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号 1 2 1.1 1.2 内 容 采购人:中国人民大学东校区(通州新校区)筹备工作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 1.3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本项目合同履约能力; 3.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中应包括地形图测绘】; 3.4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4 5 6 7.1 9.1 10.1 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踏勘。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文档1份(U盘形式)。 投标货币:人民币。 投标保证金:玖仟元整(¥9000.00); 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账户名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首体南路支行 账 号: 联行行号: 7 11.1 1、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向采购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拒绝; 2、投标人在本项目中如采用汇款的方式交纳相关费用,请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所投标项目的招标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 12.1 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计算90日历天。 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2日下午13:30时整(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常青路四季青和泓四季6号楼一层会议室 9 14.1 10 17.1 开标时间:2016年7月22日下午13:30时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常青路四季青和泓四季6号楼一层会议室 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11 21.1 12 28.1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万元。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提出招标采购项目的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本项目采购人为中
国人民大学东校区(通州新校区)筹备工作办公室。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取得招标代理资格,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本项目
采购代理机构为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负责本项目招标代理工作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3 合格的投标人
1.3.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本项目合同履约能力;
1.3.3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业务范围中应包括地形图测绘】;
1.3.4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否则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2.投标费用
2.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的费用,投标人务必充分考虑现场条件
和制约因素,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方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投标报价为包干价,如本项目测量地形图及管线工作量有所调整费用不再增加。
二、 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构成
3.1 招标文件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技术需求书 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及格式 第五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六章 评标办法
3.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4.招标文件的澄清
4.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投标截止
时间15日前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书面答复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逾期的澄清要求将不被接受。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须在法定时间内以‘质疑’的形式提出。 5.招标文件的修改
5.1 在投标截止时间(包含延长了的投标截止时间)十五(15)天以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
于何种原因,招标方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5.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包含延长了的投标截止时间)十五(15)
天前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已收到上述通知。
5.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方可自行决定
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6.投标的语言
6.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
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7.现场踏勘【采购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自行安排现场踏勘。】
7.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
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7.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7.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7.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相关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
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8.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人应按下述投标文件内容要求及招标文件第五章要求的格式编制投标文件:
1)投标函。 2)投标一览表。 3)投标分项报价表。
4)投标保证金提交凭证(保证金收据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汇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单独密封递交)。 5)资格证明文件:
a) 投标单位基本信息表(加盖公章);
b) 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c) 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已申请“三证合一”的企业仅需提供新版营
业执照复印件即可);
d) 近三年(2013、2014、2015年的财务状况: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
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参加本次投标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银行资信证明可以是复印件,且不限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开具银行明确表示复印无效的,须提交原件); e) 相关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f)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g) 商务条款偏离表; h) 技术需求偏离表。
i) 投标人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 j) 类似项目的业绩列表及证明文件
测绘地形图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