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行业结构及劳动生产率差异比较研究
产业转型升级既是经济发展的重要表现形式,也是经济发展的动力所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实现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产业结构也出现了巨大的变化。1978年,我国第一产业占GDP比重达27.9%,该比例到2014年降至9.2%,与此同时,第二、三产业比重则相应地由47.6%、24.5%提高至42.7%和48.1%。随着我国经济发展步入新常态,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势头出现持续放缓的局面。继续加快推进产业结构升级,已经成为我国重塑经济发展新动力、确保经济顺利跨越中等收入陷阱并迈入高收入国家行列的必然选择。而为了实现这些目标,我们有必要弄清与发达国家比,目前我国产业结构有哪些特点,以及主要行业的劳动生产率水平状况。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重要的经济体以及发达国家的主要代表,其产业结构可以为我国的产业结构升级提供一定的借鉴。基于此,本文以中美两国相关统计数据为基础,对2013年时两国的行业结构及其劳动生产率情况进行对比。其中,为了降低两国商品和服务价格差异对比较结果的影响,本文使用2011年世界银行国际比较项目(ICP)的分部门购买力平价数据对相关数据进行调整。我们发现,中美两国在产业结构和劳动生产率方面都存在较大差异。产业结构方面,我国第一、二产业中的农林牧渔业和制造业比重明显高于美国,而第三产业中商务服务、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以及卫生和社会工作等行业比重则显著低于美国。同时,经分部门购买力平价指数调整后,2013年我国第三产业占GDP比重由46.4%提高至53.2%。产业劳动生产率方面, 我国各产业劳动生产率均明显低于美国,其中,2013年第一、二产业劳动生产率仅相当于美国的9.4%和22.7%,第三产业劳动生
产率也仅相当于美国的26.3%。我国教育、卫生等细分行业的劳动生产率则已达到美国的一半甚至以上。
一、数据说明 (一)中国数据
1、就业分布。目前,我国统计年鉴没有全部就业人员行业分布的数据。为此,本文利用《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和《中国农村统计年鉴》的统计数据来推算我国就业人员行业分布情况。根据《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本文把就业人员分为城镇和乡村两个部分。在城镇就业人口方面,《中国人口和就业统计年鉴》中的劳动力抽样调查数据提供了相应的行业构成情况。而在乡村就业人员方面,除了就业总数外,《中国农村统计年鉴》提供了乡村就业人员中从事第一产业的人员数量。本文将乡村第一产业就业人员归入农林牧渔业(占乡村就业人口的62.4%),乡村二、三产业就业人员行业结构假设与城镇就业人员行业结构相同。将城镇和乡村就业分布加总后即可获得全国就业人员行业结构。由于2013年城镇就业人员占全国就业人员总数比重已达49.7%,能较好地代表全国就业分布,且乡村二、三产业就业人员占全国就业人员总数比重仅为18.9%,可以认为本文对我国就业人员行业分布的估计较为接近现实情况。
2、行业增加值。《中国统计年鉴2015》提供截至2013年的分行业增加值数据。但由于中美两国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有很大差距——虽然中美两国可贸易商品的价格总体倾向于“一价定律”,而由于巴拉萨—萨缪尔森效应,与美国相比,我国不可贸易的服务部门价格则会相对较低——在对比两国的产业结构时,必须使用相应的价格指数对产业增加值进行调整,这种调整对于正确衡量我国产业结构与美国的差异很重要。具体而言,我们利用世界银行2011年国际比较项目提供的分部门购买力平价指数对我国相应行业的增加值进行了调整,并
根据GDP平减指数将各产业2013年增加值折算为2011年价格。
(二)美国数据
美国劳动力行业分布数据来自美国劳工统计局(BLS)的劳动力效率及成本系列数据,产业增加值数据则来自于美国经济分析局(BEA)的分行业GDP数据。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美国国民经济分类采用北美产业体系分类(NAICS),该分类标准与我国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并不完全一致,为了确保可比性,本文根据NAICS相关分类标准以及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将美国的各产业增加值及劳动力按照我国的标准进行重新划分。同样,美国各产业增加值也根据其GDP平减指数折算到了2011年价格水平。
二、中美行业结构对比 (一)就业结构对比
2013年,我国就业人口总量达76977万人,是美国就业人口总量的5倍左右。从下表1中美两国主要行业就业人员情况看,两国就业行业分布存在较大差异。主要表现为:
一是我国一、二产业就业比重明显高于美国。2013年,我国农林牧渔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仍高达37.7%,美国仅为3.2%。在第二产业中,我国除建筑业就业人员比重略低于美国外,采矿、制造业和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的就业人员比重都明显高于美国,其中,制造业就业人员比重较美国高7.5个百分点。
二是我国服务业就业人员比重明显低于美国。根据本文估计,2013年,我国第三产业从业人员比重达39.9%,而同期美国第三产业就业人员比重则高达82.8%,比我国高42.9个百分点。按细分行业看,在住宿餐饮、金融、商务服务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卫生和社会工作等重要服务业领域我国从业人员比重偏低的情况尤为突出。其中,2013年我国住宿餐饮业就业人员比重较美国低5.2个百分点,
金融业就业人员比重低2.5个百分点,租赁和商务服务以及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从业人员比重合计较美国低12.2个百分点,卫生和社会工作就业人员比重则比美国低10.2个百分点。在批发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以及房地产等行业,我国就业人员比重与美国的差异相对较小。
表1 2013年中美主要行业就业人员情况(万人,%)
合计 农林牧渔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 建筑业 批发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 住宿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教育 卫生和社会工作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中国 就业人数 76977 28995.26 871.28 12067.1 746.96 3581.66 9371.45 3073.67 2398.51 1742.20 742.39 1231.88 811.92 1034.05 480.41 2301.11 1694.12 414.20 2140.62 3271.38 占比 100 37.7 1.1 15.7 1.0 4.7 12.2 4.0 3.1 2.3 1.0 1.6 1.1 1.3 0.6 3.0 2.2 0.5 2.8 4.2 美国 就业人数 15076.9 482.71 82.73 1233.13 55.19 738.32 2177.10 540.76 1247.30 542.99 611.79 2192.07 2130.80 366.06 1865.08 2810.91 431占比 100 3.2 0.5 8.2 0.4 4.9 14.4 3.6 8.3 3.6 4.1 1.3 14.1 2.4 12.4 18.6 1
包含NAICS标准中的信息业(Information)以及艺术娱乐业(Arts, Entertainment, and 仅含NAICS标准二位编码53项下的房地产业(Real estate)。
包含NAICS标准中的租赁及非金融性无形资产出租(Rental and leasing services and lessors
Recre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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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f intangible assets)、专业科学技术服务(Professional, 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services)、公司企业管理(Management of companies and enterprises)以及行政及废弃物管理服务(Administrative and waste management services)等。 4
包含NAICS标准中的除公共行政外其他服务(Other Services (except Public Administration))
以及政府部门。
(二)行业增加值对比
表2给出了2013年中美两国主要行业的增加值及其占GDP比重情况。其中,对于我国行业增加值,表2既报告了按2013年人民币价格计算情况,也报告了经世界银行ICP项目分部门购买力评价指数调整后的情况(2011年美元价格)。
表2 2013年中美两国主要行业增加值比重情况
中国 美国(2011年价PPP调整前(2013PPP调整后(2011年价亿元人民亿美元,%) 年价亿美元,%) 币,%) 增加值 56966 比重 9.7 增加值 比重 增加值 2178 4261 19562 2614 5989 19032 4672 4458 9257 11113 18990 20601 1785 11483 比重 1.4 2.6 12.2 1.6 3.7 11.8 2.9 2.8 5.7 6.9 11.8 12.8 1.1 7.1 部门购买力平价 4.425 4.425 5.365 2.651 2.184 4.425 4.619 3.453 2.392 3.179 4.425 2.651 4.425 4.425 1.761 2.026 3.407 25001 15.5 3.696 2.115 农林牧渔 采矿业 制造业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 建筑业 批发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邮政业 住宿餐饮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298.1 8.0 5459.5 3.5 31518.9 20.4 5391.6 3.5 25289.1 4.3 177012.8 30.1 14962 2.5 40807.3 6.9 56284.1 9.6 26036.3 4.4 17849.3 11.6 12150.9 7.9 5384.8 3.5 10228.3 1.7 13549.4 2.3 0.7 2829.7 1.8 5411.2 3.5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3866.3 金融业 房地产业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教育 卫生和社会工作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 1161.8 0.8 8892.4 5.8 12968.2 8.4 2872.7 2102.1 1.9 1.4 41190.5 7.0 35987.6 6.1 13306.6 9737 2.3 1.7 18428.8 3.1 10996.7 1.9 3051.7 8625.1 21693 0.5 1.5 3.7 9997.1 6.5 5185.1 3.4 855.7 2229.3 9798.2 0.6 1.4 6.3 从表2中,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首先,在国际对比中,不对价格差异调整将低估我国服务业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