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蓉律师事务所
一段婚姻走到尽头,这是每一对夫妻都不愿面对的结果,但既然缘分尽了,最好的做法当然就是好聚好散。孩子的抚养权,财产的分配,对外的债权与债务,都是应当协商解决的问题。但有些曾经恩爱多年的夫妻为了一点财产,据理力争,各不相让,结果精疲力竭,撕破了脸,残留在心底的最后一点美好都荡然无存。最终有一方为了尽早摆脱痛苦做出了让步,但从此成了仇人,变成了陌路,只求再也不见,老死不相往来。可最让人揪心的却是,男女双方离婚好几年了,甚至可能已经开始了新的生活,其中一方却在某一天接着法院的应诉通知书,原来是前夫(或前妻)在两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借了第三人的钱没及时归还,被第三人起诉到了法院。
根据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 婚姻法解释对夫妻共同债务与个人债务做了更详细的解释:
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的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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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活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有的夫妻在离婚时把对外债权债务都达成了协议,比如之前所有的共同债务由男方承担,这里明确了是共同债务。那么债权人是否有权利向女方主张权利呢?答案是可以。但女方可以就共同债务承担了连带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向男方主张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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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坐落于天府之国四川省会——成都,律师事务所位于天府广场东侧东御街19号5A甲级写字楼茂业天地,交通便利地铁1、2号线可直达。本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批实战经验丰富、专业的律师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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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成立于2009年,坐落于天府之国四川省会——成都,律师事务所位于天府广场东侧东御街19号5A甲级写字楼茂业天地,交通便利地铁1、2号线可直达。本律师事务所拥有一批实战经验丰富、专业的律师团队,大多数在国内外有名气的大学的法学院系接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获得法学博士、硕士学位,许多律师还具有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或人力资源管理师等资格。四川川蓉律师事务所还聘请了一批国内外院校专家、学者、各界名流担任顾问,为四川川蓉战略和特殊案件提供有力支持。