后开立于起跑线后,脚踏线为犯规。 (2)起跑口令或信号发出前越起跑线为犯规。
( 3 )考生以 15 人左右编为一组,按号码排队,在弧形 起跑线上起跑,起跑后不分道。跑程中踏进左手跑道线(跑 道牙子),推、拉、阻挡他人跑进和跑道外有人带跑均属犯 规行为。
(4)考生必须跑完全程,按秒表记录的分、秒成绩,不 足一秒不予计算。 2、单杠引体向上
(1)两手正握杠,身体呈静止直臂悬垂。
( 2 )两臂向上引至下腭越过横杠上缘,为完成一次,否 则不计次数。以连续完成的次数计成绩。
( 3 )每个考生只有一次测试机会。 3、一分钟仰卧起坐
(1)仰卧垫上, 双手五指交叉贴于头后, 双脚放置垫上, 两腿屈膝(两膝稍分开) ,大小腿呈直角。由另一人压住考 生两脚面。
(2)起坐时,收腹、双肘触及两膝为完成一次,以一分 钟内完成的次数计成绩。
(3)仰卧、起坐过程中,紧贴头后的手背未触垫、臀部 离垫或双肘没触及两膝不计次数。
( 4 )每个考生只有一次测试机会。 4 、掷实心球(实心球重量: 2000 克)
( 1)掷实心球应在一块平整的场地进行, 投掷线前不少 于 20 米长。 ( 2)考生面对投掷方向, 两脚前后或左右开立于投掷线 后,双手举球到头上方稍后仰,原地用力把球掷出,球出手 的同时,后脚可向前迈一步,如脚和身体其他部位触及投掷 线或投掷线前的地面均为犯规(记一次试掷,
不量成绩) 。
(3)丈量以投掷线的内沿至实心球落地点后沿的直线距 离为成绩,不足 1 厘米不予计算。
(4)每个考生可试投三次,以最远的一次计算成绩。三 次犯规无成绩者,可再增加一次试掷机会。
5、随机选择的考试项目
( 1)立定跳远:立定跳远应在长 4 米,宽厚 2.5 米的平 坦土质地上进行,起跳线用显著色泽的线绳,以铁钉固定。 起跳区土质应坚实、平坦。考生起跳前,身体任何部位不得 触及起跳线或线前地面。考生必须是原地双脚同时起跳,起 跳前,脚步不得移动或离开地面,否则以犯规论处。三次犯 规无成绩者,可增加一次试跳机会。考生可试跳三次,按成 绩最好的一次计算。丈量成绩,须从考生身体着地点后沿至 起跳线或起跳线的延长线, 成垂直丈量。 成绩以厘米为单位, 不足 1 厘米不予计算。
(2 )跳远:踏跳区为 40 X120厘米的长方形,每个考 生有三次试跳机会。考试按轮次进行,三次失败的考生可补 测一次,丈量及计算成绩按照田径竞赛规则执行。
( 3 )体操、球类、武术项目采用体操比赛的评分形式, 依据北京市高中毕业体育会考成绩标准中相应分数的动作 标准,由考评员(不少于 3 人)评分,考试成绩为各考评员
评分之均值。 考生如果第一次考试失误或失败, 可申请重做, 并依重做表现评分。
(六)考生须知
1、参加体育考试应着运动装、运动鞋、或轻便装(鞋) 不得有铁钉、胶钉或塑料钉。
2、考试前应做充分的准备活动,考试后做整理活动。
3、遵守考场纪律和考试规则。尊重并服从引导员、考务 员的指挥和判定。 4、因天气原因等特殊情况中断考试, 不能在一个单元内 完成三项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