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从事含ODS制冷、灭火系统维修、报废和ODS回收、
再生利用、销毁经营活动备案表
编号:(20 ) NO:
一、经营活动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 联系人姓名 所在县区 职工人数 联系电话 二、经营单位类型(框内打√,可以多选) 序号 类型 工商、家用含ODS制冷设备(系1 统) 2 3 4 机动车含ODS制冷设备(系统) 消防含哈龙灭火系统 从事ODS回收、再生利用或销毁 维修 报废 其它 三、ODS受控物质管理情况(除标数量外,余打√,可多选) *制冷剂回收设备 设备 ODS鉴别仪 情况 *ODS回收用储灌 容积数量: 容积:□L数量:□台 数量:□台,其中: 自购□ 获赠□ 数量: 台,其中: 自购 获赠□ 人员 *参加环保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协会、培训机构开展的制冷维修行业良好操作培培训 训情况:合格学员数量:□人(附培训合格证明材料) 情况 附件 1、*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ODS回收、再生利用或销毁实施方案□(仅需专业从事该项单位填写); 3、其它资料(若有,请填写)□。 我特此确认,本登记表所填写内容及所附近文件均为真实的。我对本单位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承担内容不实之后果。 经营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备案意见 经办人: 审核人: 负责人: (备案章) 年 月 日
说明:
1、 经营单位须提交本表一式三份,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必填项目。备案表填写后送交或寄上海市固废管理中心,地址:三江路55号7楼室;邮编:200235;电话:24011549 2、 符合备案要求的,由上海市固废管理中心在三份备案表加盖章并加注编号,一份留存,一份返还申报单位,一份在地区县环保局。
上海市危险废物转移管理计划申报备案制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