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浙江省中等职业学校非师范类专业新教师
入职培训实施方案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非师范类专业新教师入职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教职成〔2015〕123号)精神,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培训目标
通过培训和实践,提高对中职教师职业的理解与认知,培育职业的认同感;了解教育法律法规、中职教育基本政策与理论,掌握中职教育的课程、教学、管理、学生心理等特点;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通过实践演练与问题解决等方式,熟悉中职学校工作的规范与内容,培养新教师的教学设计、课程实施、教学评价、班级管理等专业教学与管理能力。通过企业实践,掌握企业安全规范与管理制度,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实训教学与组织能力,了解企业文化与发展趋势。
二、培训内容、形式与时间安排
入职培训时间为一年,其中师范教育培训半年,企业跟班实践半年。
(一)师范教育培训。
师范教育培训主要包括集中研修、校本研修、名校名师跟岗实习等形式,重点突出中职教师岗位所需要的理论和实践能力,达到实践体验和理论学习相互促进的效果。
1.课程模块设计。
培训课程分为四大模块:教育教学理论模块(52学时)、实践研究工作坊模块(88学时)、见习实习模块(30学时)、“影子教师”模块(30学时)。
教育教学理论模块包括教师资格考试规定的课程内容,中职教育发展现状、教学模式、教学方法与评价等。
实践研究工作坊模块包括教学设计与展示、听课评课与研课、实训教学组织与管理、研习等实践活动。
见习实习模块包括实践导师指导下的听课、助课辅导、参与教研活动、交流研讨、协助组织班级活动、参加主题班会及家长会等。
“影子教师”模块包括到国家或省级中职示范学校,跟随中职名师所开展的教学实践活动。
2.培训实施环节。
师范教育培训包括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集中研修为主,进行案例剖析和理论学习(8月8日—8月29日)。按新教师的专业大类进行分组,以基于任务的小组合作、导师引领的形式,分别开展教学设计、班级管理,让新教师认识到自己在中职课程与教学中的问题,激发其对培训内容的内在需求。同时围绕新教师呈现的问题,以案例剖析、小组研讨的方式,开展中职课程与教学改革、中职学生发展心理、课堂管理等的理论学习与研讨。
第二阶段:校本研修为主,开展见习、实习(9月1日—10月18日)。该阶段以专业大类的分组深入中职学校见习、
实习,熟悉职业学校教学流程、要求和学生特点。每位新教师将实习的教学、班级管理、教研等拍摄成录像,撰写课堂观察报告、教学设计与反思日记等(具体要求见培训手册)。
第三阶段:集中研修为主,重点进行研习实践、理论提升(10月19日—10月24日)。研习主要围绕实习中所拍摄的教学、管理、教研录像,通过小组研讨与自我反思的形式,提高应用中职教学管理、教学策略与方法的能力及评价能力。理论提升是针对教师资格考试的笔试备考。
第四阶段:名校名师跟岗实习(10月25日—12月13日)。跟随国家或省级示范性职业学校实践导师做“影子教师”,通过磨、听、评、研课,通过参与教学管理的研讨,提升中职教师的专业认同、专业教学能力、学生发展与管理能力等(具体要求见培训手册)。
第五阶段:集中研修为主(12月14日—12月19日),重点巩固研习实践,并进行教学演练,围绕做“影子教师”中进行的磨、听、评、研等课程及参与教学管理的研讨,运用信息化教学技能训练手段,通过实践演练,有利于教师资格的面试备考。
3.集中研修的课程和学时。
集中研修的内容与学时如下表: 培训模块 课题名称 教育法律法规 教育教学理教师的师德规范与践行 论模块 职业理念 学时 8 8 4 综合素质 课题名称 学时 解读中职学生心理成长——中职生的发展与学教育综合知识8 习心理 与能力 教育基本理论 12 国内外职业教育发展现状与趋势 4 职业教育教学方法与案例 4 职业教育的教学评价 4 小 计 52学时 教学设计与展示 16 基于项目的课程开发 8 听课与课堂观察(典型课堂教学实录分析16 与研究、优质课视频课例鉴赏与评析) 实践研究工课堂教学与微格教学 20 作坊模块 实训教学组织与管理 8 班级经营(班级活动策划与展示) 8 数字资源的开发与职教课程教学变革 12 小 计 88学时 (二)企业跟班实践。
企业跟班实践分为认识实践、跟岗实践、顶岗实践三个阶段。
(1)第一阶段:认识实践。时间为半个月,要求教师到企业了解企业文化、生产工艺流程,熟悉岗位职责、企业管理制度等。
(2)第二阶段:跟岗实践。时间为两个半月,采取“师带徒”模式,在师傅的指导下,完成相应工作岗位的任务,掌握岗位所需的技术技能,获得对行业企业相应工作岗位的认识和经验。
(3)第三阶段:顶岗实践。时间为三个月,要求教师
培训模块 完成跟岗实践的基础上,到专业对口的现场直接参与生产过程,综合运用本专业所学的知识和技能,完成一定的生产任务。
企业跟班实践的具体内容与形式参照《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非师范类专业新教师入职培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浙教职成〔2015〕123号)要求执行。
三、培训考核
培训考核采用形成性评价与总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形成性评价主要依据培训各环节新教师的作业、成果、小组研讨记录等进行考核。总结性评价依据教师资格证书与技能等级证书的获得情况,结合见习、实习、跟岗与企业跟班实践中的成绩进行考核。
集中研修由培训机构负责考核;校本研修由培训机构与所在中职学校负责考核;名师名校跟岗实习由所指导的名师和名校负责考核。企业跟班实践由新教师所在学校和企业负责考核。
培训合格后由浙江省职教师资培训中心颁发结业证书。 四、培训组织
1.师资教育培训的组织管理。集中研修与校本研修由培训机构为主负责实施,名校名师跟岗实习和企业跟班实践由新教师所在中职学校为主负责组织。各培训机构要定期组织研讨相关工作,不断优化培训方案。各中职学校要为新教师选择一批能充分提供实践机会、专业指导的优秀企业和教师,为新教师的名校名师跟岗实习、企业跟班实践创设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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