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拆模时必须现场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必须在场。
11、建立样本制:各分项、各工序按设计要求、规范要求质量标准做样板,以样板引路,无样板的分项或工序不得展开施工。施工中如达不到样板的质量,视为不合格产品,要进行返工处理
12、建立三检制度:自检,分操作人员自检和班组自检。工班长在每日收工前对班组完成工作量进行一次自检,做出记录,工作讲评。
互检,指同一工种或多工种之间,有工程队组织不定期相互检查,主要是互相观摩,交流经验,推广先进操作技术,达到互相促进,共同提高的目的。
交接检,指同一工种的多班制上下班之间或工种的上下工序之间的交接检查。由队(跨队由项目部)组织交接,各工班应做到不合格的活不出手、不出班组,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不施工。
各分包单位、外包对、施工班组在施工中均要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进行工序自检,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凡无“三检”记录、上交不及时或不上交的均按该项目未完成论(不予工程结算)专职质检员可行使令其停止下道工序施工的职权。 13、工序交接检制:各工序在进行自检的基础上,工序之间进行交接检查,并办理交接手续。上道工序如达不到质量要求或未办理交接手续,下道工序有权拒绝接受,并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耽误的工期和试件由上道工序承担。 14、全面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质量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15、使质量检查工作明确职责,严格制度,预防为主,充分发挥质量检查人员的积极作用。
16、根据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验收规范、操作规程和设计要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进行全面的检查和监督。
17、及时掌握质量信息,分析质量动态,为上级及有关部门提供质量数据。 18、质量检查人员应由责任心强、坚持原则、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施工经验、身体健康、适合现场工作的人员担任。
19、隐、预检施工中需作隐、预检手续的项目必须办理隐、预检,按要求组织检查并及时办理手续,不办理隐、预检手续,下道工序不得施工。 20、结构工程通过业主、监理、设计单位的验收和质检站的核验后,方可进行装修工程施工。结构验收工作在项目总工主持下进行。在验收前,项目先进
行自检,将验收部位的清理工作和结构处理工作做好。
21、单位工程的竣工检查分四步进行。首先是项目组织各专业工程师进行自查,第二步是公司质量部进行检查,第三步是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四方联合检查,第四步是质监站核验。单位工程的竣工检查由项目总工主持,对历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验收合格后业主、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质检站在相关手续上签认。
22、在结构验收和单位工程竣工交验过程中不仅要检查建筑物实体的外观质量,还要检查相关内业资料。检查资料前项目总工将验收部位的内业资料检查一遍,保证内业资料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二、主要分项工程重点检验制度(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控制制度) 1、钢筋工程检验要点:
(1)钢筋的品种和质量; (2)钢筋的加工及接头的确认;
(3)绑扎,包括直径、根数、间距、弯钩、接头位置、接头长度; (4)保护层。
2、模板工程检验要点:
(1)模板及其支架的强度、钢度和稳定性; (2)模板的组装及接缝;
(3)模板的清理以及隔离剂的涂刷。
序号 1 2 3 现浇结构模板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轴线位置 5 钢尺检查 底模上表面标高 ±5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截面内部尺寸 基础 柱、墙、梁 ±10 钢尺检查 +4 钢尺检查 -5 不大于5m 6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层高垂直4 度 大于5m 8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5 相邻两板表面高低差 2 钢尺检查 6 表面平整度 5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注:检查轴线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并取其中的较大值。检验数量:施工单位全数检查;监理单位在同一检验批内,对梁、柱和独立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抽查10%;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面。
3、混凝土工程检验要点:
(1)所用水泥、水、骨料、外掺剂的质量; (2)混凝土配合比,原材料计量,搅料;
(3)浇筑混凝土的准备工作,包括浇筑顺序、区段、浇筑量、作业时间、作业人员的配备;
(4)混凝土质量检查--塌落度试验; (5)混凝土浇筑--布料、振捣和施工缝处理; (6)混凝土浇筑后的管理。
现浇结构尺寸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序号 项目 允许偏差(mm) 检验方法 基础 15 1 独立基础 10 轴线位置 钢尺检查 墙、柱、梁 8 剪力墙 5 ≤5m 6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层高 2 垂直度 〉5m 8 经纬仪或吊线、钢尺检查 全高(H) H/1000且≤30 经纬仪、钢尺检查 3 标高 层高 ±10 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全高 ±30 4 +8 截面尺寸 钢尺检查 -5 5 井筒长、宽对定位+25 钢尺检查 中心线 0 电梯井 6 井筒全高(H)垂H/1000且≤30 经纬仪、钢尺检查 直度 7 表面平整度 8 2m靠尺和塞尺检查 预埋件 10 预埋设施中心8 钢尺检查 预埋螺栓 5 线位置 预埋管 5 9 预留洞中心线位置 15 钢尺检查 注:检查轴线、中心线位置时,应沿纵、横两个方向量测。 4、砌砖工程检验要点: (1)砌筑用砖和砂浆的质量; (2)砌筑形式、构造柱和拉结筋; (3)灰缝,包括砂浆的饱和度。
5、地面工程检验要点:
(1)各种面层的材质、强度和密实度; (2)基层清理及其与面层的结合; (3)操作程序及养护; (4)面层的标高和坡度。 6、抹灰工程检验要点:
(1)基层整理、清理及樘子嵌填; (2)塌饼、柱头以及护角线的控制; (3)各类装饰材料的质量; (4)操作程序及层间结合; (5)细部处理。 7、防水工程检验要点:
(1)卷材和胶结材料的质量; (2)基层坡度、平整度以及干燥程度; (3)卷材的铺贴程序;
(4)泛水、檐口、变形缝的处理。 8、土方开挖工程检验要点:
(1)开挖深度、开挖顺序; (2)基底检验。
对于关键工序和特殊工序,要填写相关资料表格,并注意资料的真实性。
第十二章、施工现场材料、设备存放管理
一、材料管理办法
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的材料质量和满足合肥市达标工地的要求,特拟定以下规定对现场材料进行文明规范管理控制:
1、 现场材料员根据工程技术负责人提出用料计划进行采购。钢材、水泥一类由项目部参与,集团公司统一采购。对于由现场采购的物资,材料员应对供方的产品质量、价格、交货信誉、质量保证能力和售后服务等进行综合调查。采购员在合格供方中选取供货方。
2、 材料进场时材料员应根据合同进行进场验证同时核对产品出厂合格证或供方提供的其他质量证明书。符合要求后,将材料置于待检区,填写“物资验收单”。 3、 材料进场后材料员根据国家及行业主管部门的规定对需要进行检验的原材料进行抽样送检,验收合格的产品方可办理入库手续;检验不合格的,材料员要及时做上“不合格”的标识,隔离存放。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对有见证取样要求的材料(如:钢材、水泥、砖、砂、石、防水材料等)进场后,材料员应及时通知现场监理人员进行现场取样并送中心实验室试验。 4、 所有材料入库后必须凭有效领料单按实出库,无领料单决不予出库。 5、 门卫应对所有出门材料要求出示项目负责人签发的出门证并核实数量后,方可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